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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阶段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有责必问,有责必究,但是由于问责制度不完善,行政问责没有达到减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我国突发环境事件行政问责在问责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权限、问责程序等方面存有问题,我国突发环境事件行政问责应依法追责、统一问责主体、问责客体、明确问责范围、从严问责、问责程序公开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