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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合作社脱颖而出,成为合作社中佼佼者.如何更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成为很多合作社必须面对的问题.从欧美国家合作社的发展经验来看,合作社办公司,有助于克服合作社自身在组织架构、决策机制上的弊端,为合作社发展壮大创造条件.欧洲大型合作社大多成立下属公司.从世界范围看,很多知名的食品公司都是合作社的公司,如新西兰的恒天然公司,丹麦的皇冠集团、阿拉食品集团,芬兰的维利奥公司等.国内也出现了农民合作社兴办公司的实践,引起学者和主管部门的关注.如何认识合作社办公司,并给予政策的引导,成为合作社研究者需要回应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图从四个角度对这一话题做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