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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家教观简单地说就是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一般来说,孩子完成高中学业,不管他们是进大学深造,还是走上工作岗位,就是他们离开家庭独立生活的时候了。绝大多数青年就离开家走上了自我奋斗的道路。
有这样一个场景:从纽约到费城的途中,一位年轻的姑娘。她拿着行李下了车,旅客陆续走完了。她18岁,刚念完中学,爸爸妈妈生活困难,她四个弟弟妹妹还在念书。她到了该独立生活的时候,所以离开家外出找工作,以减轻家庭负担。有人怀着同情想给她以帮助。但是她婉言谢绝了。她拿起笨重的行李,慢慢地向前走去。
不轻易说“不”
美国7岁的女孩洁西卡驾机身亡的惨事引起全球广泛争议。但洁西卡的妈妈在无比悲伤之余仍然说:“孩子想飞就让她飞吧!”这是对自己教育理念的坚持。西方的教育精神就是这样。他们注重鼓励、支持,陪伴孩子渡过漫长的学习、训练过程,而不太看重最终的成果。
西方人一般不会在孩子想做什么时急于说“不”。比如孩子想拆一件玩具甚至于电视机,父母也不会发怒。因为完全可以买些旧货来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当孩子看人家开飞车,自己也想试试时,父母明明不赞成,也会请专业赛车手来教。让孩子慢慢明白飞车不光是开得快,还有体能、耐力的艰苦训练。既满足孩子的愿望,又让孩子在实践中懂得哪些该做、可做或相反。简单说“不”只能破坏亲子关系,压抑孩子的能动性,迫使他们转入“地下活动”--到那时悔之晚矣!由此可见,首先是尊重和鼓励孩子的愿望,然后才考虑怎样去尊重和鼓励。这里最重要的是真正了解孩子的能力。因为每个孩子身心发展程度不同,把握这点有些困难,但一定要尽力去了解。有时孩子只是一种兴致,想得很美。有时孩子只是一种兴致,想得很美,其实能力达不到,这更需要父母的帮助。这种场合仍然要维持孩子的兴致,容许他们试试并犯错误。当然,像小洁西卡那样可能以生命为代价的情况,就不能完全让他们决定。
不吓唬欺骗孩子
中国家庭的习惯:在制止小孩做某些事情时连骗带吓。比如“不听话,魔鬼就来了”、“不听话,爸爸妈妈不要你了。”美国人教育子女同我们中国人有个重大的差别:绝对不吓唬小孩,不能用谎话来骗小孩。他们认为小孩的压力承受能力很低,大人不经意的一句话往往会使他们睡不好,吃不下。在国内有个口香糖的故事,为了不让女儿吃口香糖,母亲就说口香糖吃下肚会死人。哪知女儿记住了,有一天吃下口香糖之后情绪突然低沉,母亲弄得进退两难,实在没法排解女儿的烦恼。后来只得说吃一片问题还不致于十分严重,但仍然不能消除孩子的紧张情绪。看来,在这点上美国人是对的,对孩子,善意的恐吓和欺骗也不行。
尊重,是美国儿童教育中的重要方式。比如,美国人讲究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法,不但大人要认真倾听孩子的话,而且有时还要蹲下来同孩子对话,使孩子感到你在尊重他,并可避免他有“低一等”的感觉。
孩子吃饭时不能硬逼;孩子做错了事不得横加训斥;要孩子换衣服也不可用命令的口吻,否则,都会给孩子的心理上留下自卑的阴影。家长带孩子外出做客,主人若拿出食物给孩子,美国人则最忌讳提早代替孩子回答“不吃”、“不要”之类的话,也不会在孩子表示出想吃的时候对孩子呵斥。他们认为,孩子想要什么或是想看什么,本身并没有错,因为孩子有这个需要,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来指责,只能根据情况适时适当地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做引导。
美国人反对父母在人前教子,更不允许当着人面斥责孩子“不争气”、“笨蛋”、“没出息”,因为这会深深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父母这样做是一种犯罪。美国父母这样尊重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需要爱护、关心和培养,还在于他们从出生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没有特权去支配或限制他们的行为。特别是孩子,在以后的成长中的大多数情况下师长不能代替他们对客观进行选择,所以要让孩子感到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伟大教育家洛克说过:“父母越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自己的名誉就越看重,因而会更小心地维护别人对自己的好评。若父母当众宣布他们过失,使他们无地自容,他们越觉得自己的名誉已受到打击,维护自已名誉的心思也就越淡薄。”有人认为美国父母对孩子的尊重是否太过份了,但事实证明,受到父母良好尊重的孩子同父母大多非常合作,他们待人友善,懂礼貌,同大人谈话没有一点局促感,自我独立意识强。儿童心理学家认为,这些都是孩子们受到应有尊重的良好反应。
结合中国的国情,现今的中国教育,是否应该重视对孩子的生命教育。生命教育,简单地说就是让孩子、学生对生命的孕育、发展有所认识,对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有所感悟,从而形成正确的生命观,珍惜自己和他人,享受生命的美丽,彰显生命的价值。只要从小给予孩子足够多的自由,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来尊重.不把孩子当成是家长的另一个自我,进而实行干涉,控制,那你的孩子将会很幸福.至少怎么爱自己,怎么爱他人,怎么保护自己,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会慢慢弄懂的,不需要大人来教.
很多师长总喜欢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孩子,慢慢的孩子完全没有自我了。孩子只有学会了爱自己,才能逐步把这种行为迁移到他人身上,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让孩子学会保护身体的各部分器官。如不把异物放入耳鼻内,不在阳光下看书等。
(2)让孩子知道做事情时应注意不要伤害自己,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如按电钮时一定要把手擦干;坐自行车时不把脚靠近车轮等。
(3)受到伤害时不惊慌,知道及时向家长报告,并会处理一些简单的问题。如擦破皮知道擦药水。
(4)日常生活中,家长及师长应鼓励孩子动手自己解决一些问题,而不是凡事包办代替,以提高孩子的自理能力。让孩子自己穿衣、刷牙、洗脸、吃饭等,简单的料理生活。有了一定的自理能力,孩子才有能力照顾自己。
(5)师长首先要帮助孩子正确认识自己,让孩子懂得人人都有所长,人人都有所短;不要因为自己不如别人而产生自卑感,或因此自暴自弃。
(6)师长要珍惜、爱护孩子的自尊心,做孩子的朋友,常和孩子谈心,让孩子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简单的家政,倾听其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师长应帮助孩子建立自尊、自爱意识,使其因自爱而自立、自强,这将使孩子受用一生。 学会爱自己,才会爱别人,建立他们自强,自信, 让孩子发现自己的优点,增强自信,他会爱自己。爱自己容易,爱别人可就有点难了,特别是独生子,这就需要师长的长期熏陶,身边的关爱别人的故事最有影响力,师长对这样的人的高度赞扬,相信会成为孩子努力的方向,逐渐成为他们的价值追求。真正做到爱己及人。
有这样一个场景:从纽约到费城的途中,一位年轻的姑娘。她拿着行李下了车,旅客陆续走完了。她18岁,刚念完中学,爸爸妈妈生活困难,她四个弟弟妹妹还在念书。她到了该独立生活的时候,所以离开家外出找工作,以减轻家庭负担。有人怀着同情想给她以帮助。但是她婉言谢绝了。她拿起笨重的行李,慢慢地向前走去。
不轻易说“不”
美国7岁的女孩洁西卡驾机身亡的惨事引起全球广泛争议。但洁西卡的妈妈在无比悲伤之余仍然说:“孩子想飞就让她飞吧!”这是对自己教育理念的坚持。西方的教育精神就是这样。他们注重鼓励、支持,陪伴孩子渡过漫长的学习、训练过程,而不太看重最终的成果。
西方人一般不会在孩子想做什么时急于说“不”。比如孩子想拆一件玩具甚至于电视机,父母也不会发怒。因为完全可以买些旧货来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当孩子看人家开飞车,自己也想试试时,父母明明不赞成,也会请专业赛车手来教。让孩子慢慢明白飞车不光是开得快,还有体能、耐力的艰苦训练。既满足孩子的愿望,又让孩子在实践中懂得哪些该做、可做或相反。简单说“不”只能破坏亲子关系,压抑孩子的能动性,迫使他们转入“地下活动”--到那时悔之晚矣!由此可见,首先是尊重和鼓励孩子的愿望,然后才考虑怎样去尊重和鼓励。这里最重要的是真正了解孩子的能力。因为每个孩子身心发展程度不同,把握这点有些困难,但一定要尽力去了解。有时孩子只是一种兴致,想得很美。有时孩子只是一种兴致,想得很美,其实能力达不到,这更需要父母的帮助。这种场合仍然要维持孩子的兴致,容许他们试试并犯错误。当然,像小洁西卡那样可能以生命为代价的情况,就不能完全让他们决定。
不吓唬欺骗孩子
中国家庭的习惯:在制止小孩做某些事情时连骗带吓。比如“不听话,魔鬼就来了”、“不听话,爸爸妈妈不要你了。”美国人教育子女同我们中国人有个重大的差别:绝对不吓唬小孩,不能用谎话来骗小孩。他们认为小孩的压力承受能力很低,大人不经意的一句话往往会使他们睡不好,吃不下。在国内有个口香糖的故事,为了不让女儿吃口香糖,母亲就说口香糖吃下肚会死人。哪知女儿记住了,有一天吃下口香糖之后情绪突然低沉,母亲弄得进退两难,实在没法排解女儿的烦恼。后来只得说吃一片问题还不致于十分严重,但仍然不能消除孩子的紧张情绪。看来,在这点上美国人是对的,对孩子,善意的恐吓和欺骗也不行。
尊重,是美国儿童教育中的重要方式。比如,美国人讲究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法,不但大人要认真倾听孩子的话,而且有时还要蹲下来同孩子对话,使孩子感到你在尊重他,并可避免他有“低一等”的感觉。
孩子吃饭时不能硬逼;孩子做错了事不得横加训斥;要孩子换衣服也不可用命令的口吻,否则,都会给孩子的心理上留下自卑的阴影。家长带孩子外出做客,主人若拿出食物给孩子,美国人则最忌讳提早代替孩子回答“不吃”、“不要”之类的话,也不会在孩子表示出想吃的时候对孩子呵斥。他们认为,孩子想要什么或是想看什么,本身并没有错,因为孩子有这个需要,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来指责,只能根据情况适时适当地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做引导。
美国人反对父母在人前教子,更不允许当着人面斥责孩子“不争气”、“笨蛋”、“没出息”,因为这会深深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父母这样做是一种犯罪。美国父母这样尊重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需要爱护、关心和培养,还在于他们从出生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没有特权去支配或限制他们的行为。特别是孩子,在以后的成长中的大多数情况下师长不能代替他们对客观进行选择,所以要让孩子感到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伟大教育家洛克说过:“父母越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自己的名誉就越看重,因而会更小心地维护别人对自己的好评。若父母当众宣布他们过失,使他们无地自容,他们越觉得自己的名誉已受到打击,维护自已名誉的心思也就越淡薄。”有人认为美国父母对孩子的尊重是否太过份了,但事实证明,受到父母良好尊重的孩子同父母大多非常合作,他们待人友善,懂礼貌,同大人谈话没有一点局促感,自我独立意识强。儿童心理学家认为,这些都是孩子们受到应有尊重的良好反应。
结合中国的国情,现今的中国教育,是否应该重视对孩子的生命教育。生命教育,简单地说就是让孩子、学生对生命的孕育、发展有所认识,对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有所感悟,从而形成正确的生命观,珍惜自己和他人,享受生命的美丽,彰显生命的价值。只要从小给予孩子足够多的自由,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来尊重.不把孩子当成是家长的另一个自我,进而实行干涉,控制,那你的孩子将会很幸福.至少怎么爱自己,怎么爱他人,怎么保护自己,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会慢慢弄懂的,不需要大人来教.
很多师长总喜欢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孩子,慢慢的孩子完全没有自我了。孩子只有学会了爱自己,才能逐步把这种行为迁移到他人身上,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让孩子学会保护身体的各部分器官。如不把异物放入耳鼻内,不在阳光下看书等。
(2)让孩子知道做事情时应注意不要伤害自己,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如按电钮时一定要把手擦干;坐自行车时不把脚靠近车轮等。
(3)受到伤害时不惊慌,知道及时向家长报告,并会处理一些简单的问题。如擦破皮知道擦药水。
(4)日常生活中,家长及师长应鼓励孩子动手自己解决一些问题,而不是凡事包办代替,以提高孩子的自理能力。让孩子自己穿衣、刷牙、洗脸、吃饭等,简单的料理生活。有了一定的自理能力,孩子才有能力照顾自己。
(5)师长首先要帮助孩子正确认识自己,让孩子懂得人人都有所长,人人都有所短;不要因为自己不如别人而产生自卑感,或因此自暴自弃。
(6)师长要珍惜、爱护孩子的自尊心,做孩子的朋友,常和孩子谈心,让孩子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简单的家政,倾听其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师长应帮助孩子建立自尊、自爱意识,使其因自爱而自立、自强,这将使孩子受用一生。 学会爱自己,才会爱别人,建立他们自强,自信, 让孩子发现自己的优点,增强自信,他会爱自己。爱自己容易,爱别人可就有点难了,特别是独生子,这就需要师长的长期熏陶,身边的关爱别人的故事最有影响力,师长对这样的人的高度赞扬,相信会成为孩子努力的方向,逐渐成为他们的价值追求。真正做到爱己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