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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08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以来,伴随着配套指引的发布,上市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中小企业纷纷开始了解、学习并尝试建立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但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许多认识误区,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推进。笔者以所在单位为研究对象,浅谈一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认识误区,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内部控制;认识误区;正确认识
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有的企业领导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员工对企业内部控制认识不足,进而可能导致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存在一定的设计缺陷,实施效果不佳。本文根据笔者在内部控制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总结出几条内部控制的认识误区,并结合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中的有关规定,消除这些认识误区,力求使内控体系从最初的建立、逐步完善和后期实施有更好效果。
下面,就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的认识误区进行一下简要梳理和消除。
误区一: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是企业财务范畴,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无关。
各企业在开始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首先会找到财务部门,认为内部控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确实,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与内部控制有着密切联系,但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限于财务管理的内容,从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文件来看,内部控制涵盖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明确提出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满足全面性原则。另外,《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四条中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时,对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捕述段予以披露”。此外,根据基本规范第四条中的规定,“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基本规范第三条中的规定“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不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也不是某一单独部门的工作,而是企业全面管理的范畴,对财务工作的控制仅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
误区二:内部控制建设是领导的事,与普通员工无关。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是一个全员参与建设和实施的过程。其主体既包括企业领导层,也包括基层员工,在内控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各负其责。董事会负有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职责,既是内控体系的制定者、推行者,也是被监控对象,监事会对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负有监督职责,经理层负责内控体系的日常运行,员工则是体系的具体执行者。在体系运行过程中,企业的每个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如果管理层对内控体系不重视,执行不彻底,就会使体系落实不到位。如果普通员工认为内部控制与自己无关,就可能在执行体系时不积极,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改进建议的主动性,甚会产生消极和敌对的错误想法。因此,内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上下同心,并做好培训和宣传,只有调动企业各层面的积极主动性,才能使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持续改进提高,确保企业内控体系切实有效。
误区三: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是阶段性工作,内控体系建设一次便可一劳永逸。
很多企业在初建内控体系时,都会要求在某个时间段内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此种要求是存在认识误区的。内部控制是一个以目标为导向的动态管理,而不是以制度为导向的静态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明确“内部控制是一个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强调的是一个精益求精、不断完善过程管理,任何内部控制建设都无法完全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都应该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单位发展的需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对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无效控制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和修正。可见,内部控制是一个运行、调整、完善、运行的闭环过程,年年要审计,每年要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真正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因此,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需要不断整改和完善,并不是阶段性工作,更谈不上一劳永逸。
误区四:内部控制越严格越好,可以规避操作风险和安全隐患,消除舞弊。
在内控建设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认为内部控制越严格越好、越细致越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和隐患,这种观点是存在片面性的。除对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重要环节应尽量严格外,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实施内控过程中,控制环节越多,控制措施越严,其控制效果越好。但是控制环节多,控制措施严,必然会导致所需配备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当对某一风险点控制的成本超过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就违背了成本效益原则,再好的控制措施也失去了意义。可见,内部控制并非越严格越好,关键是企业制定出的内控体系要适合自身情况。
此外,基本规范中指出:“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可见,内部控制只能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由于内部控制的同有缺陷(人为错误、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等)难以避免,再加上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致使内部控制不可能杜绝企业的所有操作风险和安全隐患,不能消除舞弊风险。
误区五:第三方内控体系建立服务机构有资质有经验,内控体系建立过程中全听咨询师的。
由于企业专业人员配备和内控建设经验的不足,在初建内控体系时往往会聘请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建设,对外部服务机构盲目信任,全权委托外部服务机构进行内控建设。外部服务机构虽然具备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但所聘请的咨询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一定熟悉,在内控体系的设计中可能没有切合企业实际,遗漏企业重要业务的控制点,最终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体系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施和落地。
因此,企业在聘请外部机构时应对其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其对企业管理层及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前期培训和宣传,传达的内部控制建设思路和意义:咨询公司应及时与企业管理层及员工进行深入沟通,以保证量身定做內控方案等方面。企业要选派人员学习掌握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知识,全程参与内控体系的建设与实施。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以本企业人员为主导,咨询机构进行辅助。对于咨询师的意见,本企业主导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舍。这样,才能确保内控体系符合企业实际,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发挥更好的控制作用。
关键词:内部控制;认识误区;正确认识
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有的企业领导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员工对企业内部控制认识不足,进而可能导致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存在一定的设计缺陷,实施效果不佳。本文根据笔者在内部控制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总结出几条内部控制的认识误区,并结合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中的有关规定,消除这些认识误区,力求使内控体系从最初的建立、逐步完善和后期实施有更好效果。
下面,就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的认识误区进行一下简要梳理和消除。
误区一: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是企业财务范畴,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无关。
各企业在开始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首先会找到财务部门,认为内部控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确实,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与内部控制有着密切联系,但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限于财务管理的内容,从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文件来看,内部控制涵盖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明确提出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满足全面性原则。另外,《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四条中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时,对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捕述段予以披露”。此外,根据基本规范第四条中的规定,“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基本规范第三条中的规定“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不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也不是某一单独部门的工作,而是企业全面管理的范畴,对财务工作的控制仅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
误区二:内部控制建设是领导的事,与普通员工无关。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是一个全员参与建设和实施的过程。其主体既包括企业领导层,也包括基层员工,在内控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各负其责。董事会负有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职责,既是内控体系的制定者、推行者,也是被监控对象,监事会对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负有监督职责,经理层负责内控体系的日常运行,员工则是体系的具体执行者。在体系运行过程中,企业的每个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如果管理层对内控体系不重视,执行不彻底,就会使体系落实不到位。如果普通员工认为内部控制与自己无关,就可能在执行体系时不积极,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改进建议的主动性,甚会产生消极和敌对的错误想法。因此,内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上下同心,并做好培训和宣传,只有调动企业各层面的积极主动性,才能使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持续改进提高,确保企业内控体系切实有效。
误区三: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是阶段性工作,内控体系建设一次便可一劳永逸。
很多企业在初建内控体系时,都会要求在某个时间段内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此种要求是存在认识误区的。内部控制是一个以目标为导向的动态管理,而不是以制度为导向的静态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明确“内部控制是一个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强调的是一个精益求精、不断完善过程管理,任何内部控制建设都无法完全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都应该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单位发展的需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对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无效控制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和修正。可见,内部控制是一个运行、调整、完善、运行的闭环过程,年年要审计,每年要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真正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因此,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需要不断整改和完善,并不是阶段性工作,更谈不上一劳永逸。
误区四:内部控制越严格越好,可以规避操作风险和安全隐患,消除舞弊。
在内控建设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认为内部控制越严格越好、越细致越好,可以有效防范风险和隐患,这种观点是存在片面性的。除对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重要环节应尽量严格外,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实施内控过程中,控制环节越多,控制措施越严,其控制效果越好。但是控制环节多,控制措施严,必然会导致所需配备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当对某一风险点控制的成本超过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就违背了成本效益原则,再好的控制措施也失去了意义。可见,内部控制并非越严格越好,关键是企业制定出的内控体系要适合自身情况。
此外,基本规范中指出:“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可见,内部控制只能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由于内部控制的同有缺陷(人为错误、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等)难以避免,再加上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致使内部控制不可能杜绝企业的所有操作风险和安全隐患,不能消除舞弊风险。
误区五:第三方内控体系建立服务机构有资质有经验,内控体系建立过程中全听咨询师的。
由于企业专业人员配备和内控建设经验的不足,在初建内控体系时往往会聘请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建设,对外部服务机构盲目信任,全权委托外部服务机构进行内控建设。外部服务机构虽然具备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但所聘请的咨询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一定熟悉,在内控体系的设计中可能没有切合企业实际,遗漏企业重要业务的控制点,最终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体系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施和落地。
因此,企业在聘请外部机构时应对其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其对企业管理层及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前期培训和宣传,传达的内部控制建设思路和意义:咨询公司应及时与企业管理层及员工进行深入沟通,以保证量身定做內控方案等方面。企业要选派人员学习掌握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知识,全程参与内控体系的建设与实施。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以本企业人员为主导,咨询机构进行辅助。对于咨询师的意见,本企业主导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舍。这样,才能确保内控体系符合企业实际,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发挥更好的控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