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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早期,在美国南方的清教传统以及种族主义、奴隶制度等造成的世俗观念的重压之下,没落贵族爱米丽的爱情之路遍布荆棘。青年时代,因父命难违而错失许多恋爱良机;父亲死后,她勇于蔑视世俗,爱恋北方佬却遭到镇上人的种种阻挠;中年乃至老年,爱米丽在对爱情绝望之余,亲手毒杀了情人,而后厮守死尸四十年。她的爱情悲剧不是个人的、偶然的,而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产物。本文旨在通过解读主人公爱米丽的爱情悲剧,帮助读者透彻地理解作者福克纳对人性的鞭挞、对南方清教传统的谴责以及对爱米丽深深的同情。
关键词:清教传统 世俗观念 爱米丽 情非得已 悲剧爱情
1897年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出生于一个美国南方家庭,他的小说最显著的部分与基本人性和人类行为有关,对世界文学产生了重大影响。1949年,福克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成就了一部南方历史,创作了一幅典型的“旧南方”图画。美国南方内战后的破败现实,传统的观念,森严的等级制度,复杂的种族、阶级和性别矛盾,因为被注入了作者的灵感而被创作出来,独具一格地成就了一个“福克纳的世界”。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福克纳短篇小说的代表作。这篇小说讲述了在南方清教传统下身心受到压抑而导致变态心理的爱米丽·格里而生触目惊心的故事。爱米丽是一位没落的女贵族,生活在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南方,当时美国南北战争之后,北方的军队获得了胜利,南方的奴隶制度被废除了,南方的贵族失去了过去的优越生活,被迫面对社会的巨大变革。爱米丽的一生正是伴随了南方贵族衰落的历史,她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南方的清教传统与种族主义、奴隶制度等造成的世俗观念一直扼住她命运的咽喉,令她窒息。青年时代,父亲是这些清规戒律的代表。因为找不到门当户对的对象,爱米丽30岁时仍然待字闺中,对于父亲的管制她所受的教育令她只能服从。父亲死后,爱米丽暂时摆脱了精神枷锁,爱上了来自北方的包工头荷马·伯隆——一个投机者。小镇居民却作为旧传统和观念的卫道士极力阻碍爱米丽和荷马·伯隆的恋爱。中年以后直到老年,爱米丽陪伴着自己秘密毒死的情人荷马,伯隆的尸体生活了四十年,她以一种极端而变态的方式死死抓住自己所爱的人。本文旨在通过对主人公爱米丽悲剧爱情的分析——爱米丽爱情之路上的三次情非得已。帮助读者更透彻地理解福克纳对人性的鞭挞、对南方清教传统的谴责以及对爱米丽深深的同情。
情非得已之一:父命难违——错失恋爱良机
爱米丽的母亲在故事中没有提及,她的父亲是一个奴隶主,除了仆人之外,她的父亲是她最亲最近的人,因此她的生活完全依靠父亲。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贵族小姐爱米丽也和镇上其他人一样渴望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可是,格里而生家族是镇上唯一存留下来的贵族,镇上根本找不到一个与爱米丽的社会地位相配的活着的男贵族。很多爱米丽的爱慕者都被威严的父亲赶走了。“爱米丽小姐和像她一类的女子对什么年轻男子都看不上眼。长久以来,我们把这家人一直看做一幅画中的人物: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身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着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可见,位于前景的父亲是一个自私又专横的家长,处于权威地位,位于后景的爱米丽处于服从地位。她穿着白色的衣服,白色象征着纯洁,爱米丽小姐在小镇人心目中就是一个南方白人“淑女”的形象,高贵不可侵犯。而父亲是清教传统以及种族主义、奴隶制度等造成的世俗观念的代表,完全控制着她的爱情、婚姻乃至今后的命运。那时,父亲手中的马鞭是权威和权力的象征。在南方社会,人们注重种族、阶级和性别,女人屈从于男人,女性是谦卑、自我牺牲和服从的象征。由于当时内战打破了南方田园生活的宁静,工业化打破了奴隶制经济。靠奴隶和土地生活的南方贵族开始衰落,随之而来的是传统价值观的颠覆。爱米丽的父亲却坚守着过时的传统观念——“贵族小姐血统高贵,只有同样出身高贵的男子才能相配”。他正是用手中的马鞭赶走了诸多上门向女儿求爱的年轻人,赶走了女儿的幸福。爱米丽因为父命难违,而错失了自己人生中的许多恋爱良机。以至于“年近三十,尚未婚配”。因此爱米丽处于父亲的严格管制之下,在爱情的关键时期被动服从,虽然情非得已,却不可避免地成为清教主义和传统观念的牺牲品。
情非得已之二:蔑视世俗——爱恋北方佬
后来,爱米丽的父亲死了,她失去了唯一的依靠。爱米丽父亲的死亡象征着美国南方的繁荣永远地成为过去时,爱米丽那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彻底结束了,父亲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可是她不肯承认父亲的死亡。不让镇上人埋葬父亲。这一切象征着爱米丽不愿面对现实、接受现实,一味留恋过去,所以她病了好长时间才好起来。不过在父亲死后,爱米丽却暂时摆脱了精神枷锁。“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爱米丽改变了形象,从过去的悲痛中走了出来,决心重新开始生活。她爱上了来自北方的包工头荷马·伯隆,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荷马·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洪亮,双眼比脸色浅淡。没有多少时候,全镇的人他都认识了。随便什么时候人们要是在广场上的什么地方昕见哈哈大笑的声音,荷马·伯隆肯定是在人群的中心”。荷马·伯隆是北方工业经济的代表人物,充满活力。但镇上的传统力量却破坏了爱米丽的最后一个机会,因为在他们的眼里,爱米丽只是一座“纪念碑”,体现着“传统、义务、责任”,而不是一个有血有肉、渴望并有权利过正常生活的女人。当爱米丽和荷马·伯隆驾着轻便马车出游时,镇上人起初认为悲伤也不会叫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格里而生家的人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挣日工资的人,爱米丽只是想有一点精神寄托罢了,因此他们叫她“可怜的爱米丽”。后来当镇上人看出爱米丽真的爱上了荷马·伯隆时,就认为她是全镇的耻辱,是青年的坏榜样,于是就设法阻挠。先是迫使浸礼会牧师前去劝说,劝说无效,后来又写信叫爱米丽远方的亲属来劝说。面对外界和家族的重重压力,爱米丽总是把头抬得高高的,仿佛她比历来都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而生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她对世俗观念的蔑视,对自己爱情的执著追求,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她女性意识的觉醒,毕竟她曾经与命运进行过坚决的抗争。读者似乎欣喜地看到了一个脱胎换骨的新爱米丽。但是荷马·伯隆来自以工业为主的北方,充满新思想,是一个投机者,他来南方是为了发财的。虽然和镇上唯一的女贵族谈情说爱、驾着漂亮的 马车兜风很是风光,他是否就是与爱米丽情投意合的意中人呢?没人能够确定。爱米丽自己也不能,因此,荷马·伯隆象征着爱米丽那一阶段并不确定的生活状态。尽管如此,爱米丽还是执著地爱恋着这个北方佬,她还能选择别的男人吗?她也是情非得已,因为在镇上她别无选择,事实上这已经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情非得已之三:毒杀爱人——厮守死尸四十年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镇上人对爱米丽和荷马·伯隆的恋爱百般阻挠的时候,爱米丽逐渐了解到荷马·伯隆本人并不想和她结婚,因为“荷马自己说他喜欢和男人来往,大家知道他和年轻人在麋鹿俱乐部一起喝酒,他本人说过,他是无意于成家的人。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他们乘着漂亮的轻便马车驰过:爱米丽小姐昂着头,荷马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马缰和马鞭”。荷马手握的马缰和马鞭仍然是权力的象征。爱米丽希望将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命运交给心爱的荷马,但是荷马却不是她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因为他无意成家,是个同性恋者,他所戴的“黄”手套也象征了这样的意思,很快他厌倦了爱米丽,粗俗的流氓相也暴露无遗。尽管如此,爱米丽却仍然热恋着他,把他看做生活的中心。爱米丽唯一一次对爱情的追求遭受到重创,她生活中的一切希望都被毁灭了,眼看着幸福的日子又要成为过去,她离理想中的生活状态越来越远,心理越来越扭曲。她的骄傲和不顾一切留住过去的一切的倾向促使她采取了极端的做法,于是她自己去买砒霜。她“当时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消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那副表情是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所应有的”。爱米丽秘密地毒死了荷马·伯隆。她宁可把他毒死保留在身边,也不准他活着走出自家门口。此后她长年和荷马的尸体睡在一起,时间长达四十年。虽然爱米丽永远地留住了荷马的身体,留住了梦想,希望幸福和快乐能够延续,但是她失去了他的灵魂,剩下的只有和情人甜蜜交往的回忆了。她从此过着与世隔绝的非人的生活。“因为纳税的事,镇长派出了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访问。他们敲开了她封闭已久的大门,在阴暗潮湿的客厅等她。她一进屋,人们站了起来。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衣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她的身架矮小,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不过是丰满,而她却给人以肥胖的感觉。她看上去像是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
为了追求爱情,她打破了一切传统,包括她的社会所维护的法则。她虽然一度成为追求爱情的勇士、旧制度和旧观念的反叛者,全然不顾自己的贵族身份,屈尊和一个只挣日工资的人谈情说爱,驾车出游;无视镇上人的反对和阻挠,把教会的人臭骂回去,不敢再劝;顶住家族中亲属的压力,任他们远道而来,好言相劝,却依然我行我素,筹备婚礼。但是北方新观念和新工业的代表人物荷马与南方传统旧观念和奴隶制的代表人物爱米丽是不可能结合在一起的,他们之间的强烈冲突不是个人的,也是代表了当时那个社会的。爱米丽最终没能摆脱传统道德和清教的无形的枷锁,反而成为其捍卫者,她无法容忍荷马对爱情的欺骗和不负责任,也无法容忍被荷马抛弃,她更不愿接受失去荷马的孤独生活,情非得已,心理几近变态的她毒杀了情人并厮守死尸四十年。“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煎熬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
爱米丽从一个对爱情充满美好渴望的柔弱服从的贵族小姐、白人淑女,到以极大的勇气和非常意志力去勇敢追求美好爱情的孤女和斗士,再到对爱情彻底失望、心灵被扭曲的冷酷高傲的杀人凶手,最后到与死尸共眠四十年的丑老太婆,行尸走肉,她的爱情之路荆棘遍布,步步血泪。通过对爱米丽悲剧爱情的描写,福克纳深刻地揭露了南方社会历史上与清教密切相关的旧传统、旧体制,强烈谴责了非人道的传统道德与清教对人性的摧残。爱米丽是南方腐朽观念的犯人和牺牲品。福克纳对爱米丽给予了很大的同情,他说:“应该怜悯的是一个竭力违背自己的本性、违背自己的良心……与自己的心、与她的同伴、与她的环境相冲突的情况……是当一个人怀着愿望和冲动,尽最大努力去和自己的道德良心作斗争,和自己所处时代的环境的良知作斗争。”总之,爱米丽是传统清教教条的受害者,她的爱情之路一直处于世俗道德观和社会压力的重压之下,她的悲剧不仅是她个人的,更是当时那个时代的产物,她的爱情悲剧是必然的。[本文为河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指导计划项目“高级英语‘四化’教学的设计的实验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Z090421;主持人:谢捷);河北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4048;主持人:张瑞民)]
参考文献:
1、肖明翰:《威廉·福克纳研究》,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版。
2、陈莺:《现代大学英语全程辅导》(精读6)。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董额:《论福克纳的小说创作与美国南方》,《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8(11)。
4、苑丽娟、官丽:《塑型·冲突·赎罪——解读(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爱米丽的悲剧人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
(作者单位:衡水学院外语系)
编校:董方晓
关键词:清教传统 世俗观念 爱米丽 情非得已 悲剧爱情
1897年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出生于一个美国南方家庭,他的小说最显著的部分与基本人性和人类行为有关,对世界文学产生了重大影响。1949年,福克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成就了一部南方历史,创作了一幅典型的“旧南方”图画。美国南方内战后的破败现实,传统的观念,森严的等级制度,复杂的种族、阶级和性别矛盾,因为被注入了作者的灵感而被创作出来,独具一格地成就了一个“福克纳的世界”。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福克纳短篇小说的代表作。这篇小说讲述了在南方清教传统下身心受到压抑而导致变态心理的爱米丽·格里而生触目惊心的故事。爱米丽是一位没落的女贵族,生活在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南方,当时美国南北战争之后,北方的军队获得了胜利,南方的奴隶制度被废除了,南方的贵族失去了过去的优越生活,被迫面对社会的巨大变革。爱米丽的一生正是伴随了南方贵族衰落的历史,她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南方的清教传统与种族主义、奴隶制度等造成的世俗观念一直扼住她命运的咽喉,令她窒息。青年时代,父亲是这些清规戒律的代表。因为找不到门当户对的对象,爱米丽30岁时仍然待字闺中,对于父亲的管制她所受的教育令她只能服从。父亲死后,爱米丽暂时摆脱了精神枷锁,爱上了来自北方的包工头荷马·伯隆——一个投机者。小镇居民却作为旧传统和观念的卫道士极力阻碍爱米丽和荷马·伯隆的恋爱。中年以后直到老年,爱米丽陪伴着自己秘密毒死的情人荷马,伯隆的尸体生活了四十年,她以一种极端而变态的方式死死抓住自己所爱的人。本文旨在通过对主人公爱米丽悲剧爱情的分析——爱米丽爱情之路上的三次情非得已。帮助读者更透彻地理解福克纳对人性的鞭挞、对南方清教传统的谴责以及对爱米丽深深的同情。
情非得已之一:父命难违——错失恋爱良机
爱米丽的母亲在故事中没有提及,她的父亲是一个奴隶主,除了仆人之外,她的父亲是她最亲最近的人,因此她的生活完全依靠父亲。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贵族小姐爱米丽也和镇上其他人一样渴望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可是,格里而生家族是镇上唯一存留下来的贵族,镇上根本找不到一个与爱米丽的社会地位相配的活着的男贵族。很多爱米丽的爱慕者都被威严的父亲赶走了。“爱米丽小姐和像她一类的女子对什么年轻男子都看不上眼。长久以来,我们把这家人一直看做一幅画中的人物: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身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着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可见,位于前景的父亲是一个自私又专横的家长,处于权威地位,位于后景的爱米丽处于服从地位。她穿着白色的衣服,白色象征着纯洁,爱米丽小姐在小镇人心目中就是一个南方白人“淑女”的形象,高贵不可侵犯。而父亲是清教传统以及种族主义、奴隶制度等造成的世俗观念的代表,完全控制着她的爱情、婚姻乃至今后的命运。那时,父亲手中的马鞭是权威和权力的象征。在南方社会,人们注重种族、阶级和性别,女人屈从于男人,女性是谦卑、自我牺牲和服从的象征。由于当时内战打破了南方田园生活的宁静,工业化打破了奴隶制经济。靠奴隶和土地生活的南方贵族开始衰落,随之而来的是传统价值观的颠覆。爱米丽的父亲却坚守着过时的传统观念——“贵族小姐血统高贵,只有同样出身高贵的男子才能相配”。他正是用手中的马鞭赶走了诸多上门向女儿求爱的年轻人,赶走了女儿的幸福。爱米丽因为父命难违,而错失了自己人生中的许多恋爱良机。以至于“年近三十,尚未婚配”。因此爱米丽处于父亲的严格管制之下,在爱情的关键时期被动服从,虽然情非得已,却不可避免地成为清教主义和传统观念的牺牲品。
情非得已之二:蔑视世俗——爱恋北方佬
后来,爱米丽的父亲死了,她失去了唯一的依靠。爱米丽父亲的死亡象征着美国南方的繁荣永远地成为过去时,爱米丽那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彻底结束了,父亲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可是她不肯承认父亲的死亡。不让镇上人埋葬父亲。这一切象征着爱米丽不愿面对现实、接受现实,一味留恋过去,所以她病了好长时间才好起来。不过在父亲死后,爱米丽却暂时摆脱了精神枷锁。“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爱米丽改变了形象,从过去的悲痛中走了出来,决心重新开始生活。她爱上了来自北方的包工头荷马·伯隆,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荷马·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洪亮,双眼比脸色浅淡。没有多少时候,全镇的人他都认识了。随便什么时候人们要是在广场上的什么地方昕见哈哈大笑的声音,荷马·伯隆肯定是在人群的中心”。荷马·伯隆是北方工业经济的代表人物,充满活力。但镇上的传统力量却破坏了爱米丽的最后一个机会,因为在他们的眼里,爱米丽只是一座“纪念碑”,体现着“传统、义务、责任”,而不是一个有血有肉、渴望并有权利过正常生活的女人。当爱米丽和荷马·伯隆驾着轻便马车出游时,镇上人起初认为悲伤也不会叫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格里而生家的人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挣日工资的人,爱米丽只是想有一点精神寄托罢了,因此他们叫她“可怜的爱米丽”。后来当镇上人看出爱米丽真的爱上了荷马·伯隆时,就认为她是全镇的耻辱,是青年的坏榜样,于是就设法阻挠。先是迫使浸礼会牧师前去劝说,劝说无效,后来又写信叫爱米丽远方的亲属来劝说。面对外界和家族的重重压力,爱米丽总是把头抬得高高的,仿佛她比历来都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而生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她对世俗观念的蔑视,对自己爱情的执著追求,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她女性意识的觉醒,毕竟她曾经与命运进行过坚决的抗争。读者似乎欣喜地看到了一个脱胎换骨的新爱米丽。但是荷马·伯隆来自以工业为主的北方,充满新思想,是一个投机者,他来南方是为了发财的。虽然和镇上唯一的女贵族谈情说爱、驾着漂亮的 马车兜风很是风光,他是否就是与爱米丽情投意合的意中人呢?没人能够确定。爱米丽自己也不能,因此,荷马·伯隆象征着爱米丽那一阶段并不确定的生活状态。尽管如此,爱米丽还是执著地爱恋着这个北方佬,她还能选择别的男人吗?她也是情非得已,因为在镇上她别无选择,事实上这已经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情非得已之三:毒杀爱人——厮守死尸四十年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镇上人对爱米丽和荷马·伯隆的恋爱百般阻挠的时候,爱米丽逐渐了解到荷马·伯隆本人并不想和她结婚,因为“荷马自己说他喜欢和男人来往,大家知道他和年轻人在麋鹿俱乐部一起喝酒,他本人说过,他是无意于成家的人。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他们乘着漂亮的轻便马车驰过:爱米丽小姐昂着头,荷马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马缰和马鞭”。荷马手握的马缰和马鞭仍然是权力的象征。爱米丽希望将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命运交给心爱的荷马,但是荷马却不是她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因为他无意成家,是个同性恋者,他所戴的“黄”手套也象征了这样的意思,很快他厌倦了爱米丽,粗俗的流氓相也暴露无遗。尽管如此,爱米丽却仍然热恋着他,把他看做生活的中心。爱米丽唯一一次对爱情的追求遭受到重创,她生活中的一切希望都被毁灭了,眼看着幸福的日子又要成为过去,她离理想中的生活状态越来越远,心理越来越扭曲。她的骄傲和不顾一切留住过去的一切的倾向促使她采取了极端的做法,于是她自己去买砒霜。她“当时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消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那副表情是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所应有的”。爱米丽秘密地毒死了荷马·伯隆。她宁可把他毒死保留在身边,也不准他活着走出自家门口。此后她长年和荷马的尸体睡在一起,时间长达四十年。虽然爱米丽永远地留住了荷马的身体,留住了梦想,希望幸福和快乐能够延续,但是她失去了他的灵魂,剩下的只有和情人甜蜜交往的回忆了。她从此过着与世隔绝的非人的生活。“因为纳税的事,镇长派出了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访问。他们敲开了她封闭已久的大门,在阴暗潮湿的客厅等她。她一进屋,人们站了起来。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衣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她的身架矮小,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不过是丰满,而她却给人以肥胖的感觉。她看上去像是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
为了追求爱情,她打破了一切传统,包括她的社会所维护的法则。她虽然一度成为追求爱情的勇士、旧制度和旧观念的反叛者,全然不顾自己的贵族身份,屈尊和一个只挣日工资的人谈情说爱,驾车出游;无视镇上人的反对和阻挠,把教会的人臭骂回去,不敢再劝;顶住家族中亲属的压力,任他们远道而来,好言相劝,却依然我行我素,筹备婚礼。但是北方新观念和新工业的代表人物荷马与南方传统旧观念和奴隶制的代表人物爱米丽是不可能结合在一起的,他们之间的强烈冲突不是个人的,也是代表了当时那个社会的。爱米丽最终没能摆脱传统道德和清教的无形的枷锁,反而成为其捍卫者,她无法容忍荷马对爱情的欺骗和不负责任,也无法容忍被荷马抛弃,她更不愿接受失去荷马的孤独生活,情非得已,心理几近变态的她毒杀了情人并厮守死尸四十年。“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煎熬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
爱米丽从一个对爱情充满美好渴望的柔弱服从的贵族小姐、白人淑女,到以极大的勇气和非常意志力去勇敢追求美好爱情的孤女和斗士,再到对爱情彻底失望、心灵被扭曲的冷酷高傲的杀人凶手,最后到与死尸共眠四十年的丑老太婆,行尸走肉,她的爱情之路荆棘遍布,步步血泪。通过对爱米丽悲剧爱情的描写,福克纳深刻地揭露了南方社会历史上与清教密切相关的旧传统、旧体制,强烈谴责了非人道的传统道德与清教对人性的摧残。爱米丽是南方腐朽观念的犯人和牺牲品。福克纳对爱米丽给予了很大的同情,他说:“应该怜悯的是一个竭力违背自己的本性、违背自己的良心……与自己的心、与她的同伴、与她的环境相冲突的情况……是当一个人怀着愿望和冲动,尽最大努力去和自己的道德良心作斗争,和自己所处时代的环境的良知作斗争。”总之,爱米丽是传统清教教条的受害者,她的爱情之路一直处于世俗道德观和社会压力的重压之下,她的悲剧不仅是她个人的,更是当时那个时代的产物,她的爱情悲剧是必然的。[本文为河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指导计划项目“高级英语‘四化’教学的设计的实验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Z090421;主持人:谢捷);河北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4048;主持人:张瑞民)]
参考文献:
1、肖明翰:《威廉·福克纳研究》,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版。
2、陈莺:《现代大学英语全程辅导》(精读6)。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董额:《论福克纳的小说创作与美国南方》,《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8(11)。
4、苑丽娟、官丽:《塑型·冲突·赎罪——解读(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爱米丽的悲剧人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
(作者单位:衡水学院外语系)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