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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国有企业繁重的生产任务、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稳定形势、不同群体不同的诉求,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加做好国有企业稳定工作,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国有企业;稳定工作
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把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為本,而稳定工作则是针对不同群体在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协调服务的过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所以,面对企业繁重的生产任务、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稳定形势、不同群体不同的诉求,稳定工作必须强化领导,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定、健康、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规范管理保稳定
一要实施一岗双责制。目前,我们的国有企业已经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相关部门分项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稳定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领导基本实行了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稳定工作。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部署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亲自阅批接待不同群体的来访,亲自解决问题,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并实行党政领导公开集中接访制度,做到接访领导、范围、时间、地点、形式、程序和结果“七公开”,使不同群体提出的不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答复或解决。
二要强化双向责任追究制。每年初,企业所属各单位都要层层签订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承担稳定指标,确保不出现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强化双向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解决问题不到位、排查矛盾不到位而引发的集体越级访的,应由企业各级纪委部门立案调查;属于个别干部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上访的,要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要向上一级党委作出检查,实行诫免;对负有主要和重要责任的领导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对个别胡闹的上访人员,要抓典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健全领导干部下访制。企业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工作窗口前移,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落实、分析工作,及时解决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上访量。要制定下发《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每月专门确定领导干部集中下访日。在下访中实行主要领导包接访、包问题处理、包督查、包责任追究和确定解决问题部门或单位、人员、办结时间的“四包三定”责任制,将领导干部下访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相挂钩,对下访领导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从批办、协调、调度直到解决,一办到底。
二、创新举措,对症施治,做好调处保稳定
一要抓导向。叫响两句话,即“无理越级集体访不行,有理越级集体访也不行;无理取闹不行,有理取闹也不行”,实行双向规范:一是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对稳定工作不重视导致群体大规模上访,造成影响的领导干部,坚决按《维护稳定责任书》规定,该批评的评、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二是对有理有序上访的,热情接待,认真解决问题;对有理无序上访的,先批评教育,整顿秩序,再接访,解决问题;对无理无序,特别是打着“信访”的旗号,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在企业堵门堵路,触犯刑律的,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处理。
二要抓排查。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群体上访的有效途径。我们要着力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坚持做到不漏群体、不漏人,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处置。努力做到“四清”,即群体人员状况清、群体思想动态清、重点人员重点问题排查清、关键群体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清。要严格落实包保和“双保”责任制,如果包保对象出现了上访现象,要直接追究包保人的责任,与单位的生产经营考核指标挂钩,与单位班子考核评比挂钩。
三要抓调处。要抓督查、促调处,进一步强化上访事件的督查力度。一是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上访事件,在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办理的基础上,抓住事件反馈、结果上报两个重点环节,确保事件查办时效和质量。二是对影响较大的突出事件,要确定专人重点督促或查办,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对涉及社会稳定、时效性强的上访事件,要坚持特事特办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
三、掌握政策、改进方法,释疑解难保稳定
一要准确掌握政策。稳定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策掌握不准,对上访者的答复就会产生偏颇,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新的矛盾,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所以,在维护稳定的问题上,不要自行其是,不要随心所欲,不要漠不关心,不要推诿扯皮,不要束手无策,也不要信口开河,要能按政策规定或文件精神给予准确答复,做到说话有依据,解释有出处,有效调处各类利益群体的矛盾,使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文件精神得到有效落实,促进稳定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要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稳定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要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由倾力抓“集体访、个体访、越级上访”向抓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转变。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群众初访的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要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有效减少重复访,控制越级访,减少上访总量。
三要解决疑难问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细心、耐心、热心、真心”为各个群体解决疑难问题,满腔热忱地为各个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榜样带头作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各个群体特别是了解和掌握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思想状况,以及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并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更多的机会,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来体现组织的关怀和党的温暖。
参考文献
[1] 《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100例》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国有企业;稳定工作
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把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為本,而稳定工作则是针对不同群体在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协调服务的过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所以,面对企业繁重的生产任务、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稳定形势、不同群体不同的诉求,稳定工作必须强化领导,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定、健康、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规范管理保稳定
一要实施一岗双责制。目前,我们的国有企业已经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相关部门分项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稳定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领导基本实行了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稳定工作。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部署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亲自阅批接待不同群体的来访,亲自解决问题,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并实行党政领导公开集中接访制度,做到接访领导、范围、时间、地点、形式、程序和结果“七公开”,使不同群体提出的不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答复或解决。
二要强化双向责任追究制。每年初,企业所属各单位都要层层签订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承担稳定指标,确保不出现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强化双向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解决问题不到位、排查矛盾不到位而引发的集体越级访的,应由企业各级纪委部门立案调查;属于个别干部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上访的,要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要向上一级党委作出检查,实行诫免;对负有主要和重要责任的领导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对个别胡闹的上访人员,要抓典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健全领导干部下访制。企业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工作窗口前移,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落实、分析工作,及时解决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上访量。要制定下发《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每月专门确定领导干部集中下访日。在下访中实行主要领导包接访、包问题处理、包督查、包责任追究和确定解决问题部门或单位、人员、办结时间的“四包三定”责任制,将领导干部下访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相挂钩,对下访领导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从批办、协调、调度直到解决,一办到底。
二、创新举措,对症施治,做好调处保稳定
一要抓导向。叫响两句话,即“无理越级集体访不行,有理越级集体访也不行;无理取闹不行,有理取闹也不行”,实行双向规范:一是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对稳定工作不重视导致群体大规模上访,造成影响的领导干部,坚决按《维护稳定责任书》规定,该批评的评、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二是对有理有序上访的,热情接待,认真解决问题;对有理无序上访的,先批评教育,整顿秩序,再接访,解决问题;对无理无序,特别是打着“信访”的旗号,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在企业堵门堵路,触犯刑律的,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处理。
二要抓排查。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群体上访的有效途径。我们要着力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坚持做到不漏群体、不漏人,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处置。努力做到“四清”,即群体人员状况清、群体思想动态清、重点人员重点问题排查清、关键群体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清。要严格落实包保和“双保”责任制,如果包保对象出现了上访现象,要直接追究包保人的责任,与单位的生产经营考核指标挂钩,与单位班子考核评比挂钩。
三要抓调处。要抓督查、促调处,进一步强化上访事件的督查力度。一是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上访事件,在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办理的基础上,抓住事件反馈、结果上报两个重点环节,确保事件查办时效和质量。二是对影响较大的突出事件,要确定专人重点督促或查办,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对涉及社会稳定、时效性强的上访事件,要坚持特事特办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
三、掌握政策、改进方法,释疑解难保稳定
一要准确掌握政策。稳定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策掌握不准,对上访者的答复就会产生偏颇,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新的矛盾,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所以,在维护稳定的问题上,不要自行其是,不要随心所欲,不要漠不关心,不要推诿扯皮,不要束手无策,也不要信口开河,要能按政策规定或文件精神给予准确答复,做到说话有依据,解释有出处,有效调处各类利益群体的矛盾,使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文件精神得到有效落实,促进稳定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要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稳定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要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由倾力抓“集体访、个体访、越级上访”向抓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转变。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群众初访的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要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有效减少重复访,控制越级访,减少上访总量。
三要解决疑难问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细心、耐心、热心、真心”为各个群体解决疑难问题,满腔热忱地为各个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榜样带头作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各个群体特别是了解和掌握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思想状况,以及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并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更多的机会,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来体现组织的关怀和党的温暖。
参考文献
[1] 《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10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