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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居住人口数量持续增多,所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数量也在大幅增長,这已经成为极为严重的社会化问题。虽然我国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各个地区都开始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但是总的来说生活垃圾增长速度过快,所以导致处理能力不足,极大的影响城市人们的生活。本文主要从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的热点话题展开研究和分析,以分类处理作为出发点,了解生物处理是否满足人们的使用要求等。经过分析之后发现,生活垃圾是主要污染源,同时也是可以使用的资源,分类处理可以满足要求,但是也有前提条件,未来还要进一步扩展生活垃圾的处理,为城市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生活垃圾;污染处理;问题
我国最开始进行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是从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真正实现现代化生活垃圾处理是90年代初。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2014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达到91.8%,已经形成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共存的局面。虽然如此,生活垃圾处理依然有很多争议存在,下面就热点问题展开分析,希望可以为生活垃圾处理起到积极作用。
1生活垃圾:资源还是污染源
生活垃圾是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的主要对象,要想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果,应该先认识到对象的属性,否则将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甚至会出现误导。生活垃圾属于固体废弃物的形式,已经和原有利用价值存在天壤之别。从环境保护方面展开分析,生活垃圾首先是污染源,在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回收等很多环节都会产生污染,影响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加剧;从经济性方面分析,生活垃圾属于毫无利用价值的“商品”,不管采取哪一种处理方式,都会导致成本的升高。当然,处理方式的差异,其污染程度和处理成本也会有明显的差异。在付出合理的成本之后,可以减少生活垃圾对于环境的污染,且能够提高处理技术水平,实现系统优化和改进。
很多人都有这种认识,即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这种观点的出发点是好的,对于环保宣传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科学上是毫无价值的,甚至在实践中是有害的。生活垃圾中蕴含较多物质与能量,这些都是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所以对于生活垃圾的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要想实现生活垃圾中物质与能量的回收利用,就要输入新的物质和能量,所以也会导致污染问题的产生。从物质属性分析,生活垃圾中包含碳、氢、氧、氮、硫、钙、硅、铁、铝等元素的化合物与无机物,如果不考虑成本的前提下,实现物尽其用,可以获取较多有用的价值,但是容易导致付出的资金远远超出其固有价值,且会在处理时产生较多的污染物质,这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是相悖的。因此,如果生活垃圾属于资源形式,也是在特定的资源条件下实现的,这种条件应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平衡。
由此可见,生活垃圾的首要特性是污染源,而不是资源。如果认为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不是污染源,那么政府就要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向居民收取必要的垃圾处理费,并且根据处理量向垃圾运营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就是不正当的。如果认为生活垃圾首要属性是资源,那么政府就要采取措施鼓励居民多产生垃圾,并且会付出一定的资金购买垃圾,且向处理垃圾的企业收取利润就是符合逻辑的。
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是污染源,这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定义,其决定了垃圾处理首要的工作是保护环境,实现无害化处理;决定了作为排放者的居民应该首先负有处理垃圾的责任,分类、减量、付费等都是居民应尽的义务;政府是处理垃圾投入资金的主体,也是监管责任开展的主体,不能以市场化运行就可以完全推卸责任。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体系之下,需要重点强调污染源的属性,极力宣传生活垃圾是资源的理念,否则将会影响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发展,产生如下严重后果:其一导致不成熟垃圾处理技术进一步扩张使用,并且大肆宣传不法理论影响居民的观念,还会有很多非法运行的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等建设;其二居民会逃避“污染者”的责任,更加无法落实垃圾分类、减量等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进一步恶化;其三政府与垃圾处理企业的界限模糊,造成监督管理不足、运营管理不善等问题存在。
2发展趋势:生物处理还是焚烧发电
因为近年来逐渐的进行减容减量、稳定效果、商业运营、激励政策的落实等,让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取得很快的发展,是目前垃圾处理行业的主要标志。截至2014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超1.85×10st/d,焚烧处理占据整个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的34.8%,未来这一比例会逐步的上升。在这种情况之下,其他技术,尤其是生化处理技术必然会成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取得很快的发展,垃圾处理是目前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分析,分类收集经验比较丰富的基础条件下,生活垃圾处理基本上可以分为如下三种:其一,机械-生物处理,焚烧发电与生物处理联合起来,剩余惰性残渣填埋处理,这是德国模式;其二,焚烧发电加炉渣填埋处理,这是日本模式;其三,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方式,这是美国模式。这三种方式是目前生活垃圾的主流方式,与每个国家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是相互匹配的。
因为我国的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等地理分布差异很大,中国模式必然与世界上的其他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应该将德国模式、日本模式、美国模式融合起来,形成合力以促进总体效果的提升。对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土地资源短缺,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经济发达程度高,采取焚烧发电加炉渣填埋的日本模式优势明显;对于土地资源丰富、环境敏感度较弱、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采取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美国模式效果较好,这是当前我国的生活垃圾主要格局。但是因为我国生活垃圾中存在较多容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水等,如果直接将其运输到焚烧厂或者填埋场,必然会导致资源利用率无法提升,还会出现恶臭气体等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且会有较高的碳足迹。通过深入了解德国模式,通过机械-生物处理方式,将含水量高且容易分解的厨余垃圾分离出来,通过厌氧发酵等方式进行处理,而含水量较低且热值高的垃圾进行焚烧发电,残渣则直接运输到填埋场处理,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还会降低碳足迹,这是我国未来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时,根据我国各个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的实际情况,工作的重点就是进行厨余垃圾的单独处理。单独收集厨余垃圾的方式并不会再进行填埋或者焚烧处理,需要通过厌氧发酵等方式进行回收生成燃气,或者好氧堆肥的方式还田。
3结论
1)生活垃圾首先是污染源,其次才是资源。这一定位的确定就是要进行环境污染的防治,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同时也决定了作为“污染者”的居民对于垃圾处理负有主要责任,应该积极参与到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中。
2)分类收集是当前垃圾处理系统的要件,但是不是前提条件。分类目标、分类方法、分类进度应该和当地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应该不断的实现改进和完善,以促进能源回收率的提升,消除环境污染等严重的问题。
3)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该积极的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理念。在未来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内,不断的优化和总结,提高处理技术水平,让先进理念和技术应用到实际中,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效果的提升,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向玲.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法律现状及对策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9, 000(024):125-126.
[2]冯远亮.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分析[J]. 绿色环保建材, 2019(1).
关键词:生活垃圾;污染处理;问题
我国最开始进行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是从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真正实现现代化生活垃圾处理是90年代初。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2014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达到91.8%,已经形成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共存的局面。虽然如此,生活垃圾处理依然有很多争议存在,下面就热点问题展开分析,希望可以为生活垃圾处理起到积极作用。
1生活垃圾:资源还是污染源
生活垃圾是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的主要对象,要想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果,应该先认识到对象的属性,否则将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甚至会出现误导。生活垃圾属于固体废弃物的形式,已经和原有利用价值存在天壤之别。从环境保护方面展开分析,生活垃圾首先是污染源,在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回收等很多环节都会产生污染,影响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加剧;从经济性方面分析,生活垃圾属于毫无利用价值的“商品”,不管采取哪一种处理方式,都会导致成本的升高。当然,处理方式的差异,其污染程度和处理成本也会有明显的差异。在付出合理的成本之后,可以减少生活垃圾对于环境的污染,且能够提高处理技术水平,实现系统优化和改进。
很多人都有这种认识,即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这种观点的出发点是好的,对于环保宣传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科学上是毫无价值的,甚至在实践中是有害的。生活垃圾中蕴含较多物质与能量,这些都是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所以对于生活垃圾的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要想实现生活垃圾中物质与能量的回收利用,就要输入新的物质和能量,所以也会导致污染问题的产生。从物质属性分析,生活垃圾中包含碳、氢、氧、氮、硫、钙、硅、铁、铝等元素的化合物与无机物,如果不考虑成本的前提下,实现物尽其用,可以获取较多有用的价值,但是容易导致付出的资金远远超出其固有价值,且会在处理时产生较多的污染物质,这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是相悖的。因此,如果生活垃圾属于资源形式,也是在特定的资源条件下实现的,这种条件应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平衡。
由此可见,生活垃圾的首要特性是污染源,而不是资源。如果认为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不是污染源,那么政府就要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向居民收取必要的垃圾处理费,并且根据处理量向垃圾运营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就是不正当的。如果认为生活垃圾首要属性是资源,那么政府就要采取措施鼓励居民多产生垃圾,并且会付出一定的资金购买垃圾,且向处理垃圾的企业收取利润就是符合逻辑的。
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是污染源,这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定义,其决定了垃圾处理首要的工作是保护环境,实现无害化处理;决定了作为排放者的居民应该首先负有处理垃圾的责任,分类、减量、付费等都是居民应尽的义务;政府是处理垃圾投入资金的主体,也是监管责任开展的主体,不能以市场化运行就可以完全推卸责任。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体系之下,需要重点强调污染源的属性,极力宣传生活垃圾是资源的理念,否则将会影响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发展,产生如下严重后果:其一导致不成熟垃圾处理技术进一步扩张使用,并且大肆宣传不法理论影响居民的观念,还会有很多非法运行的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等建设;其二居民会逃避“污染者”的责任,更加无法落实垃圾分类、减量等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进一步恶化;其三政府与垃圾处理企业的界限模糊,造成监督管理不足、运营管理不善等问题存在。
2发展趋势:生物处理还是焚烧发电
因为近年来逐渐的进行减容减量、稳定效果、商业运营、激励政策的落实等,让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取得很快的发展,是目前垃圾处理行业的主要标志。截至2014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超1.85×10st/d,焚烧处理占据整个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的34.8%,未来这一比例会逐步的上升。在这种情况之下,其他技术,尤其是生化处理技术必然会成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取得很快的发展,垃圾处理是目前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分析,分类收集经验比较丰富的基础条件下,生活垃圾处理基本上可以分为如下三种:其一,机械-生物处理,焚烧发电与生物处理联合起来,剩余惰性残渣填埋处理,这是德国模式;其二,焚烧发电加炉渣填埋处理,这是日本模式;其三,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方式,这是美国模式。这三种方式是目前生活垃圾的主流方式,与每个国家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是相互匹配的。
因为我国的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等地理分布差异很大,中国模式必然与世界上的其他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应该将德国模式、日本模式、美国模式融合起来,形成合力以促进总体效果的提升。对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土地资源短缺,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经济发达程度高,采取焚烧发电加炉渣填埋的日本模式优势明显;对于土地资源丰富、环境敏感度较弱、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采取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美国模式效果较好,这是当前我国的生活垃圾主要格局。但是因为我国生活垃圾中存在较多容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水等,如果直接将其运输到焚烧厂或者填埋场,必然会导致资源利用率无法提升,还会出现恶臭气体等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且会有较高的碳足迹。通过深入了解德国模式,通过机械-生物处理方式,将含水量高且容易分解的厨余垃圾分离出来,通过厌氧发酵等方式进行处理,而含水量较低且热值高的垃圾进行焚烧发电,残渣则直接运输到填埋场处理,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还会降低碳足迹,这是我国未来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时,根据我国各个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的实际情况,工作的重点就是进行厨余垃圾的单独处理。单独收集厨余垃圾的方式并不会再进行填埋或者焚烧处理,需要通过厌氧发酵等方式进行回收生成燃气,或者好氧堆肥的方式还田。
3结论
1)生活垃圾首先是污染源,其次才是资源。这一定位的确定就是要进行环境污染的防治,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同时也决定了作为“污染者”的居民对于垃圾处理负有主要责任,应该积极参与到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中。
2)分类收集是当前垃圾处理系统的要件,但是不是前提条件。分类目标、分类方法、分类进度应该和当地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应该不断的实现改进和完善,以促进能源回收率的提升,消除环境污染等严重的问题。
3)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该积极的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理念。在未来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内,不断的优化和总结,提高处理技术水平,让先进理念和技术应用到实际中,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效果的提升,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向玲.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法律现状及对策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9, 000(024):125-126.
[2]冯远亮.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分析[J]. 绿色环保建材, 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