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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因对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理解的差异,对存货福利的财税处理有颇多争议之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出台之后,外购存货福利的所得税处理又有了新的变化。所有存货福利业务在会计上均应按存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存货成本,涉税会计处理服从税法;在税法上则应针对不同的存货福利业务类型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同时不能忽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