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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6世纪30年代,托马斯·克伦威爾作为亨利八世政府的首席大臣,主持了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对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强调了亨利八世在克伦威尔实行改革的过程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在此基础上对克伦威尔进行了全面评价。
关键词:托马斯·克伦威尔 地位 评价
在16世纪30年代,托马斯·克伦威尔(1485-1540)作为亨利八世的重臣全面主持了都铎政府的重大事务。他以宗教改革为契机,通过一系列法案和强制措施,协助亨利排除外来干涉,建立了具有独立主权的新型国家;同时又以大刀阔斧的改革确立了一套完整而有效的行政机构,从而奠定了英国近代的政治基础。其改革影响深巨,史学家埃尔顿这样评价他:“这位彗星式的人物在其主政的十年里,不管是有关国家和社会的重大问题,还是政府的日常琐事,几乎无不留下他的痕迹。”[1](P5) 然而,以埃尔顿为代表的都铎史学派却对克伦威尔的作用强调过分,对亨利八世的作用则不够重视。实际上他自始至终都不过是亨利的一个得力助手而已。J.J. Scarisbrick指出,“自沃尔西以来,亨利八世已经不自觉地被卷入对政务的处理中,克伦威尔亦从未享受过首席大臣所应享有的自由。”[2](P186-197)学者已从亨利和克伦威尔之间的君臣之情、克伦威尔所主持的议会对亨利的惟命是从以及亨利政权的“人治”本质等方面对此点作了论证,这里再作两点补充。
第一,克伦威尔采取的一切措施无不是为了迎合亨利的意愿,无不是围绕着亨利八世的利益而运转。
在宗教改革中,他通过《上诉法案》、《至尊法案》、《反教区主教请愿书》、《教士顺从法》等,确立了英王在英国教俗两界的首脑地位,不但顺利解决了英王的离婚案,而且也使英国摆脱了罗马教会的干涉。之后又通过《教士首年薪俸法》等法律的实施以及对修道院财产的大规模没收,彻底铲除了罗马教会在英国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解决了亨利为之焦灼的财政匮乏问题。《叛逆法》规定对蓄意侵犯国王的权威者予以严惩,有利于维护国王权威。他对北方地区和威尔士地区的政策则消除了封建割据,加强了中央集权。此外,他所推行的政府机构改革,无论是建立脱离宫廷的政府机构枢密院,扩大国务秘书的职务范围,还是改革财政制度,提高议会下院的地位,也均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更好地贯彻亨利的意志。
这些措施在客观上确实促进了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但他推行这些政策的初衷却不过是想国王之所想,行国王之所行,这也是其政策能够持续推行和他本人得宠一时的原因。自然,他亦有失策之时,例如他故意利用画师、使者误导亨利,使他与新教同盟(荷兰、德意志等地)的领袖威廉公爵的妹妹克利夫的安妮公主结婚。他一厢情愿地以为这是为了英王及其国家的长远利益,不料却使亨利大为失望。类似的失策也使他逐渐失去国王的信任,并最终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第二,埃尔顿认为“亨利宗教改革反映的是克伦威尔的政治观”。这显系牵强附会。史料表明,在克伦威尔加入权利核心之前,亨利就以多种方式表达了其反对教皇干涉英国内政和加强君主专制的鲜明意向。克伦威尔上台后一系列改革措施无非是亨利意向的延伸和实践而已。
历史学家J.J.Scarisbrick充分发掘了相关证据。
早在1529年,亨利就对皇权至上主义作了明细的表达。其要如下:一,国王负有神授的责任去拯救其臣民的灵魂,因此国王作为其臣民的牧师,正如牧羊人之于羊群;二,国王是本土教堂中教士的主人,因为教士亦是他的臣民,故在其领土之内国王是他们的君主;三,作为君主,他无义务屈从于罗马主教。J.J. Scarisbrick还引用了亨利给Tunstal的回信。针对国王新获得的“英国教会的保护者和唯一最高首脑”这一头衔,这位主教在其信中重申了这一传统理论:国王得到教会认可的宗主权只是临时性的,并且不涉及精神领域;亨利的新头衔只具有临时的属性,因为基督的法律并未将此权授之于人。亨利回复道:
“如果你说的教会意味着整个神界,我就不是教会的首脑,因为那样对神是不敬的,只有基督才是它的首脑。我从未如此妄想,如你所谬猜。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说清楚,全体教会的首脑是基督,而英格兰教会的首脑则是我……那么这种首脑地位掌握的领域有哪些呢?(此亦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你们认为我的宗主权是临时的,但你的引文却不足以证明精神领域被排斥在王权之外。相反,显而易见,因为精神缘故可以导致肉体焦虑和冲突——而这是在王权范围之内的。由此能够得的唯一结论便是:教会的房产、人员、法令和行为应处于神所任命的国王的掌握之下。” [2](P5)
在1529年第一轮的议会改革中,国王处理上诉案件的方案明确显示,他打算削弱教会的权力。首次议会通过的反教会法案得到了皇家的批准。1530年9月,亨利曾说,他决不会让自己的离婚案受任何教皇法官的审判,如果教皇不允许英国法官的审判,他将交由议会来决定。同月,他致意在罗马的代理人Benet告诉教皇:国王个人不仅仅是君主,而且地球上没有比之更高的权威。1530年11月,亨利告诉帝国大使,他可以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纠正自己国家的错误。1531年底,教会开始讨论改革,南方议会最终形成了一系列改革法令。但在1532年上半年,当它们被公布之前已被国王过目,而且在所有教士“都应虔诚地服从教规和教法”这句话旁,亨利补注道:“这种服从必须受到王国法律的认可。”
可见所谓克伦威尔的政治观,只不过是亨利固有思想的具体化而已。
综上而知,克伦威尔就像亨利手中的一只风筝,朝着时代的风向远行。固然,亨利曾经放松手中的线团,这一方面给了克伦威尔大展鸿图的余地,另一方面也使他产生过威临时代的幻觉,使他在改革的路上越走越远,在某些方面甚至专权擅威,加之猛烈改革所造成的强力反弹,最终使亨利八世丧失了对这位忠仆的信任,决意死之以平众怒。于是亨利八世轻轻拉回手中的筝线,大手一挥,便使克伦威尔走向那悲壮的结局。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在服从亨利的前提下,他的理想和抱负才得到充分的施展。事实上,以他政治家的敏锐眼光,他可能已经认识到,由于某些巧合的历史因缘,亨利的意志恰恰就代表了整个民族的意志,故而顺从亨利也就是顺应时势;更深一层说,克伦威尔真正顺从的是自己的感觉和判断——从这一角度看,他又是一个意志自由的人,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虽身罹横祸,其改革措施却得以延续后世。他最终以自身的悲剧换得了民族的幸福。
参考文献
[1]G.R.Elton.The Tudor Revolution in Government[M].Cambrige:Cambridge University,1974.
[2]Joseph D.Ban.Church History,Vol.41,No.2.(Jun,1972).
关键词:托马斯·克伦威尔 地位 评价
在16世纪30年代,托马斯·克伦威尔(1485-1540)作为亨利八世的重臣全面主持了都铎政府的重大事务。他以宗教改革为契机,通过一系列法案和强制措施,协助亨利排除外来干涉,建立了具有独立主权的新型国家;同时又以大刀阔斧的改革确立了一套完整而有效的行政机构,从而奠定了英国近代的政治基础。其改革影响深巨,史学家埃尔顿这样评价他:“这位彗星式的人物在其主政的十年里,不管是有关国家和社会的重大问题,还是政府的日常琐事,几乎无不留下他的痕迹。”[1](P5) 然而,以埃尔顿为代表的都铎史学派却对克伦威尔的作用强调过分,对亨利八世的作用则不够重视。实际上他自始至终都不过是亨利的一个得力助手而已。J.J. Scarisbrick指出,“自沃尔西以来,亨利八世已经不自觉地被卷入对政务的处理中,克伦威尔亦从未享受过首席大臣所应享有的自由。”[2](P186-197)学者已从亨利和克伦威尔之间的君臣之情、克伦威尔所主持的议会对亨利的惟命是从以及亨利政权的“人治”本质等方面对此点作了论证,这里再作两点补充。
第一,克伦威尔采取的一切措施无不是为了迎合亨利的意愿,无不是围绕着亨利八世的利益而运转。
在宗教改革中,他通过《上诉法案》、《至尊法案》、《反教区主教请愿书》、《教士顺从法》等,确立了英王在英国教俗两界的首脑地位,不但顺利解决了英王的离婚案,而且也使英国摆脱了罗马教会的干涉。之后又通过《教士首年薪俸法》等法律的实施以及对修道院财产的大规模没收,彻底铲除了罗马教会在英国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解决了亨利为之焦灼的财政匮乏问题。《叛逆法》规定对蓄意侵犯国王的权威者予以严惩,有利于维护国王权威。他对北方地区和威尔士地区的政策则消除了封建割据,加强了中央集权。此外,他所推行的政府机构改革,无论是建立脱离宫廷的政府机构枢密院,扩大国务秘书的职务范围,还是改革财政制度,提高议会下院的地位,也均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更好地贯彻亨利的意志。
这些措施在客观上确实促进了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但他推行这些政策的初衷却不过是想国王之所想,行国王之所行,这也是其政策能够持续推行和他本人得宠一时的原因。自然,他亦有失策之时,例如他故意利用画师、使者误导亨利,使他与新教同盟(荷兰、德意志等地)的领袖威廉公爵的妹妹克利夫的安妮公主结婚。他一厢情愿地以为这是为了英王及其国家的长远利益,不料却使亨利大为失望。类似的失策也使他逐渐失去国王的信任,并最终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第二,埃尔顿认为“亨利宗教改革反映的是克伦威尔的政治观”。这显系牵强附会。史料表明,在克伦威尔加入权利核心之前,亨利就以多种方式表达了其反对教皇干涉英国内政和加强君主专制的鲜明意向。克伦威尔上台后一系列改革措施无非是亨利意向的延伸和实践而已。
历史学家J.J.Scarisbrick充分发掘了相关证据。
早在1529年,亨利就对皇权至上主义作了明细的表达。其要如下:一,国王负有神授的责任去拯救其臣民的灵魂,因此国王作为其臣民的牧师,正如牧羊人之于羊群;二,国王是本土教堂中教士的主人,因为教士亦是他的臣民,故在其领土之内国王是他们的君主;三,作为君主,他无义务屈从于罗马主教。J.J. Scarisbrick还引用了亨利给Tunstal的回信。针对国王新获得的“英国教会的保护者和唯一最高首脑”这一头衔,这位主教在其信中重申了这一传统理论:国王得到教会认可的宗主权只是临时性的,并且不涉及精神领域;亨利的新头衔只具有临时的属性,因为基督的法律并未将此权授之于人。亨利回复道:
“如果你说的教会意味着整个神界,我就不是教会的首脑,因为那样对神是不敬的,只有基督才是它的首脑。我从未如此妄想,如你所谬猜。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说清楚,全体教会的首脑是基督,而英格兰教会的首脑则是我……那么这种首脑地位掌握的领域有哪些呢?(此亦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你们认为我的宗主权是临时的,但你的引文却不足以证明精神领域被排斥在王权之外。相反,显而易见,因为精神缘故可以导致肉体焦虑和冲突——而这是在王权范围之内的。由此能够得的唯一结论便是:教会的房产、人员、法令和行为应处于神所任命的国王的掌握之下。” [2](P5)
在1529年第一轮的议会改革中,国王处理上诉案件的方案明确显示,他打算削弱教会的权力。首次议会通过的反教会法案得到了皇家的批准。1530年9月,亨利曾说,他决不会让自己的离婚案受任何教皇法官的审判,如果教皇不允许英国法官的审判,他将交由议会来决定。同月,他致意在罗马的代理人Benet告诉教皇:国王个人不仅仅是君主,而且地球上没有比之更高的权威。1530年11月,亨利告诉帝国大使,他可以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纠正自己国家的错误。1531年底,教会开始讨论改革,南方议会最终形成了一系列改革法令。但在1532年上半年,当它们被公布之前已被国王过目,而且在所有教士“都应虔诚地服从教规和教法”这句话旁,亨利补注道:“这种服从必须受到王国法律的认可。”
可见所谓克伦威尔的政治观,只不过是亨利固有思想的具体化而已。
综上而知,克伦威尔就像亨利手中的一只风筝,朝着时代的风向远行。固然,亨利曾经放松手中的线团,这一方面给了克伦威尔大展鸿图的余地,另一方面也使他产生过威临时代的幻觉,使他在改革的路上越走越远,在某些方面甚至专权擅威,加之猛烈改革所造成的强力反弹,最终使亨利八世丧失了对这位忠仆的信任,决意死之以平众怒。于是亨利八世轻轻拉回手中的筝线,大手一挥,便使克伦威尔走向那悲壮的结局。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在服从亨利的前提下,他的理想和抱负才得到充分的施展。事实上,以他政治家的敏锐眼光,他可能已经认识到,由于某些巧合的历史因缘,亨利的意志恰恰就代表了整个民族的意志,故而顺从亨利也就是顺应时势;更深一层说,克伦威尔真正顺从的是自己的感觉和判断——从这一角度看,他又是一个意志自由的人,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虽身罹横祸,其改革措施却得以延续后世。他最终以自身的悲剧换得了民族的幸福。
参考文献
[1]G.R.Elton.The Tudor Revolution in Government[M].Cambrige:Cambridge University,1974.
[2]Joseph D.Ban.Church History,Vol.41,No.2.(Jun,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