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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教育科事权过小及义务教育亟待普及的事实,1914年地方教育界向中央政府提出了设立教育厅的要求。教育厅制的建构过程虽因政局动荡、经费无着、省官制调整、审查受阻等因素的影响而遭遇了重重阻力,但经地方教育界呼吁及教育总长范源濂、众议院议员等人奔走,教育厅制于1917年得以出台。教育厅制颁布后,地方与中央围绕教育厅合法性、经费、权限、厅长任命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致使教育厅的设立颇为艰难,进而制约了教育厅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