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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铁老大”,可能国人都不会陌生,要说起“铁老大”家里还有法院,相信知道的人就不会太多了。每年,大大小小的铁路乘车纠纷在铁路法院审结, 以铁路部门败诉而收场的却不多见。那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傍依“铁老大”而生的铁路法院到底有无合理的存在基础?随着“铁老大”的垄断地位行将打破,铁路法院自身命运又将如何?要回答这些问题,恐怕还得从铁路法院的设立源头上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