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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本质一词在哲学和法学领域有诸多探讨,根据其具有的特性,事物本质应为存在于事物中的某种类型性、共性的、抽象化或者类似的现象。其中的事物包括自然事实、人的自然状况、先行形成的习惯、政治及社会制度,即存的法律规范或判例法本身几种类型。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对于法律解释具有重要作用,并且其还有另一种更重要的功能为填补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