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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会计制度使我国的会计核算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对某些类似的业务,却作不同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为达到核算上的一致性,对类似的业务应采用相同的核算方法。一、有关债券业务帐户设置的不一致。对发行债券业务的企业而言,在“应付债券”帐户下设置了四个明细帐户: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付利息。而对于购买债券的企业来说,在“长期投资”帐户下只设置了“债券投资”与“应计利息”两个明细帐。不管是购买债券者还是发行债券者,其购进或发行的价格都有三种情况,即平价、溢价、折价。对于溢价和折价的部分都要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