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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压架空线路布设在城市中心区外缘。由于城市向外扩展,使高压线路被建筑物包围。如何合理规划,制定高压线路与建筑物的间距,是本文关心的论题。根据现行规范,本文提出双控制指标、防治工频电磁污染措施、城市规划新举措以及对电磁辐射的正确认识,趋利避害,做到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创建出一个宜于生憩又宜于工作的既生态又环保的城市环境。
【关键词】高压线路;建筑间距;科学规划
【中图分类号】:TU-02 【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7-0000-00
高压走廊是指在计算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以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边平线之间的专用通道。城市高压走廊在城市总体布局是布置在城市中心区外边缘。随着城市向外发展,以及用地日益紧张,新建筑物邻近高压走廊,《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做了规定,这个规定是在节约线路造价方考虑得较多,对改善邻近住宅居民电磁环境方面考虑较少。本文从“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的观点出发,通过有关电磁环境介绍,建议引入“高压线路与建筑间距”“双指标”(线路保护间距和电磁环境指标)控制,并对一些特殊人群提出一些有益建议,以及城市规划新举措,供各位读者参考,并且希望予以重视,在《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修编时得到充分考虑。
1《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建筑间距规定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规定了城市架空电力线路接近或跨越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1.1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1规定值。
1.2城市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2规定值。
2高压架空供电线路电磁环境指标
2.1电磁辐射与工频辐射
人体是一个良导体,电磁波不可避免地会构成一定程度的危害。电磁环境是“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电磁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电磁辐射场区一般分为远场区和近场区。远场区是以场区为中心,半径为一个波长之外的空间范围,也称辐射场,其特点是辐射衰减要比感应场慢得多,远场区内E=377H(E、N为电场强度,H为磁场强度)电场与磁场的运行方向互相垂直,并垂直于电场波的传播方向。近场区是指以场源为中心,在一个波长范围内的区域,也称近区场,俗称感应场,其特点是E≠377H;一般情况下对于高电压小电流的场源,电磁要比磁场强得多,对于电压低电流大的场源,磁场要比电场大得多。
对于远场区,电磁场强度小,通常对人的危害较小,这时候我们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对信号的保护,例如全球定位系统(GPS)中,用户接收机接收卫星电文信号,人是在远区场,信号十分微弱,接收设备设计是接收后立即增大信号,并进行信号滤波。对于近区场辐射的电磁场强度较大,我们必须格外注意对电磁辐射区场的防护。高压电力线和变电站输送的是50HZ工频电流,产生的辐射称工频辐射。工频辐射是近场区辐射的一种,属于高电压小电流的辐射场源。
2.2辐射对人体的影响及人体承受能力
电磁辐射危害人体机理主要是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等。
·热效应:人体60-70%以上是水,水分子受到电磁辐射后相互摩擦,引起机体升温,从而影响体内器官的正常工作。
·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一旦受到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即受到破坏,人体也要遭受损伤。
·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后,对人体的伤害尚未来得及自我修复之前(通常指人体承受力――内抗力),再次受到电磁波辐射的话,其伤害程度就会发生累积,久之会成为永久性病态,应引起警惕。
高压线路和变电站的运行,还会产生无线电噪声。通常情况下架空電力线路和变电站无线电噪声的产生有三类根源:分别是,在导线及其金属表面处空气中的电晕放电;绝缘子承受高电位梯度区域中放电并产生火花;连接松动或接触不良产生的间隙火花放电。当运行电压在100kV以上(通常导线表面电梯度>12kV)时,弟一种根源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不可清除的,属线路固有的特性。
人体内部所有机体都具有内生的电场和电流,他扮演在复杂机体内生理控制的角色,正常时发生于体内的电流密度约为10mA/㎡。由于外界的电场和磁场会在体内感应电流,对“50/60Hz的电场和磁场的限值的基本判断是,在头脑和躯干感应的电流密度不得超过10 mA/㎡”,才能在身体承受力之内。
2.2.1工频辐射测试
对于高压、超高压输电线路和变电站进行测试时,应选用工频电磁场测试设备。测试时,应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的要求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工频场强限值进行比较。
2.2.2工频场强限值
1990年以来,国内外有关工频电场和磁场限值导则。
·1990年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RPA)提出的《曝露于50/60Hz电场和磁场的临时性限值导则》,内容如表3:
美国国家辐射委员会(NCRP)组织考虑了实验室关于生态效应的研究及流行病学的报告后建议:
1.新建托儿所、学校、游戏场附近电场不超过0.2uT
2.新建房屋不要建立在现有高压输电线下或邻近处,每天处在超过0.2uT磁场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新建输配电线路时,不要使邻近的现有住房处在磁场超过0.2uT。
4.新建办公室,降低间歇的和周围环境的磁场为0.2uT。
1993年5月英国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提出的“人体曝露到静止和时变电磁场和辐射场的限值”导则,对工频场场强限值如表4:。
1998年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正式提出“限值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300GHz以下)曝露导则,改导则关于工频电场和磁场的直接影响限值和非直接影响限值规定如下表5:
基本限值是基于会对健康造成影响而确定的辐射限值,根据频率不同用来描述在电磁场下曝露的基本限值的物理量是:电流密度、功率密度能量吸收率。为了保护健康不受影响,这些基本限值不允许被超过。接触感应电流参照水平是“必须避免有电击和烧伤的危害”。
上述几个限值导则中,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是被世界卫生组织(WHO)承认的很有影响的国际组织,它具有所有基本科学学科,它和世界卫生组织一起是有资质区执行对可能有害健康的因素作评估工作的机构。
3我国对电磁波辐射限值的若干规定:
我国已经颁布的电场兼容方面的环境标准及法规有数十项,最常用的是《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工业、科学、医疗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辐射允许值》(GB4824-84),以及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和中电联等单位共同组织编制《电磁辐射曝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电磁波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如表6:
按主要波段场强;若各波段场强分散,则按复合场强加权确定
一般居民居住环境按一级安全区处理,则标准限值为:在长、中、短波段,电场强度≥10V/m;在超短波段,电场强度≥5V/m;在微波波段,其辐射功率密度≥10uw/c㎡.
《电磁辐射曝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关于工频电、磁场的基本限值和导出限值如下表8:
4已建房屋超标处理办法
对现已建成房屋只按《城市电力规划法》(GB/50293-1999)标准执行的近旁建筑,应按电磁环境进行测评。当出现超标时,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工频电流的磁场强度低,墙体本身对工频电流屏蔽作用效果好,如果房屋门窗向着高压走廊,则对门、窗可用不锈钢做成窗帘、屏障,减少电磁波辐射影响。其次是防护服装,制成防护服装的面料对于电磁波的防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选用时应了解防护服装所采用的面料,检查是否有电磁辐射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证书,在这个前提下考虑服装的做工和美观是否符合要求。
随着人们对电磁环境的重视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近一两年又有许多新型的屏蔽织物研制成功。如北京某公司研制新型防辐射服装面料,是用不锈钢纤维、棉纤维、涤纤维和麦饭石纤维混合纺织而成的,穿着舒适感与常规织物没什么差别,但具有防电磁辐射、抗静电、耐洗涤、透气性好、柔软、舒适和保健等功能。
另外,经研究发现,对植入心脏起博器、携带助听器等特殊人群,对电磁辐射更为敏感,据分析,在工频场强1.75~2.0kV/m作用下起博器会误动,对这类人员应远离高压线居住为好。
6城市规划考虑工频辐射采取措施
对于新建筑物,应考虑工频辐射的影响因素,制订新的建筑间距。
新的建筑间距,将使高压走廊加宽,用地增大。我们可以在城市总体规划时一起考虑用地布局。
1.布置高压走廊在主干道的道路中央绿化带中。这样做的好处是使建筑间距增大,高压走廊用地和道路用地结合起来,用地合理经济。江门市南新区的金鸥路、江睦路就是这种做法。这种做法把居住全天辐射改变为使用道路的交通人员短时间的辐射。车辆着地轮胎是绝缘体,车辆感应电流会传到车辆承载人员。因此,必须进行工频电磁波辐射防护措施中感应电流的限制,有需要时设计较高的高压线塔,减少感应电流。
2.高压走廊与绿化用地统一考虑。城市由于人口稠密,高楼林立,交通和工业产生大量热量,以及城市地面不利于水热交换,雨气通过下水道排入江河,而不能在原地渗蓄水补充升温时产生蒸汽改善小气候等原因,造成当前较为严重的城市污染——城市热岛效应。加大绿化用地是改善城市热岛效应的措施之一。高压走廊用地增大后可以用作绿化用地,与城市绿化专项规划合理安排,统一部署,从而改善城市质量。
3.高压走廊布置与城市夏季主导方向相平行。高压走廊用地较宽,如果能与城市夏季主导方向平行的话,将夏季主导风引入城市,这在我们南方城市(夏季冬暖地区)是非常环保的做法,是减少城市热岛效应的又一举措。
另外,高压走廊下可做停车场使用,改善城市停车难状况,但必須考虑感应电流限值
以策安全。感应走廊还可与城市防空地下设施结合起来,与地下用地(商场)开发结合起来,将使城市土地、城市空间得到更加合理使用和开发。
7结语
本文从较大篇幅上分析高压架空供电线路工频电磁辐射,以及治和防的工作。可能会使某些人认为电磁辐射十分可怕。我们必须对电磁辐射有一个正确认识。在我们现实物质世界除了看得见的三维物质之外,还有我们人眼看到的光线和看不见的场,这个场除电场、磁场外还有重力场等。光线是电场谱的窄一小段,也是电场波的一种,可以说整个物质世界里本来就无处不有地广泛存在着电磁波。和许许多多事物一样。电磁波有好的一面,用于国土资源调查、大面积灾害(农业、林业、水利)调查、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调查,就是电磁波应用的一个成功例子。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区别对待,趋利避害,让电磁辐射造福人类的同时,还要防治电磁辐射波辐射的环境污染。这里必须指出:这种电磁辐射波辐射比水、空气污染危害要小很多。
在人类进入新的发展纪元的今天,城市的生活环境、办公环境和工作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居住环境从十分简陋、十分拥挤向追求高素质、追求舒适感,向既环保又生态的方向发展。本文作者也曾对小康生活、向小康生活新时期“城市郊区大型房地产开发”进行探讨,文载《五邑建筑论坛》2003年第一期。我们必须用绿地、环保、生态和可持续地科学地发展观作指导,我们的城市规划建设,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需要,满足人们对环保、生态产品的消费需求,以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为目的,也是“三个代表”的最终落实和体现。
由于工作条件限制,未能得到新间距的数值,而且这些数值需要权威部门立法规定,所以本文未能得出新间距的结论,建议由电力或环保研究院做实验,然后由国家立法做出新规定。
本文撰写过程,得到原江门市环保局谭买转局长、江门市环保研究所钟富团高级工程师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参考文献
[1]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3] 邵方殷.电流系统工频磁场和有关电磁环境导则的综述.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04.
[4] 钟富团.电磁辐射与防护,广东省江门市环保研究所,2004.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高压线路;建筑间距;科学规划
【中图分类号】:TU-02 【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7-0000-00
高压走廊是指在计算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以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边平线之间的专用通道。城市高压走廊在城市总体布局是布置在城市中心区外边缘。随着城市向外发展,以及用地日益紧张,新建筑物邻近高压走廊,《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做了规定,这个规定是在节约线路造价方考虑得较多,对改善邻近住宅居民电磁环境方面考虑较少。本文从“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的观点出发,通过有关电磁环境介绍,建议引入“高压线路与建筑间距”“双指标”(线路保护间距和电磁环境指标)控制,并对一些特殊人群提出一些有益建议,以及城市规划新举措,供各位读者参考,并且希望予以重视,在《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修编时得到充分考虑。
1《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建筑间距规定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规定了城市架空电力线路接近或跨越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1.1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1规定值。
1.2城市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2规定值。
2高压架空供电线路电磁环境指标
2.1电磁辐射与工频辐射
人体是一个良导体,电磁波不可避免地会构成一定程度的危害。电磁环境是“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电磁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电磁辐射场区一般分为远场区和近场区。远场区是以场区为中心,半径为一个波长之外的空间范围,也称辐射场,其特点是辐射衰减要比感应场慢得多,远场区内E=377H(E、N为电场强度,H为磁场强度)电场与磁场的运行方向互相垂直,并垂直于电场波的传播方向。近场区是指以场源为中心,在一个波长范围内的区域,也称近区场,俗称感应场,其特点是E≠377H;一般情况下对于高电压小电流的场源,电磁要比磁场强得多,对于电压低电流大的场源,磁场要比电场大得多。
对于远场区,电磁场强度小,通常对人的危害较小,这时候我们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对信号的保护,例如全球定位系统(GPS)中,用户接收机接收卫星电文信号,人是在远区场,信号十分微弱,接收设备设计是接收后立即增大信号,并进行信号滤波。对于近区场辐射的电磁场强度较大,我们必须格外注意对电磁辐射区场的防护。高压电力线和变电站输送的是50HZ工频电流,产生的辐射称工频辐射。工频辐射是近场区辐射的一种,属于高电压小电流的辐射场源。
2.2辐射对人体的影响及人体承受能力
电磁辐射危害人体机理主要是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等。
·热效应:人体60-70%以上是水,水分子受到电磁辐射后相互摩擦,引起机体升温,从而影响体内器官的正常工作。
·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一旦受到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即受到破坏,人体也要遭受损伤。
·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后,对人体的伤害尚未来得及自我修复之前(通常指人体承受力――内抗力),再次受到电磁波辐射的话,其伤害程度就会发生累积,久之会成为永久性病态,应引起警惕。
高压线路和变电站的运行,还会产生无线电噪声。通常情况下架空電力线路和变电站无线电噪声的产生有三类根源:分别是,在导线及其金属表面处空气中的电晕放电;绝缘子承受高电位梯度区域中放电并产生火花;连接松动或接触不良产生的间隙火花放电。当运行电压在100kV以上(通常导线表面电梯度>12kV)时,弟一种根源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不可清除的,属线路固有的特性。
人体内部所有机体都具有内生的电场和电流,他扮演在复杂机体内生理控制的角色,正常时发生于体内的电流密度约为10mA/㎡。由于外界的电场和磁场会在体内感应电流,对“50/60Hz的电场和磁场的限值的基本判断是,在头脑和躯干感应的电流密度不得超过10 mA/㎡”,才能在身体承受力之内。
2.2.1工频辐射测试
对于高压、超高压输电线路和变电站进行测试时,应选用工频电磁场测试设备。测试时,应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的要求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工频场强限值进行比较。
2.2.2工频场强限值
1990年以来,国内外有关工频电场和磁场限值导则。
·1990年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RPA)提出的《曝露于50/60Hz电场和磁场的临时性限值导则》,内容如表3:
美国国家辐射委员会(NCRP)组织考虑了实验室关于生态效应的研究及流行病学的报告后建议:
1.新建托儿所、学校、游戏场附近电场不超过0.2uT
2.新建房屋不要建立在现有高压输电线下或邻近处,每天处在超过0.2uT磁场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新建输配电线路时,不要使邻近的现有住房处在磁场超过0.2uT。
4.新建办公室,降低间歇的和周围环境的磁场为0.2uT。
1993年5月英国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提出的“人体曝露到静止和时变电磁场和辐射场的限值”导则,对工频场场强限值如表4:。
1998年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正式提出“限值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300GHz以下)曝露导则,改导则关于工频电场和磁场的直接影响限值和非直接影响限值规定如下表5:
基本限值是基于会对健康造成影响而确定的辐射限值,根据频率不同用来描述在电磁场下曝露的基本限值的物理量是:电流密度、功率密度能量吸收率。为了保护健康不受影响,这些基本限值不允许被超过。接触感应电流参照水平是“必须避免有电击和烧伤的危害”。
上述几个限值导则中,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是被世界卫生组织(WHO)承认的很有影响的国际组织,它具有所有基本科学学科,它和世界卫生组织一起是有资质区执行对可能有害健康的因素作评估工作的机构。
3我国对电磁波辐射限值的若干规定:
我国已经颁布的电场兼容方面的环境标准及法规有数十项,最常用的是《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工业、科学、医疗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辐射允许值》(GB4824-84),以及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和中电联等单位共同组织编制《电磁辐射曝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电磁波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如表6:
按主要波段场强;若各波段场强分散,则按复合场强加权确定
一般居民居住环境按一级安全区处理,则标准限值为:在长、中、短波段,电场强度≥10V/m;在超短波段,电场强度≥5V/m;在微波波段,其辐射功率密度≥10uw/c㎡.
《电磁辐射曝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关于工频电、磁场的基本限值和导出限值如下表8:
4已建房屋超标处理办法
对现已建成房屋只按《城市电力规划法》(GB/50293-1999)标准执行的近旁建筑,应按电磁环境进行测评。当出现超标时,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工频电流的磁场强度低,墙体本身对工频电流屏蔽作用效果好,如果房屋门窗向着高压走廊,则对门、窗可用不锈钢做成窗帘、屏障,减少电磁波辐射影响。其次是防护服装,制成防护服装的面料对于电磁波的防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选用时应了解防护服装所采用的面料,检查是否有电磁辐射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证书,在这个前提下考虑服装的做工和美观是否符合要求。
随着人们对电磁环境的重视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近一两年又有许多新型的屏蔽织物研制成功。如北京某公司研制新型防辐射服装面料,是用不锈钢纤维、棉纤维、涤纤维和麦饭石纤维混合纺织而成的,穿着舒适感与常规织物没什么差别,但具有防电磁辐射、抗静电、耐洗涤、透气性好、柔软、舒适和保健等功能。
另外,经研究发现,对植入心脏起博器、携带助听器等特殊人群,对电磁辐射更为敏感,据分析,在工频场强1.75~2.0kV/m作用下起博器会误动,对这类人员应远离高压线居住为好。
6城市规划考虑工频辐射采取措施
对于新建筑物,应考虑工频辐射的影响因素,制订新的建筑间距。
新的建筑间距,将使高压走廊加宽,用地增大。我们可以在城市总体规划时一起考虑用地布局。
1.布置高压走廊在主干道的道路中央绿化带中。这样做的好处是使建筑间距增大,高压走廊用地和道路用地结合起来,用地合理经济。江门市南新区的金鸥路、江睦路就是这种做法。这种做法把居住全天辐射改变为使用道路的交通人员短时间的辐射。车辆着地轮胎是绝缘体,车辆感应电流会传到车辆承载人员。因此,必须进行工频电磁波辐射防护措施中感应电流的限制,有需要时设计较高的高压线塔,减少感应电流。
2.高压走廊与绿化用地统一考虑。城市由于人口稠密,高楼林立,交通和工业产生大量热量,以及城市地面不利于水热交换,雨气通过下水道排入江河,而不能在原地渗蓄水补充升温时产生蒸汽改善小气候等原因,造成当前较为严重的城市污染——城市热岛效应。加大绿化用地是改善城市热岛效应的措施之一。高压走廊用地增大后可以用作绿化用地,与城市绿化专项规划合理安排,统一部署,从而改善城市质量。
3.高压走廊布置与城市夏季主导方向相平行。高压走廊用地较宽,如果能与城市夏季主导方向平行的话,将夏季主导风引入城市,这在我们南方城市(夏季冬暖地区)是非常环保的做法,是减少城市热岛效应的又一举措。
另外,高压走廊下可做停车场使用,改善城市停车难状况,但必須考虑感应电流限值
以策安全。感应走廊还可与城市防空地下设施结合起来,与地下用地(商场)开发结合起来,将使城市土地、城市空间得到更加合理使用和开发。
7结语
本文从较大篇幅上分析高压架空供电线路工频电磁辐射,以及治和防的工作。可能会使某些人认为电磁辐射十分可怕。我们必须对电磁辐射有一个正确认识。在我们现实物质世界除了看得见的三维物质之外,还有我们人眼看到的光线和看不见的场,这个场除电场、磁场外还有重力场等。光线是电场谱的窄一小段,也是电场波的一种,可以说整个物质世界里本来就无处不有地广泛存在着电磁波。和许许多多事物一样。电磁波有好的一面,用于国土资源调查、大面积灾害(农业、林业、水利)调查、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调查,就是电磁波应用的一个成功例子。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区别对待,趋利避害,让电磁辐射造福人类的同时,还要防治电磁辐射波辐射的环境污染。这里必须指出:这种电磁辐射波辐射比水、空气污染危害要小很多。
在人类进入新的发展纪元的今天,城市的生活环境、办公环境和工作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居住环境从十分简陋、十分拥挤向追求高素质、追求舒适感,向既环保又生态的方向发展。本文作者也曾对小康生活、向小康生活新时期“城市郊区大型房地产开发”进行探讨,文载《五邑建筑论坛》2003年第一期。我们必须用绿地、环保、生态和可持续地科学地发展观作指导,我们的城市规划建设,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需要,满足人们对环保、生态产品的消费需求,以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为目的,也是“三个代表”的最终落实和体现。
由于工作条件限制,未能得到新间距的数值,而且这些数值需要权威部门立法规定,所以本文未能得出新间距的结论,建议由电力或环保研究院做实验,然后由国家立法做出新规定。
本文撰写过程,得到原江门市环保局谭买转局长、江门市环保研究所钟富团高级工程师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参考文献
[1]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3] 邵方殷.电流系统工频磁场和有关电磁环境导则的综述.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04.
[4] 钟富团.电磁辐射与防护,广东省江门市环保研究所,2004.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