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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3月1日起,据省环保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下称《通告》)的安排,珠三角地区间率先实施国五标准,正式停止国四车上牌业务。据《通告》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的公交、环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