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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技术工具本身的缺陷,造成医方损害赔偿风险高、负担重,进而阻碍了基本医疗制度的推行。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医疗损害赔偿法律政策应调整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者有权根据自身条件提供诊疗服务;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造成损害的不构成医疗过错;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被有效转移或分担。而上述政策的落实,取决于鉴定制度改革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