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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企业因创始人股东兼任公司管理人员及众筹股东股权分散而对企业的股权管理制度提出新的要求。股权众筹企业的股权管理应围绕创始人股东与众筹股东展开:针对创始人股东的股权管理应侧重股权结构安排以及创始人股权兑现行权安排两个方面;针对众筹股东的股权管理则应围绕持股模式、股权结构以及股权稀释三个方面。就股权管理中易引发讼争的问题提前通过协议方式做出安排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以维持创始人团队的持续与稳定,形成创始人股东与众筹股东间的有效制衡,实现众筹股东的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