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限定在政府机关内部整合自身资源,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行政复议改革,实际上是一种不彻底的司法化改革,对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具有局限性。行政复议,在机制和程序上应当多元化设计以满足民众的多元化诉求,要增加民众对复议机制形成和运行过程的话语权以促进民众的认同感,增加复议组织和复议程序的自治性以消除民众对行政复议"官官相卫"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