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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纷经常会碰到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争议更大。立法的空白、各地司法实践操作上的差异,几乎使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成了一个见仁见智甚至扑朔迷离的问题。笔者梳理分析了国内各地关于业委会诉讼资格的规定和典型案例,并考察了国外的相关立法,认为我国对业委会诉讼资格的限制太多太严,期待我国的物权法在此问题上能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