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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这对增加国民生产总值,缓解就业压力,拉动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2. 014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2- 0025- 02
有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达63%,对工业附加值的贡献率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的使用比率不足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资源仍为国有企业占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大部分由国有企业获得。这是一种极不对称的、极不正常的状况。
1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1)中小企业自身积累不足。我国中小企业内部利润分配中多存在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企业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淡薄。内源融资不足,使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
(2)中小企业自身筹资能力较弱。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初创或发展时期,经营规模较小,拥有的市场份额较低,缺乏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同时,中小企业人才和技术短缺,产业层次较低,经营管理粗放,不重视商业信用,加大了经营的风险性。规模小、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自身的筹资能力较低。
(3)国有大型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据统计,国内银行对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中型企业的5倍左右。在现行的固定利率政策下,银行从中小企业每次贷款中获得的收益较低。因此,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和风险性的考虑,大型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缺乏经济动力。同时,国有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仍存在信贷政策和观念上的歧视,存在“国有经济入正册,集体经济入副册,非公有制经济入另册”的倾向。
(4)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严重不足。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风险大、信用低,决定了其获得信用贷款的难度大,而单一的融资渠道又迫使中小企业不得不向银行申请抵押或担保贷款。而目前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尚不健全,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一大障碍。
(5)政府缺乏对中小企业有力的扶持政策。资金紧张是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许多国家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我国政府为此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从整体上看,缺乏系统的扶持政策和法律支持。需要政府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
(6)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的孵化器,具有向社会筹资、促进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证券市场筹资,中小企业债权、股权融资困难重重。
2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1)建立风险投资公司,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使得一般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望而却步,这需要风险投资基金的介入。我国应加快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的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和促进风险投资基金的创立和发展,加强风险投资基金的监管与行业自律,培育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投资基金专家队伍。
(2)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是企业仅次于现金和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比较强的一项资产,在企业中的占用额较大,如果能把这部分资产充分利用起来,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我国金融部门应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其融资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
(3)债务及股本融资。债务融资是指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来弥补其可能存在的债务融资缺口。股本融资是指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通过股本投资,来解决高速成长的中小企业长期资本的短缺,并参与企业的创建,弥补其创业资本的不足。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参与股权投资,其目的不在于对企业进行控制,而是为了扩大其外部资本的来源,同时通过其自身行动,显示政府支持与扶植的意图,吸引和带动有顾虑的投资者进行投资。
3 为中小企业融资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法规、政策的支持,政府部门的扶持,金融机构的改革,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等。
(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立法工作,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健全的法律体系,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政府应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明确中小企业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
(2)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优惠政策。我国的中小企业遍布各个行业,分布于不同的地域,包括多种所有制形式。在中小企业管理上,仍存在条块分割、机构繁多的弊病,没有实现全国性的统一管理,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享受不同的待遇。建议在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设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打破分块管理的局面。各级政府应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优惠贷款、政府采购等措施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3)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担保机构。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我国政府应尽快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的机构,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来扶持民间担保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各级担保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后续资金投入机制,要与银行建立风险联动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承担的风险一般控制在70%~80%,不能全额承担,银行也要承担部分风险,这有利于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
(4)加快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承担所有的社会服务工作。对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工作主要应由从事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来承担。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2. 014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2- 0025- 02
有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达63%,对工业附加值的贡献率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的使用比率不足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资源仍为国有企业占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大部分由国有企业获得。这是一种极不对称的、极不正常的状况。
1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1)中小企业自身积累不足。我国中小企业内部利润分配中多存在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企业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淡薄。内源融资不足,使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
(2)中小企业自身筹资能力较弱。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初创或发展时期,经营规模较小,拥有的市场份额较低,缺乏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同时,中小企业人才和技术短缺,产业层次较低,经营管理粗放,不重视商业信用,加大了经营的风险性。规模小、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自身的筹资能力较低。
(3)国有大型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据统计,国内银行对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中型企业的5倍左右。在现行的固定利率政策下,银行从中小企业每次贷款中获得的收益较低。因此,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和风险性的考虑,大型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缺乏经济动力。同时,国有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仍存在信贷政策和观念上的歧视,存在“国有经济入正册,集体经济入副册,非公有制经济入另册”的倾向。
(4)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严重不足。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风险大、信用低,决定了其获得信用贷款的难度大,而单一的融资渠道又迫使中小企业不得不向银行申请抵押或担保贷款。而目前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尚不健全,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一大障碍。
(5)政府缺乏对中小企业有力的扶持政策。资金紧张是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许多国家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我国政府为此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从整体上看,缺乏系统的扶持政策和法律支持。需要政府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
(6)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的孵化器,具有向社会筹资、促进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证券市场筹资,中小企业债权、股权融资困难重重。
2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1)建立风险投资公司,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使得一般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望而却步,这需要风险投资基金的介入。我国应加快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的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和促进风险投资基金的创立和发展,加强风险投资基金的监管与行业自律,培育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投资基金专家队伍。
(2)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是企业仅次于现金和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比较强的一项资产,在企业中的占用额较大,如果能把这部分资产充分利用起来,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我国金融部门应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其融资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
(3)债务及股本融资。债务融资是指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来弥补其可能存在的债务融资缺口。股本融资是指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通过股本投资,来解决高速成长的中小企业长期资本的短缺,并参与企业的创建,弥补其创业资本的不足。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参与股权投资,其目的不在于对企业进行控制,而是为了扩大其外部资本的来源,同时通过其自身行动,显示政府支持与扶植的意图,吸引和带动有顾虑的投资者进行投资。
3 为中小企业融资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法规、政策的支持,政府部门的扶持,金融机构的改革,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等。
(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立法工作,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健全的法律体系,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政府应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明确中小企业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
(2)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优惠政策。我国的中小企业遍布各个行业,分布于不同的地域,包括多种所有制形式。在中小企业管理上,仍存在条块分割、机构繁多的弊病,没有实现全国性的统一管理,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享受不同的待遇。建议在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设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打破分块管理的局面。各级政府应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优惠贷款、政府采购等措施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3)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担保机构。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我国政府应尽快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的机构,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来扶持民间担保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各级担保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后续资金投入机制,要与银行建立风险联动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承担的风险一般控制在70%~80%,不能全额承担,银行也要承担部分风险,这有利于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
(4)加快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承担所有的社会服务工作。对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工作主要应由从事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