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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彩云对未来老公的标准很简单,好吃懒做点没关系,长得磕碜点也无所谓,关键是得省心。不能像个八婆一样对她的品味爱好说三道四,更不能干涉她结交朋友的权利。
不自由,毋宁死。
跟朱放确定关系,就是因为他最符合并超越了这个标准。而所谓确定关系,也就是他们在身体上达成了默契,有了肌肤之亲,但流于表面。除此之外,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仅限于对方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至于恋爱的经验,婚史的有无,她不在意,朱放也从来不问。
他只是说了句极其老土的话,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梁彩云的第一个反应是他很幽默,然后才知道他是认真的,而且很迫切,他连婚纱摄影店都预定好了。那是国庆的时候,内部消息“蒙娜丽莎”会打八折,但最好在早晨五点之前就去排队,因为那天人一定很多。
好在离国庆节还有一个多月,如果想反悔,她还有足够的回转余地。
于是,一个月后,梁彩云就反悔了,不反悔不行。她发现必须要给自己的要求再加上一点,男人必须要有一项热衷的体育竞技项目,但不包括跑步。可朱放只喜欢跑步,风雨无阻,穿个灰色的裤衩和小背心,绕着护城河跑上八圈。既不冲刺也不休息,就像一台匀速运转毫无情调的机器,如同他在床上一样,节奏呆板,神情敷衍。
她是在国庆节前夜宣布这条消息的,朱放的木讷大过惊讶,他只是说了一句:“也好,明天早上不用起那么早了。”就此无话,甚至连梁彩云起身离开之时,他也没送她。
这场分手在梁彩云的记忆中是最寒碜的,因为她对他的认知还停留在第一次见面的萌芽状态,上过四回床,却连他的床品都没法总结。
奔着结婚去的恋爱果然乏味之极。
为了堵住父母的嘴,梁彩云没公布自己再次单身的消息,她搬到朋友家,天天跟一票人吃饭唱歌玩三国杀。
其实,梁彩云五音不全,她就是无处可去,所以缩在包厢里抱着靠枕,听人撕心裂肺,实在无法忍受的时候就去上厕所。
然后她就看见了朱放。
朱放没有看见她,因为他正蹲在走廊里抱着一个垃圾桶使劲呕吐,往往停顿几秒钟,再继续像喷壶一样把浑浊的液体倾倒出来。
他这是喝了多少酒?梁彩云很纳闷,和这男人交往的一个月内他连一滴酒都没沾过,这才分手几天就醉得这样不成人形,莫非是因为失恋才以酒浇愁?
虚荣心和自豪感搅拌在一起,让她觉得至少得把他弄回去。
她把他的胳膊架在身上,在服务生的协助下,很费劲地把他塞进了包厢。出人意料的是,包厢里只有一个很年轻的女孩,正伴随着劲爆的音乐使劲地甩动脑袋,乱发翻飞。
梁彩云装作浑然无事地把他放在沙发上,拍拍手准备离开时,那个女人却掏出了一百块钱对她说,把他送回家。
梁彩云说,我不是服务生。
那你是谁?
我是他一个星期前的女朋友,当然,是我先甩的他。
她走后觉得很解恨,就连她这样的人都还处在缓冲期,那个锉男凭什么这么快就开始勾搭别的女人?这货莫非是汲取了上一次的经验,所以才在那女人面前喝得烂醉如泥好展现男子气概?
梁彩云结识了一个踢足球的,一身棱角分明的腱子肉,走起路来像男模,第一回见面就邀请她去他家看电影。他有一整套精良的家庭影院设备,几百部1080p高清数字电影,保证效果比影院毫不逊色。
有什么好电影?梁彩云饶有兴致。
《肉蒲团》,毫发毕现,保证你看得很过瘾,男人侧过脸来挑动着眉梢。
梁彩云立马反胃,就像在饕餮大餐中吃到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红头苍蝇,所以电话响起来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电话那端的那个人,好的好的,我等你。
下了车后,她才隐约想起,朱放对她吼的那句话是,老子要杀了你!她有点怕。思忖了一会儿刚准备开溜,朱放就在路边下了车。
朱放说,你凭啥告诉那女的你是我女朋友?
梁彩云再次强调了“前任”两个字,虽然这顿恋爱谈到嘴里淡出个鸟来,但总算该尽的人事都已尽到,难道他想抹抹嘴就开溜连账都不肯认?
怂人终究还是怂人,朱放立刻就软了,不是我不认,而是你压根就不稀罕。
事情是这样的,那妞问过他以前有没有谈过恋爱,他随口就回了一句没有,可突然间就跑出来一个一星期前才甩了他的女朋友,这让她对他的人品产生了怀疑。
关键是为了跟那个女人结婚,他下了太多血本,连订婚的首饰都买好了,还陪她唱歌跳舞喝酒喝到吐血。如果不是梁彩云的横空出现,他早就带她回家把生米煮成熟饭了。
很多烦恼,都是比出来的。梁彩云觉得自己吃了闷亏,这个男人对她可没这般殷勤过,分手时连个纪念品都没送,更不用说陪吃陪喝陪唱歌了,她哪里比不上那个女人了?
朱放说,因为你从来都没要求过。
朱放就像个防腐容器一样,不管什么样的女人,只要答应跟他结婚,他都能装得下。其实凭心而论他成色也不错,条件尚可,何苦要这样饥不择食?他居然还问梁彩云,认不认得哪个女的嫁不出去又比较迫切想嫁人的,离了婚的也行,他有急用。
梁彩云便答应了,她手头还真有一个,是她的表姐,离婚的原因是性冷感导致丈夫在外偷腥被警察逮了个现行。
钱钟书说过,女人有两种本能,一种是做母亲,一种是做媒。在本能的驱使下,她把怨妇一般的表姐推上了前线,可惜表姐并不感恩,反而骂了她一顿。
她说,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说得那么好,你怎么不自己留着?
女人面临再嫁,总有一点危机感,恨不能把对方的祖宗八代都刨根问底,在她的严刑逼供下,朱放说了实话。他急着结婚,居然是因为他正在跟他前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他前妻条件跟他差不多,好就好在嫁了人,可以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表姐说,这就是男人,天底下的男人都没有一句实话。
梁彩云很严肃地对待了这个问题,不是替她表姐出头,而是为她自己。当初跟他交往,乃至跟他上床,无非是以为他跟她一样快修炼成圣,再不结婚就远离人间烟火了。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还有那么多的鬼心眼,竟然把她当成了对簿公堂的工具。
她冲进朱放的家里,叉着腰质问着他。
当朱放的眼眶慢慢变红,鼻子开始抽动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对自己说,不要心软,不要心软。可终究还是没能狠下心肠,她成了传递纸巾的服务生,手足无措地看着那个男人坐在客厅的角落里哭得像个泪人。
朱放去洗了把脸,才略微平静了些,他说你看看我的家,漂不漂亮?
梁彩云点点头,她从来都不否认,第一次到他家来就是因为见到了那些精心装修过的家居和一应俱全的电器才暗下决心的。他的床软得跟云彩一样,只是床上的男人僵硬得像个木头,这才让她觉得跟他结婚是件不靠谱的事情。
好吧,他承认他很卑鄙,用一个美丽的巢穴来诱骗女人,只为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是天知道他有多么爱那个孩子。
那么我呢?梁彩云问,你对我跟对其他女人都是一样的吗?
怎么可能一样?那两个女人代表了两种极端,一个疯疯傻傻、一个比猴还精,都还没怎么 着就被扼杀在摇篮里。只有梁彩云,觉也睡了,婚纱照也定了,未了却毫无来由地无疾而终。
再说也无益,法院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他失去了监护权,所有的努力都化成了泡影。
她突然很怜惜他,想给他一个拥抱。张开双臂,等着他扑过来。可是他只呆呆地看了她几秒钟,你走吧,我不要你可怜。
很多事,不知道跟不在意是不一样的。
她不知道朱放对她有没有感觉,以为那并不重要,现在知道了没有,就开始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渐渐演变成了郁闷,直到那个足球运动员再次邀请她去他家看《肉蒲团》的时候,演变成了一种狂躁。
你他妈的不要以为长了一堆全精肉就是性感,老娘只喜欢五花肉!她在电话里吼,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快感。挟着余威,她又打了个电话给朱放,我现在告诉你我为什么甩你,我讨厌你只喜欢跑步,从不去踢球,更讨厌你在跟我做爱的时候那付死不死活不活的模样。
朱放想了很久,交代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他最喜欢运动,2008年,他跟朋友彻夜不归看欧锦赛,回来后才发现妻子已经带着孩子跟了别的男人。他发了誓,以后再碰足球就孤独一生。第二件是,他真的没兴致跟梁彩云上床,可为了取悦她,还是花五百块钱买了几粒蓝色小药丸。
梁彩云说,shit。
朱放说,你说话能不能斯文一点?
梁彩云鄙夷地回答他,我前夫也喜欢斯文的女人,为此我很斯文地跟他生活了三年。可是当他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如果他不再爱你,你就是斯文成了薛宝钗也没鸟用!换言之,如果你想成为一匹种马,也要成为一匹带着感情的种马。
你愿意为我变成一匹带着感情的种马吗?
我变不了种马。
那你能带着感情吗?梁彩云没来由地紧张,生怕朱放的回答会让她很没面子。
幸好朱放说,你已经把我给甩了,为什么还要反悔?
她说,因为我忘记了一件事情,得先跟你谈一场恋爱,无论能不能结婚。这一课都是得补上的。
梁彩云不知道她想要的生活离她有多远,可她知道2012很近,最好的打算是,她可以跟朱放一起呼朋引伴吆五喝六彻夜狂欢地看欧锦赛。最坏的打算是,她可以靠在那个男人的怀里去过世界末日,而那个男人既可以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又不必孤独终生,这岂不是完美的结局?
不自由,毋宁死。
跟朱放确定关系,就是因为他最符合并超越了这个标准。而所谓确定关系,也就是他们在身体上达成了默契,有了肌肤之亲,但流于表面。除此之外,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仅限于对方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至于恋爱的经验,婚史的有无,她不在意,朱放也从来不问。
他只是说了句极其老土的话,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梁彩云的第一个反应是他很幽默,然后才知道他是认真的,而且很迫切,他连婚纱摄影店都预定好了。那是国庆的时候,内部消息“蒙娜丽莎”会打八折,但最好在早晨五点之前就去排队,因为那天人一定很多。
好在离国庆节还有一个多月,如果想反悔,她还有足够的回转余地。
于是,一个月后,梁彩云就反悔了,不反悔不行。她发现必须要给自己的要求再加上一点,男人必须要有一项热衷的体育竞技项目,但不包括跑步。可朱放只喜欢跑步,风雨无阻,穿个灰色的裤衩和小背心,绕着护城河跑上八圈。既不冲刺也不休息,就像一台匀速运转毫无情调的机器,如同他在床上一样,节奏呆板,神情敷衍。
她是在国庆节前夜宣布这条消息的,朱放的木讷大过惊讶,他只是说了一句:“也好,明天早上不用起那么早了。”就此无话,甚至连梁彩云起身离开之时,他也没送她。
这场分手在梁彩云的记忆中是最寒碜的,因为她对他的认知还停留在第一次见面的萌芽状态,上过四回床,却连他的床品都没法总结。
奔着结婚去的恋爱果然乏味之极。
为了堵住父母的嘴,梁彩云没公布自己再次单身的消息,她搬到朋友家,天天跟一票人吃饭唱歌玩三国杀。
其实,梁彩云五音不全,她就是无处可去,所以缩在包厢里抱着靠枕,听人撕心裂肺,实在无法忍受的时候就去上厕所。
然后她就看见了朱放。
朱放没有看见她,因为他正蹲在走廊里抱着一个垃圾桶使劲呕吐,往往停顿几秒钟,再继续像喷壶一样把浑浊的液体倾倒出来。
他这是喝了多少酒?梁彩云很纳闷,和这男人交往的一个月内他连一滴酒都没沾过,这才分手几天就醉得这样不成人形,莫非是因为失恋才以酒浇愁?
虚荣心和自豪感搅拌在一起,让她觉得至少得把他弄回去。
她把他的胳膊架在身上,在服务生的协助下,很费劲地把他塞进了包厢。出人意料的是,包厢里只有一个很年轻的女孩,正伴随着劲爆的音乐使劲地甩动脑袋,乱发翻飞。
梁彩云装作浑然无事地把他放在沙发上,拍拍手准备离开时,那个女人却掏出了一百块钱对她说,把他送回家。
梁彩云说,我不是服务生。
那你是谁?
我是他一个星期前的女朋友,当然,是我先甩的他。
她走后觉得很解恨,就连她这样的人都还处在缓冲期,那个锉男凭什么这么快就开始勾搭别的女人?这货莫非是汲取了上一次的经验,所以才在那女人面前喝得烂醉如泥好展现男子气概?
梁彩云结识了一个踢足球的,一身棱角分明的腱子肉,走起路来像男模,第一回见面就邀请她去他家看电影。他有一整套精良的家庭影院设备,几百部1080p高清数字电影,保证效果比影院毫不逊色。
有什么好电影?梁彩云饶有兴致。
《肉蒲团》,毫发毕现,保证你看得很过瘾,男人侧过脸来挑动着眉梢。
梁彩云立马反胃,就像在饕餮大餐中吃到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红头苍蝇,所以电话响起来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电话那端的那个人,好的好的,我等你。
下了车后,她才隐约想起,朱放对她吼的那句话是,老子要杀了你!她有点怕。思忖了一会儿刚准备开溜,朱放就在路边下了车。
朱放说,你凭啥告诉那女的你是我女朋友?
梁彩云再次强调了“前任”两个字,虽然这顿恋爱谈到嘴里淡出个鸟来,但总算该尽的人事都已尽到,难道他想抹抹嘴就开溜连账都不肯认?
怂人终究还是怂人,朱放立刻就软了,不是我不认,而是你压根就不稀罕。
事情是这样的,那妞问过他以前有没有谈过恋爱,他随口就回了一句没有,可突然间就跑出来一个一星期前才甩了他的女朋友,这让她对他的人品产生了怀疑。
关键是为了跟那个女人结婚,他下了太多血本,连订婚的首饰都买好了,还陪她唱歌跳舞喝酒喝到吐血。如果不是梁彩云的横空出现,他早就带她回家把生米煮成熟饭了。
很多烦恼,都是比出来的。梁彩云觉得自己吃了闷亏,这个男人对她可没这般殷勤过,分手时连个纪念品都没送,更不用说陪吃陪喝陪唱歌了,她哪里比不上那个女人了?
朱放说,因为你从来都没要求过。
朱放就像个防腐容器一样,不管什么样的女人,只要答应跟他结婚,他都能装得下。其实凭心而论他成色也不错,条件尚可,何苦要这样饥不择食?他居然还问梁彩云,认不认得哪个女的嫁不出去又比较迫切想嫁人的,离了婚的也行,他有急用。
梁彩云便答应了,她手头还真有一个,是她的表姐,离婚的原因是性冷感导致丈夫在外偷腥被警察逮了个现行。
钱钟书说过,女人有两种本能,一种是做母亲,一种是做媒。在本能的驱使下,她把怨妇一般的表姐推上了前线,可惜表姐并不感恩,反而骂了她一顿。
她说,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说得那么好,你怎么不自己留着?
女人面临再嫁,总有一点危机感,恨不能把对方的祖宗八代都刨根问底,在她的严刑逼供下,朱放说了实话。他急着结婚,居然是因为他正在跟他前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他前妻条件跟他差不多,好就好在嫁了人,可以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表姐说,这就是男人,天底下的男人都没有一句实话。
梁彩云很严肃地对待了这个问题,不是替她表姐出头,而是为她自己。当初跟他交往,乃至跟他上床,无非是以为他跟她一样快修炼成圣,再不结婚就远离人间烟火了。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还有那么多的鬼心眼,竟然把她当成了对簿公堂的工具。
她冲进朱放的家里,叉着腰质问着他。
当朱放的眼眶慢慢变红,鼻子开始抽动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对自己说,不要心软,不要心软。可终究还是没能狠下心肠,她成了传递纸巾的服务生,手足无措地看着那个男人坐在客厅的角落里哭得像个泪人。
朱放去洗了把脸,才略微平静了些,他说你看看我的家,漂不漂亮?
梁彩云点点头,她从来都不否认,第一次到他家来就是因为见到了那些精心装修过的家居和一应俱全的电器才暗下决心的。他的床软得跟云彩一样,只是床上的男人僵硬得像个木头,这才让她觉得跟他结婚是件不靠谱的事情。
好吧,他承认他很卑鄙,用一个美丽的巢穴来诱骗女人,只为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是天知道他有多么爱那个孩子。
那么我呢?梁彩云问,你对我跟对其他女人都是一样的吗?
怎么可能一样?那两个女人代表了两种极端,一个疯疯傻傻、一个比猴还精,都还没怎么 着就被扼杀在摇篮里。只有梁彩云,觉也睡了,婚纱照也定了,未了却毫无来由地无疾而终。
再说也无益,法院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他失去了监护权,所有的努力都化成了泡影。
她突然很怜惜他,想给他一个拥抱。张开双臂,等着他扑过来。可是他只呆呆地看了她几秒钟,你走吧,我不要你可怜。
很多事,不知道跟不在意是不一样的。
她不知道朱放对她有没有感觉,以为那并不重要,现在知道了没有,就开始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渐渐演变成了郁闷,直到那个足球运动员再次邀请她去他家看《肉蒲团》的时候,演变成了一种狂躁。
你他妈的不要以为长了一堆全精肉就是性感,老娘只喜欢五花肉!她在电话里吼,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快感。挟着余威,她又打了个电话给朱放,我现在告诉你我为什么甩你,我讨厌你只喜欢跑步,从不去踢球,更讨厌你在跟我做爱的时候那付死不死活不活的模样。
朱放想了很久,交代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他最喜欢运动,2008年,他跟朋友彻夜不归看欧锦赛,回来后才发现妻子已经带着孩子跟了别的男人。他发了誓,以后再碰足球就孤独一生。第二件是,他真的没兴致跟梁彩云上床,可为了取悦她,还是花五百块钱买了几粒蓝色小药丸。
梁彩云说,shit。
朱放说,你说话能不能斯文一点?
梁彩云鄙夷地回答他,我前夫也喜欢斯文的女人,为此我很斯文地跟他生活了三年。可是当他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如果他不再爱你,你就是斯文成了薛宝钗也没鸟用!换言之,如果你想成为一匹种马,也要成为一匹带着感情的种马。
你愿意为我变成一匹带着感情的种马吗?
我变不了种马。
那你能带着感情吗?梁彩云没来由地紧张,生怕朱放的回答会让她很没面子。
幸好朱放说,你已经把我给甩了,为什么还要反悔?
她说,因为我忘记了一件事情,得先跟你谈一场恋爱,无论能不能结婚。这一课都是得补上的。
梁彩云不知道她想要的生活离她有多远,可她知道2012很近,最好的打算是,她可以跟朱放一起呼朋引伴吆五喝六彻夜狂欢地看欧锦赛。最坏的打算是,她可以靠在那个男人的怀里去过世界末日,而那个男人既可以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又不必孤独终生,这岂不是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