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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让立法公示成为地方立法工作常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2001年7月26日,《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在《天津日报》全文刊载,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接受广大市民“评头论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