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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利益博弈; 弱者; 公平规则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6)03-0036-01
让中国各弱势群体充分参与全社会的利益博弈,使他们在利益博弈的舞台上,理直气壮地为捍卫自身的利益权利,进行充分的表达、沟通、争执与协商,是利益博弈时代政府和社会必须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体现社会公正的利益博弈均衡,必须坚持两大正义原则:一是平等原则,即每个人、每个群体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无论强势集团还是弱势群体,其地位都必须是平等的,每个人、每个群体都应该能够合法而充分地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二是差别原则,即如果利益博弈的结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弱者的最大利益。为体现上述原则,政府在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共资源配置时,应当也必须更向那些先天不利,以及后天不利的弱势群体倾斜。只有这样,社会才能保持一种安定公平的环境氛围,才会使弱者哪怕发展不利,他们也觉得无怨可发,因为国家和社会给了他们平等的机会。在这种公平的社会环境下,各社会群体间进行利益博弈结果中体现出的公平感,才会得到社会各群体的普遍认同。
一般地说,要进行全社会比较公平的利益博弈,首先需要形成国家基本制度所扶持成立并帮助其成长的、能合法代表社会各个群体利益的博弈力量和合法的组织,并且这些博弈力量之间有其基本均衡的实力结构。但对中国的广大弱势群体来说,他们基本还没有进行博弈的资格、条件与力量。现实的格局是,强势集团的强大,并不真是由于其自身实力的真正强大,而是因为弱势群体的力量过弱,他们缺乏利益表达的基本权利和有效的表达手段。由于各利益主体发育的不均衡,愈发造成强势集团对政府的利益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常常得到超出应得的利益。而弱势群体的诉求,则无法或不能充分地在决策中得到体现,其结果就是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弱者变得更弱,自身利益愈发受损。可见,现阶段中国的利益博弈,决不能仅仅在资本层面和强势集团之间进行,政府必须通过加紧建设制度化的通道,搭建体现公平正义的体制化平台,让中国各弱势群体充分参与全社会的利益博弈,鼓励他们在利益博弈的舞台上,理直气壮地为捍卫自己的利益权利,进行充分的表达、沟通、争执与协商。
国家应该通过建立必要的政治法律制度,允许工农和其他弱势群体成立代表自己利益的各类合法组织,让他们具备利益博弈的法律地位,具备利益博弈中基本的谈判条件和权利,以合法的形式,保卫他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他们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弱者应该能够有能力自己保全自己,自己爱护自己;并以制度化体制化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平等机遇和能够自强不息的舞台。
作为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平安的日子,而并非无休止的竞争和谋取;他们需要和谐安宁,并非无节制的快速发展;他们需要生活的安定祥和,并非需要生活的动荡不安。因此,政府无论是为他们提供公共产品,还是制订实施公共政策,均应最大限度地反映他们的这些利益诉求,代表他们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并通过制度、政策、法律等一系列“偏袒性”的有力援助,使他们在与强势集团地位并不平等的博弈中,迅速地成长起来,使广大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获得最大程度的保护,以实现利益均衡博弈的最佳结果:每个群体得到的利益,必须依赖于所有其他群体得到的利益,依赖于所有其他群体的选择;每个群体的选择,必须依赖于所有其他群体的选择。通俗地说就是,你有、我有、大家有。
综上所述,进入利益博弈时代的当务之急,不是禁止利益的表达和博弈,而是需要为利益的表达和博弈制定公平的规则,设立体现社会正义性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建立和完善一种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博弈进行有效保护的机制,从而保障包括弱者在内的利益博弈,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并以此来促进全社会各群体利益的真正协调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唐山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6)03-0036-01
让中国各弱势群体充分参与全社会的利益博弈,使他们在利益博弈的舞台上,理直气壮地为捍卫自身的利益权利,进行充分的表达、沟通、争执与协商,是利益博弈时代政府和社会必须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体现社会公正的利益博弈均衡,必须坚持两大正义原则:一是平等原则,即每个人、每个群体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无论强势集团还是弱势群体,其地位都必须是平等的,每个人、每个群体都应该能够合法而充分地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二是差别原则,即如果利益博弈的结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弱者的最大利益。为体现上述原则,政府在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共资源配置时,应当也必须更向那些先天不利,以及后天不利的弱势群体倾斜。只有这样,社会才能保持一种安定公平的环境氛围,才会使弱者哪怕发展不利,他们也觉得无怨可发,因为国家和社会给了他们平等的机会。在这种公平的社会环境下,各社会群体间进行利益博弈结果中体现出的公平感,才会得到社会各群体的普遍认同。
一般地说,要进行全社会比较公平的利益博弈,首先需要形成国家基本制度所扶持成立并帮助其成长的、能合法代表社会各个群体利益的博弈力量和合法的组织,并且这些博弈力量之间有其基本均衡的实力结构。但对中国的广大弱势群体来说,他们基本还没有进行博弈的资格、条件与力量。现实的格局是,强势集团的强大,并不真是由于其自身实力的真正强大,而是因为弱势群体的力量过弱,他们缺乏利益表达的基本权利和有效的表达手段。由于各利益主体发育的不均衡,愈发造成强势集团对政府的利益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常常得到超出应得的利益。而弱势群体的诉求,则无法或不能充分地在决策中得到体现,其结果就是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弱者变得更弱,自身利益愈发受损。可见,现阶段中国的利益博弈,决不能仅仅在资本层面和强势集团之间进行,政府必须通过加紧建设制度化的通道,搭建体现公平正义的体制化平台,让中国各弱势群体充分参与全社会的利益博弈,鼓励他们在利益博弈的舞台上,理直气壮地为捍卫自己的利益权利,进行充分的表达、沟通、争执与协商。
国家应该通过建立必要的政治法律制度,允许工农和其他弱势群体成立代表自己利益的各类合法组织,让他们具备利益博弈的法律地位,具备利益博弈中基本的谈判条件和权利,以合法的形式,保卫他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他们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弱者应该能够有能力自己保全自己,自己爱护自己;并以制度化体制化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平等机遇和能够自强不息的舞台。
作为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平安的日子,而并非无休止的竞争和谋取;他们需要和谐安宁,并非无节制的快速发展;他们需要生活的安定祥和,并非需要生活的动荡不安。因此,政府无论是为他们提供公共产品,还是制订实施公共政策,均应最大限度地反映他们的这些利益诉求,代表他们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并通过制度、政策、法律等一系列“偏袒性”的有力援助,使他们在与强势集团地位并不平等的博弈中,迅速地成长起来,使广大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获得最大程度的保护,以实现利益均衡博弈的最佳结果:每个群体得到的利益,必须依赖于所有其他群体得到的利益,依赖于所有其他群体的选择;每个群体的选择,必须依赖于所有其他群体的选择。通俗地说就是,你有、我有、大家有。
综上所述,进入利益博弈时代的当务之急,不是禁止利益的表达和博弈,而是需要为利益的表达和博弈制定公平的规则,设立体现社会正义性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建立和完善一种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博弈进行有效保护的机制,从而保障包括弱者在内的利益博弈,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并以此来促进全社会各群体利益的真正协调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唐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