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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域辽阔,栖息地类型繁多,生态系统多样,大多数外来物种都很容易在我国找到适宜的生长繁殖地,这也使得我国较容易遭受外来物种的入侵。
来自农业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经存在的外来入侵物种达四百余种,其中危害较大的有一百余种。如水葫芦、互花米草、红火蚁、紫茎泽兰和飞机草等已经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生态损失。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一百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生物中,中国已发现五十多种,成为遭受外来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一些入侵物种还直接威胁人类健康。
一
外来有害生物侵入适宜生长的新区后,其种群会迅速繁殖,并逐渐发展成为当地新的“优势种”,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安全,具体而言,其导致的恶果主要有以下几项:
第一,外来物种入侵会严重破坏生物的多样性,加速物种的灭绝,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生物的多样性是包括所有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种和它们的遗传信息和生物体与生存环境一起集合形成的不同等级的复杂系统。虽然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所赋予的,但任何一个国家莫不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尽力维护本国生物的多样性。而外来物种入侵却是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头号敌人。入侵种被引入异地后,由于其新生环境缺乏能制约其繁殖的自然天敌及其他制约因素,其后果便是迅速蔓延,大量扩张,形成优势种群,并与当地物种竞争有限的食物资源和空间资源,直接导致当地物种的退化,甚至被灭绝。外来物种入侵,会对植物土壤的水分及其他营养成份,以及生物群落的结构稳定性及遗传多样性等方面造成影响,从而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
第二,外来物种入侵会因其可能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而对其他生物的生存甚至对人类健康构成直接威胁。
如40年前传入我国的豚草,其花粉导致的“枯草热”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每到花粉飘散的7—9月,体质过敏者便会发生哮喘,打喷嚏,流鼻涕等症状,甚至由于导致其它并发症的产生而死亡。
第三,外来物种入侵还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想要彻底根治已入侵成功的外来物种是相当困难的,实际上,仅仅是用于控制其蔓延的治理费用就相当昂贵。在英国,为了控制12种最具危险性的外来入侵物种,在1989—1992年,光除草剂就花费了3.44亿美元,而美国每年为控制水葫芦的繁殖蔓延就要花掉300万美元,同样,我国每年因打捞水葫芦的费用就多达5-10亿元,由于水葫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接近100亿元。
二
那么生物的入侵是怎么造成的呢?总体来看,生物入侵的渠道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自然入侵。
这种入侵不是人为原因引起的,而是通过风媒、水体流动或由昆虫、鸟类的传带,使得植物种子或动物幼虫、卵或微生物发生自然迁移而造成生物危害所引起的外来物种的入侵。如紫茎泽兰、微甘菊以及美洲斑潜蝇都是靠自然因素而入侵我国的。
第二,无意引进。
这种引进方式虽然是人为引进的,但在主观上并没有引进的意图,而是伴随着进出口贸易、海轮或入境旅游在无意间被引入的。美国白蛾的入侵就属于此类;“松材成虫”也是我国贸易商在进口设备时随着木材制的包装箱带进来的;航行在世界海域的海轮,其数百万吨的压舱水的释放也成为水生生物无意引进的一种主要渠道;此外,入境旅客携带的果蔬肉类甚至旅客的鞋底,可能都会成为外来生物无意入侵的渠道。
第三,有意引进。
这是外来生物入侵的最主要的渠道,世界各国出于发展农业、林业和渔业的需要,往往会有意识引进优良的动植物品种。但在引进优良品种的同时也引进了大量的有害生物,如大米草、水花生、福寿螺等。这些入侵种由于被改变了物种的生存环境和食物链,在缺乏天敌制约的情况下泛滥成灾。全世界大多数的有害生物都是通过这种渠道而被引入世界各国的。再比如,20世纪70年代,我国将原产南美洲的水葫芦作为猪饲料引进,但现在水葫芦已遍布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的河湖水塘。连绵1000公顷的滇池,水葫芦疯长成灾,严重破坏了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已导致大量水生动植物死亡。
三
如此严峻的形势,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渐意识到单靠一国的力量根本无法阻挡外来物种的肆意入侵,而积极的国际合作才能更有效地解除外来物种对生物多样性的危胁。
我认为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完善需从以下这些方面进行:
1.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
应成立包括检疫、环保、海洋、农业、林业、贸易、科研机构等各部门在内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此机构应从国家利益,而不是部门利益出发,全面综合开展外来物种的防治工作。在外来物种引进之前,应由农业或林业或海洋管理部门会同科研机构进行引进风险评估,由环保部门作出环境评价,再由检疫部门进行严格的口岸把关,多方协调行动,共同高效开展外来物种的防治工作。
2.完善风险评估制度
要阻止外来物种的入侵,首要的工作就是防御,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就是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区将危害性较大的生物坚决拒之门外。
澳大利亚建立的杂草风险评价系统值得学习。该评价系统根据待引进物种的有关信息、生物学特征、繁殖和传播方式以及气候参数等情况,设计49个问题,通过问卷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再对每一问题的回答给出得分,将所有问题的得分相加,根据最终的得分与标准值的比较来决定是否引进该物种。
3.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某一外来生物品种被引进后,如果不继续跟踪监测,一旦此种生物被事实证明为有害生物或随着气候条件的变化而逐渐转化为有害生物后,面临的很可能就是一场严重的生态灾害。
因此我们首先应建立引进物种的档案分类制度,对其进入我国的时间、地点都作详细登记;其次应定期对其生长繁殖情况进行监测,掌握其生存发展动态,建立对外来物种的跟踪监测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就能及时解决。
4.建立综合治理制度
对于已经入侵的有害物种,要通过综合治理制度,确保可持续的控制与管理技术体系的建立。外来有害物种一旦侵入,要彻底根治难度很大。因此,必须通过生物方法、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发挥各种治理方法的优势,达到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最佳治理效果。
5.加强检疫工作力度并建立外来物种疫情报告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
一方面,检疫部门应加强检疫,严厉打击走私动植物和逃避检疫事件;在外来入侵物种最易集中进入的地区,加强人员配合,加强检疫力量。
另一方面,加强科研和信息交流,建立起省、市、县级的多层次的外来物种疫情的报告和分析系统,并建立外来物种疫情的查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总之,不同生态系统不同物种的引进给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随着各国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应对机制,随着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入,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工作必将会取得更大成效。
参考文献:
[1]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2]中国害虫网.
[3]张润志,桑卫国等.生物入侵与外来入侵物种的控制.
[4]陈赛.外来物种入侵及其环境法律调控准则.新疆环境保护.
[5]蔡守秋.论生物安全法.
来自农业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经存在的外来入侵物种达四百余种,其中危害较大的有一百余种。如水葫芦、互花米草、红火蚁、紫茎泽兰和飞机草等已经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生态损失。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一百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生物中,中国已发现五十多种,成为遭受外来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一些入侵物种还直接威胁人类健康。
一
外来有害生物侵入适宜生长的新区后,其种群会迅速繁殖,并逐渐发展成为当地新的“优势种”,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安全,具体而言,其导致的恶果主要有以下几项:
第一,外来物种入侵会严重破坏生物的多样性,加速物种的灭绝,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生物的多样性是包括所有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种和它们的遗传信息和生物体与生存环境一起集合形成的不同等级的复杂系统。虽然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所赋予的,但任何一个国家莫不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尽力维护本国生物的多样性。而外来物种入侵却是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头号敌人。入侵种被引入异地后,由于其新生环境缺乏能制约其繁殖的自然天敌及其他制约因素,其后果便是迅速蔓延,大量扩张,形成优势种群,并与当地物种竞争有限的食物资源和空间资源,直接导致当地物种的退化,甚至被灭绝。外来物种入侵,会对植物土壤的水分及其他营养成份,以及生物群落的结构稳定性及遗传多样性等方面造成影响,从而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
第二,外来物种入侵会因其可能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而对其他生物的生存甚至对人类健康构成直接威胁。
如40年前传入我国的豚草,其花粉导致的“枯草热”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每到花粉飘散的7—9月,体质过敏者便会发生哮喘,打喷嚏,流鼻涕等症状,甚至由于导致其它并发症的产生而死亡。
第三,外来物种入侵还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想要彻底根治已入侵成功的外来物种是相当困难的,实际上,仅仅是用于控制其蔓延的治理费用就相当昂贵。在英国,为了控制12种最具危险性的外来入侵物种,在1989—1992年,光除草剂就花费了3.44亿美元,而美国每年为控制水葫芦的繁殖蔓延就要花掉300万美元,同样,我国每年因打捞水葫芦的费用就多达5-10亿元,由于水葫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接近100亿元。
二
那么生物的入侵是怎么造成的呢?总体来看,生物入侵的渠道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自然入侵。
这种入侵不是人为原因引起的,而是通过风媒、水体流动或由昆虫、鸟类的传带,使得植物种子或动物幼虫、卵或微生物发生自然迁移而造成生物危害所引起的外来物种的入侵。如紫茎泽兰、微甘菊以及美洲斑潜蝇都是靠自然因素而入侵我国的。
第二,无意引进。
这种引进方式虽然是人为引进的,但在主观上并没有引进的意图,而是伴随着进出口贸易、海轮或入境旅游在无意间被引入的。美国白蛾的入侵就属于此类;“松材成虫”也是我国贸易商在进口设备时随着木材制的包装箱带进来的;航行在世界海域的海轮,其数百万吨的压舱水的释放也成为水生生物无意引进的一种主要渠道;此外,入境旅客携带的果蔬肉类甚至旅客的鞋底,可能都会成为外来生物无意入侵的渠道。
第三,有意引进。
这是外来生物入侵的最主要的渠道,世界各国出于发展农业、林业和渔业的需要,往往会有意识引进优良的动植物品种。但在引进优良品种的同时也引进了大量的有害生物,如大米草、水花生、福寿螺等。这些入侵种由于被改变了物种的生存环境和食物链,在缺乏天敌制约的情况下泛滥成灾。全世界大多数的有害生物都是通过这种渠道而被引入世界各国的。再比如,20世纪70年代,我国将原产南美洲的水葫芦作为猪饲料引进,但现在水葫芦已遍布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的河湖水塘。连绵1000公顷的滇池,水葫芦疯长成灾,严重破坏了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已导致大量水生动植物死亡。
三
如此严峻的形势,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渐意识到单靠一国的力量根本无法阻挡外来物种的肆意入侵,而积极的国际合作才能更有效地解除外来物种对生物多样性的危胁。
我认为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完善需从以下这些方面进行:
1.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
应成立包括检疫、环保、海洋、农业、林业、贸易、科研机构等各部门在内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此机构应从国家利益,而不是部门利益出发,全面综合开展外来物种的防治工作。在外来物种引进之前,应由农业或林业或海洋管理部门会同科研机构进行引进风险评估,由环保部门作出环境评价,再由检疫部门进行严格的口岸把关,多方协调行动,共同高效开展外来物种的防治工作。
2.完善风险评估制度
要阻止外来物种的入侵,首要的工作就是防御,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就是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区将危害性较大的生物坚决拒之门外。
澳大利亚建立的杂草风险评价系统值得学习。该评价系统根据待引进物种的有关信息、生物学特征、繁殖和传播方式以及气候参数等情况,设计49个问题,通过问卷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再对每一问题的回答给出得分,将所有问题的得分相加,根据最终的得分与标准值的比较来决定是否引进该物种。
3.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某一外来生物品种被引进后,如果不继续跟踪监测,一旦此种生物被事实证明为有害生物或随着气候条件的变化而逐渐转化为有害生物后,面临的很可能就是一场严重的生态灾害。
因此我们首先应建立引进物种的档案分类制度,对其进入我国的时间、地点都作详细登记;其次应定期对其生长繁殖情况进行监测,掌握其生存发展动态,建立对外来物种的跟踪监测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就能及时解决。
4.建立综合治理制度
对于已经入侵的有害物种,要通过综合治理制度,确保可持续的控制与管理技术体系的建立。外来有害物种一旦侵入,要彻底根治难度很大。因此,必须通过生物方法、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发挥各种治理方法的优势,达到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最佳治理效果。
5.加强检疫工作力度并建立外来物种疫情报告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
一方面,检疫部门应加强检疫,严厉打击走私动植物和逃避检疫事件;在外来入侵物种最易集中进入的地区,加强人员配合,加强检疫力量。
另一方面,加强科研和信息交流,建立起省、市、县级的多层次的外来物种疫情的报告和分析系统,并建立外来物种疫情的查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总之,不同生态系统不同物种的引进给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随着各国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应对机制,随着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入,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工作必将会取得更大成效。
参考文献:
[1]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2]中国害虫网.
[3]张润志,桑卫国等.生物入侵与外来入侵物种的控制.
[4]陈赛.外来物种入侵及其环境法律调控准则.新疆环境保护.
[5]蔡守秋.论生物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