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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西方国家的公证发轫于古罗马时代,并由之后的罗马法予以制度确认。早期的公证业务内容主要是为当事人代拟文书、起草协议和部分会议记录职能。随着经济交往和社会生活的繁复,以及贸易和国际交往的推动,从非诉领域扩展到诉讼领域的证明和记录功能,并创生出产权证明、信用保证、跨国身份认证等功能(1)。我国历史上则长期流行私证领域的"中人"和具有官方性质的税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