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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作为译文的一种风格理应享有与异化同等的待遇。翻译的功利性决定了归化和异化一样不可能人为取代。针对不同的文本、受众和服务目标,译者必须采取相宜的风格诠释。极端异化论者的立论主张事实上站不住脚。在翻译文学的归属问题上,谢文(1999)虽有力驳斥了“外国作品”论者的观点,但将之简单界定为民族文学同样不可取。无论译著如何“创造性地背叛”了原著,但就其内容而言,始终只是传达,不是创造。据此,翻译文学不应成为外国文学或民族文学的附庸,不妨单列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