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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千克118元,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据了解,2004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粮食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在主产区从2004年起对稻谷、从2006年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以来,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