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党和反对党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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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光荣革命前后,英国辉格党和托利党一再涉及密谋和暴力,名声不佳,屡遭谴责。可它们的作用还在逐步地得到肯定,互相之间宽容性在不断增长。这与以后欧美大国党派的惨烈厮杀形成鲜明对比。不列颠党派之间的相对宽容有赖于议会传统和岛国宽松的政治文化,但关键是该国政治家较早对政党关系和反对党作用有了深刻而理智的认知,并使之运行于相对和谐的议会制之上。
  [关键词]近代英国,政党,反对党,执政党,宽容
  [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57—6241(2012)09—0068—05
  一、君子不党
  托利党和辉格党在英国产生后,名声长期不佳。17世纪末,著名政客哈里法克斯侯爵谴责政党追求狭隘利益,制造分裂和混乱,很多人羞于参加。
  甚至一些党人,如辉格党骨干分子约瑟夫·阿德森,和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斯威夫特,也哀叹政党对立导致“内战和流血”,使国民互相敌视,并断言“政党冲突必将危及国家”。
  还有一些论著称政党为“私党”或“宗派集团”,谴责它们妨碍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
  政党名声污秽,反对党形象则尤其可憎。《牛津英语词典》公然解释:“那些被认为接受了法国贿买的人以后组成反对派”,“反对派”是“里通敌国者”的同义词。还有人断言:反政府党派是自私的阴谋家,破坏传统制度,违背宪政精神。乔治二世则把沃波尔政府的反对者称为“流氓”“无赖”和“高傲自大者”。
  对政党、尤其是反对党的厌恶还表现在名称上面。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初,“政党”(Party)与“宗派”(Faction)和“阴谋团体”(Cabal)含义近似。18世纪20年代,人们还多用第一个字母小写的“Opposition”去称呼政府反对派。它不乏贬义,同“抗拒”“反叛”等词义接近。此外,还用“牢骚分子”“敌手”等诨号去贬低政敌。
  种种做法损害了政党、尤其是反对党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一些自命清高廉正者唯恐涉嫌党派纠葛,用“君子不党”的观念训诫后人。1705年1月16日,老皮特的祖父何维诺在给老皮特的父亲罗伯特的信中告诫:身为绅士,“切勿陷身宗派团体”,要做“对国家忠诚不贰的公仆”。
  18世纪中期,“君子不党”和歧视反对党的意识仍然存在。最典型的是博林布鲁克的“爱国者”的理论,将政党称为“政治魔鬼”,说“宗派是所有政党中最恶劣的”。
  17世纪晚期至18世纪中叶,不列颠政党——尤其是反对党——名声之所以如此不佳,是它们的行为屡与密谋、争斗和流血相联系。
  英国历史上政党的第一次暗杀密谋发生在1682年春。辉格党骨干分子企图暗杀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事泄后三人被捕。其中一人狱中自杀,两人被绞刑示众。
  三年后,查理二世的私生子蒙默斯公爵起事,以篡位者和天主教徒的罪名讨伐新国王詹姆士二世。一些辉格党人投效其麾下,起义失败后被残酷镇压。事后共有三百余人被处死,更多的人被流放海外。蒙默斯被捕后斩首。
  第三次密谋和反抗发生在1714至1715年,是围绕汉诺威王朝的建立引发的一系列阴谋事件,均以托利党失败告终。
  安妮女王病故前后,政府要员博林布鲁克先是图谋更改王位继承法,欲拥戴流亡法国的詹姆士二世的儿子弗兰西斯·爱德华为英王,后又会集几位朝臣图谋政变未果。
  随即,汉诺威王室和辉格党政府逮捕多名托利党领袖,并以通敌罪名弹劾博林布罗克等人。他们被迫流亡法国。不久,弗兰西斯在法王扶持下称詹姆士三世,博林布鲁克等人前往投奔。随即在苏格兰发生的大规模叛乱,被政府军平定。以后多年里,辉格党多届政府把托利党人诬称为“詹姆士分子”。
  1745年7月,詹姆士二世的孙子查理·爱德华潜至苏格兰,宣布其父为英国国王,重启叛乱。翌年4月,政府军队在库尔登战役中大败叛军。爱德华溃逃法兰西。这次叛乱与30年前的叛乱一样,将党派矛盾和民族矛盾纠集在一起,辉格党依旧打击政敌。托利党人继续被排斥在政府之外。由此,托利党的积弱不振,后代史学家的概括颇显凄楚情调:
  托利党被摧毁了,是因其领导者的无能、众多支持者的贪婪和内部矛盾而被摧毁的,是因效能低落、诸般事件的打击被削弱的。实际证明它没有可与沃波尔抗衡者……托利主义已与政权中心毫不相干了。
  英国党派最后一次带有政变色彩的事件发生在1750年。是时,恨父如仇的王储弗雷德利克急于登基,纠集在野辉格党和失意托利党人组成“太子帮”,授权心腹文人艾格蒙特起草一个“光荣计划”,力图在乔治二世驾崩后,立即登基组阁,清洗老辉格党人。“光荣计划”的实施时间预定为14——18天。不料,弗雷德利克一命呜呼,乔治二世老而弥健。王储之子尚处冲龄,无力领导反对党,于是“太子帮”瓦解。
  上述多年党争表明:截止18世纪中期,不列颠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有时还相当尖锐,政府和反对党之间的斗争一再与密谋、叛乱和流血纠结一起。尤其是在国内出现了王位更替、政党政治的天平发生倾斜时,失意的一方会铤而走险,诉诸阴谋和武力;而掌权的辉格党人则排斥、镇压政敌,借机建立长久的寡头统治。
  二、为政党和反对党辩诬
  镇压和排斥只是光荣革命前后英国政党政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政党的存在已成为事实,人们对政党和反对党的看法就会逐渐发生变化。
  率先为反对党辩诬的是在野议员特仑查德和戈登。他们指出:旧的党派界限已被政府当作打击政敌的借口,使一些党人竭力避开反政府嫌疑。掌权的辉格党专横暴戾,因此“被排斥者最好去和本分的托利党联合,而不要支持腐败的辉格党政府”。
  稍后,流亡归来的博林布鲁克创办了《工匠》《雾之声》《斗士》等刊物,发表了多篇政论文,阐述有关反对党的理论,为其反政府行为辩护。其中博氏笔力雄健,连篇累牍地赞扬维护宪政的反对党,批评追求权势和私利的执政党。他们号召在野各派别抛弃前嫌,捍卫宪政,对抗唯利是图的宫廷党人。
  对于政府借个别托利党人参加叛乱而排挤所有政敌的做法,反对党代言人在报刊上抗议:反对党不是叛逆者,他们忠诚正直地维护宪政。1741年,一位反对党宣传家简明论证了反对党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我总是希望有一个政党愿意审查(政府的)行动,并准备控制每届政府的政务会议……努力制止那些执政者愚蠢的随心所欲的臆想。”
  翌年,一个小册子申明了同样观点:真正的反对党是合法的,忠诚的,通情达理的,其真正的职责必须是“纠正我们宪法中不同时期所造成的错误,确定公民的那些没有被正确理解的权利,恢复被忽略的东西”。
  于是,“反对党”理论逐渐明朗化。反对党代言人不仅要求人们抛弃偏见,重新认识反对党的作用,团结起来监督政府,还大胆提出了取代宫廷党上台执政的思想。1741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致函朋友坦言:反对党应“依靠数量上的胜利”,打通获取官职的途径。此种见解是在没有 反对党依靠大选获胜而改变地位之先例的情况下提出的,所以具有前瞻性。
  反对党的宣传产生了一定影响。不仅在野议员得到启发,积极从事反政府活动,甚至个别无党派人士,也感悟到反对党存在对于协调现有国家政权的必要性。1747年,牧师汉姆波顿在其《罗马英国宪政之比较》中,依据丰富史实,对反对党的长处,做了概括性论述:
  无论反对党者的成就如何,民众却从“反政府行为”中受益匪浅,因为它使大臣们恪守其职,并时常阻止他们实施冒进政策……通过这种活动,反对者成为能干的政治家。当他们担任大臣时,就不但能够为不适当的计划辩护,而且,当他们乐意时,就会制定良好计划。
  
  后世学者认为,汉姆波顿是英国第一个对本国政党的现实作用作出超党派评价的人。因而这种评价更有说服力。
  其后,乔治三世即位,掌权半个世纪的辉格党失势。英国政界思想界对政党的辩护更为系统化。辉格党领袖罗金厄姆侯爵深感王权过重,危及宪政,使政党名声不佳,反对党无所作为,希望有人撰文,阐发政党合法作用。1770年,杰出思想家爱德蒙·伯克发表了政治小册子《关于当前不满原因的感想》,重点论证了政党存在的必要性。他指出,当宵小之辈蝇营狗苟时,正直者当联合起来,因为单独个人无法在议会中采取有效行动。某人参加了政党,权利不仅未被剥夺,还可借助群体力量发挥个人才干,实现个人抱负。在论证政党必要性时,伯克还写道:所谓政党,是那些“根据一致同意的特定原则去促进国民利益的联合体”。这句话认可了政党作用,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早的政党定义。
  于是,论证政党合法性并为反对党辩诬的论著频频问世。80年代中期,评论家亨利·麦肯齐发了《1784年议会主要活动评论》,全面肯定了反对党的作用:
  英国反对党是一种起码在我们政府中声名极佳、并能得到确认的改革团体。这个非官方团体的职责……是审慎地监督政府的行动,纠正弊病和遏制政府滥用权力,制止过度行为,使轻率行为得到节制,并补充政府议案的不完善之处。
  反对党领袖福克斯则宣称:他和辉格党的目标是为了成为执政党。
  对政党作用的普遍性认可是在19世纪前期,也可视为政界高层有关党派关系理性认知的完成阶段,主要表现为执政党公开承认反对党的不可或缺。18世纪的最后几年,英国陷入反法战争引起的民族主义狂潮,辉格党左翼对政府的遏制行为无明显效果,便对议会活动厌倦,留居乡间狩猎饮酒消磨时光。这似乎对政府有利。不料,托利党人批评他们“擅离职守”。表明执政党已经抛弃了传统观念,主动承认反对党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几年后,一种说法颇为流行:一个负责的反对党是国家立法机构的有效组成部分,大臣们不应过多地享有权力而排斥反对党。
  反法战争结束后,英国舆论界对反对党的看法继续改变。1822年,权威性刊物《季度评论》发表专文,称“政党和派别斗争是自由密不可分的伴随物”,预言“国家自然要永久地卷入两个团体争夺统治权的选举斗争中去”。对于反对党作用,文章给予了全面评价。
  反对党必须对国家履行极其重要的政治职责。它必须扮演宪法和法律的维护者和拥护者,大臣行为的检查者,大臣们失职和不端行为告发者的角色,并作为民族的领导者反对大臣的议案,试图把他们赶出政府。
  反对党的职能如此之多,并且可以取代执政党上台执政,当然是不可缺少了。问题在于如何改变反对党的名称,使之带有充分的法律含义。
  1826年春,下院就政府提出的《年金法案》展开辩论。激进派议员约翰·霍布豪斯在发言时,仿效“国王陛下的大臣”这一具有尊重意味的惯用语,杜撰出“国王陛下的反对党”的新短语,代替使用了多年的含有贬义的“反对党”,引起哄堂大笑。但嘲笑是短暂的,它渐渐变为政治幽默,继而成为公认的习惯用语。下院反对党领袖蒂尔尼专门就该短语做了阐释:
  我们尊贵的朋友不能再发明一个更好的短语来称呼我们了,因为我们实际上是国王陛下政府的一部分。过去一些时候的活动证明,虽然对面的先生担任官职,我们也还掌握了权力。议案是我们的,所有的职薪都是他们的。
  很快人们发现,《泰晤±报》等报刊已常使用“国王陛下的反对党”这一短语了。更名变得水到渠成。无形间,政治幽默感增添了宪政含义。这不但使反对党不可被人轻易诽谤否决,而是从宪法高度承认反对党是国家机器上一个重要部件,它用监督、批评和后备政府等多项功能弥补着执政党的不足和缺陷。
  三、政治宽容性的逐渐增长
  大约在18世纪中后期,英国就实现了政党之间和政党内部的政治宽容化。这与以后德国、法国、美国和前苏联等国的政党之间和政党内部,一再出现的激烈而残酷的斗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因如此,英国缺少有些专制独裁国家的无端压制行径。甚至汉诺威王朝建立后的政治镇压亦非格外残酷。1715年叛乱事件之后,因涉嫌阴谋和叛乱被捕的托利党议员仅9名,其中多数被无罪释放。
  18世纪20年代辉格党镇压政策减弱。博林布鲁克多次恳求,获准归国,他虽未恢复爵位和上院席位,但得到了原来的地产,更得到了组建反对党、发表政论文、批评政府的权利。考虑到此人曾经是流亡太子“詹姆士三世”的军师,是1714年王朝更替之时密谋叛乱的主要策划者,让人感叹当时政府的网开一面。其他胁从分子重返故国,皈依政府,亦获宽宥。
  英国政府对前朝王室叛乱后裔的最后一次怀柔是在18世纪末,即托利党掌权之时,受惠者是年过古稀的亨利·斯图亚特(1725—1807年)、“小王位觊觎者”的胞弟,也是詹姆士二世最后的合法后裔,曾在法国招募军士助胞兄发动叛乱,1749年被罗马教廷任命为约克大主教,1758年晋升红衣大主教,其兄死后他于1788年自称亨利九世,声明他对英国王位的正统特权。亨利此番作为,依当时欧洲多数国家刑律,是罪大当诛,死有余辜。可英国政府却未采取通行报复手段,反因他在拿破仑攻陷意大利后失去了资产,生活无助,自1800年起授予他一笔固定年金使之安度晚年。
  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些,足以展示18世纪前后英国党派之间由尖锐对立到转变为和谐共处的趋势。
  19世纪以来,尤其在责任内阁制确立和两党制形成后,英国统治阶级政党宽容关系达到平稳协调的地步。甚至性格强硬的自由党党魁格莱斯顿,与其强硬对手迪斯累里为“爱尔兰自治案”进行马拉松辩论时,两党其他要人和前排议员都能互相尊重,以礼相待。在议会发言和辩论时,他们严守议会活动规范和程序,措辞委婉,注意风度,并按照多年习惯,不就人格诽谤,甚至不直呼其名,以示尊重。有时,此党领袖向彼党领袖做手势,两人会意后退到议长坐席后面的一间房子里,协调某件引起了误解的问题。若协议成功,反对党的领袖回来后就向本党议员表示某项协议已经达成,于是就不分组投票了。
  在《泰晤士报》《卫报》和《爱丁堡评论》等报 刊上,各党发言人会公开批评对手或某党上层人物,指责对方议案、计划的欠缺,但不做人身攻击,不暴露个人隐私。公务之余,两党要人友好交往,书信往来,节日、生日、婚礼、丧仪时,互相祝贺慰问。某阁员离开岗位时,会将其主管的事务详细关照继任者,并允诺继续协助。迪斯累里逝世后,格莱斯顿即在下院称赞他“杰出的自制力”和“伟大的议会工作勇气”。其他所有自由党阁员都参加了迪氏的葬礼,随棺缓行,恭谨志哀。十多年后格莱斯顿将要离开政界时,保守党和自由党统一派的成员也聚集议会大厅,和自由党一道,为他在半个多世纪中在下院和政府中的出色表现而“共表谢意”。
  上述情势,使人们联想到:近代英国两党议员所处的地位,和法院中某案件双方当事人的
  指议长右侧的执政党议员。
  1886年,以约瑟夫·张伯伦为首的部分自由党议员,坚持帝国主义主张,在爱尔兰自治问题上与格莱斯顿为首的自由党人对立,被称为“自由党统一派”,后与保守党合并。律师一样。他们不是进行有你无我的殊死争斗,而是以一种安闲的职业风度处理业务。这种心境和姿态,委实是那些过于强调党同伐异的政党首脑所应借鉴的。
  英国党派宽容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植根于特定的民族文化,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根源。关键是近代大党领袖和政治精英,多年来谨慎汲取近代前期政治斗争教训。他们在宪政的基础上,对党派斗争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对议会反对党作用有了较全面的认知。
  从历史考察可知,党派之间和政党内部的宽容的实现,需要在严格的法律轨道上运行的议会体制,需要保障议员自由发言和在议事期间免遭法院逮捕的宪政特权。而英国议员的这些特权早在16世纪就得到认可。1512年,下院议员斯特罗德因在议会中维护矿工利益遭到锡矿法庭逮捕,议会立即要求撤除判决,并郑重宣告:“本届和未来议会中的任何议员,若因在议会发言而受审,所作判决概属无效。”11年后,托马斯·莫尔在他首次就职议长的演说中,明确请求国王允许下院议员自由发言,就其所见一切问题直陈己见。大约在16世纪中叶,不仅基本确立了议员在议事期间以及会期前后各40天之内免遭法庭逮捕的特权,并且将此特权扩延到他们的仆从。另外,下院中具有律师身份的议员,还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辩才,在议会内外比较有效地维护着包括反对派议员在内的所有议员的特权。所有这些做法,不仅在当时,而且对以后议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党派之间和政党内部起码的政治宽容提供了宪法依据。
  以后,议员们在与君主和军事独裁者的斗争中,一再申明并履行着议会规则和议员特权,为政党的产生和反对党的出现提供了法律惯例。
  光荣革命是英国政党关系转化的起点。他们联合邀请威廉夫妻共主英国,与君主的关系均发生重大变化,由此两党也都得到了君主的赏识。以后虽有抵牾,但复辟时期的那种你死我活的尖锐对立一去不复返了。
  在一些国家,因文化传统的影响,阶级利益或个人私利的制约,以及政治信念的极端化和领袖的误导等,政党之间和党派内部的妥协极易遭受鄙视,你死我活的权势斗争的缺失常被视为原则丧失。当权者对反对者、批评者、甚至建言者压制、迫害、欺凌、杀戮等,成为惯常与合法化,其后果往往会十分惨烈。但是在19世纪之前的英国政界,由于议会传统的熏陶,灵活性的政治妥协逐渐成为上层政要认可的传统。掌权者要对歧见者、批评者和反对者容忍、认可,并置于合法对等的地位。即便是沃波尔、配兰等老练政治家,对政敌的污蔑诽谤也只能偶尔为之,是一种政治策略,而政治宽容却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政策。通常,他们必须承认地方选区的投票结果,允准政敌出席议会,行使辩论投票结派批评政府的权利。这种“给出路、留官路”的做派,逐渐构成了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准对等”的关系,营造了大党之间的政治宽容。为英国两党制的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和理论的依据。
  【作者简介】阎照祥,男,1949年生,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从事世界史和英国史的教学和研究。
  【责任编辑:王雅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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