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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使用权是否顺利流转是农地资源能否实现合理优化配置的关键所在,而土地租佃是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一种比较合理且可行的方式.土改结束后,租佃关系因为符合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而继续存在,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政府的相关政策经历了从提倡租佃自由到批判、限制土地租赁的变化,最后通过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组入社,从根本上废除了土地租佃关系存在的合法基础.当前,土地租赁因能有效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而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