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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是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与工程的质量有着紧密的关系,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对完善整个工程的造价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简要阐述了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内容,分析了结算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深入探讨了工程造价结算与审核管理。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结算
一、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内容
工程量的增减是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变更工程部位的定额套用、应计取的费用以及工日单价等。此外,应以这些依据为基础,综合考虑建筑规模、内外设置、结构形状等因素,结合各种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中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精细的审核,确保审核的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误差包括正、负误差两类。正误差主要是指对土方的实际开挖地面的标高以及设计室外高度进行计算时仍按照设计图进行计算,而没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楼地面地沟及孔洞所占面积没有扣除;墙体中的过梁及圈梁所占的体积没有扣除;计算钢筋时没有扣保护层;重复计算板、梁、柱等交接处的受力筋或者箍筋等等。负误差主要表现计算时在完全按照理论尺寸来计算工程量以及项目的遗漏。
(二)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的定额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法令性,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其主要形式、内容、计量标准及计算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直接套用的定额单价的审核
进行直接套用的定额单价的审核时,应先审核所采用的项目名称、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标准相一致,例如断面形式、构件名称、强度等级等。此外,应注意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出现重复套用现象。比如沥青卷材防水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预制构件的铁件、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以及属于建筑工程范畴内的给排水设施。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
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还应明确允许换算的内容,例如换算内容为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或材料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应注意审核换算方法是否正确,所采用的系数是否完全正确等,这些都对单价的准确性有直接性的影响。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
审核补充定额主要是要检查编制的依据及编制方法是否正确,审核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以及机械的台班单价是否准确合理。
(三)费用的审核
取费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颁发的文件及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文件如招投标文件、合同等资料来确定取费费率。
二、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工程设计图纸认识不够
招标前缺乏对建筑工程设计图深入认识,以致于最终的结算总价与预算中的合同总价之间的差别太大。例如工程设计图的设计不到位,以致于在施工过程中常需要临时增加较多的项目费用,工程造价变更频繁。此外,由于设计图本身存在不合理现象,致使设计变更过度。
(二)招标文件本身存在问题
由于招标文件不完善,使得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难度增加。主要是由于结算审核中缺乏专业的人员,而大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其计价概念,从而导致招标文件的编写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
(三)工程量及工程价的计算误差太大
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过于频繁,且没有及时地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增减工程造价的现象比较严重。此外,如果没有及时地办理现场签证,造成量、价的计算误差越来越大,增加了结算审核的难度。另外,在竣工结算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以及不规范操作。因此,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并完善结算审核管理,确保结算审核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四)材料价格差异大
由于使用设备和材料的产地、材质及型号等都不同,导致在计算主材价格与设备的实际价相差太大。尤其是目前,市场上存在较多的假冒产品,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异更是天壤之别,即便是同一种产品,当选择的规格及型号及生产厂家不同时,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
如果建设单位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合同本身的存在内容不详细、表达不清楚、操作问题不具体、措词不恰当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等问题,都会导致工程结算出现较大漏洞,而一些施工单位利用这些漏洞谋取利益,给工程结算审核埋下了较多隐患,甚至导致合同纠纷。
三、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管理
(一)做好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工程结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合同价款或预算,以考核投资的使用情况,从而科学合理地分析工程成本,结清工程价款,以核定工程造价,同时也为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工程决算的编制及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等提供重要依据。施工图纸、会审纪要、隐蔽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施工合同等都是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加强结算审核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结算审核的方法
工程结算的审核方法常用的有经验审查法、重点审核法以及全面审核法,具体的审核方法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及时间来确定。全面审核法主要是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结合预算定额的分项工程的细目逐项地进行审核,这种审核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细致、全面,且质量较高、误差较小,但这种审核方法比较费时,且工作量较大。重点审核法主要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工程量较大或者造价较高的项目、计取的各项费用及补充单价作为重点。经验法就是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分析审查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工程项目。
(三)结算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及要掌握的要领
1、加强工程量的计算的准确性审核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直接关系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准确性,因此,审核工程量是审核工程结算至关重要的内容。审核时,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按照施工图和预算定额规定计算,应注意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相一致,当审核竣工结算时,还应按照竣工图进行工程量计算。
(2)审查工程结算所报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相符。审查时,要注意施工企业有没有为增加结算费用,故意加大工程量、夸大工程施工难度的情况。
(3)审查是否存在假报结算的情况。
2、材料和人工单价的审核
工程量审定后,必须按照定额的规定,正确地套用单价。审核时,要注意审查工程项目内容是否与实际内容相符,是否有低单价套用高价额定子目以及一般建筑材料套用高级建筑材料的情况。如果因设计上的特殊要求,缺少定额依据的项目,应该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若需要换算的项目,必须附有单价明细分析表,并应审核材料的市场价差。审核材料市场价差主要有三种方法,一种是按甲乙双方合同中订明的差价补差,另一种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核定,还有一種是按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质保书及发票,按加权平均价计算。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如有多估或高套定额时,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审核结果予以核减;对于低估、漏算的部份,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招投标工程应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中标价的预算书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凡以招投标形式包干造价的工程,工程量应按核对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有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经过甲方签证认后方可增减工程量。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直接影响着建筑成本的控制,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科学合理地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加强对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以全方位地进行结算审核,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张福龙.关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问题研究[J].魅力中国,2009,(33):109-110.
[2]张玲.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研究[J].价值工程,2011,30(32):74.
[3]姜志强.浅议我国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机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1,(1):238.
[4]张延昕.论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J].改革与开放,2010,(24):68.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结算
一、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内容
工程量的增减是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变更工程部位的定额套用、应计取的费用以及工日单价等。此外,应以这些依据为基础,综合考虑建筑规模、内外设置、结构形状等因素,结合各种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中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精细的审核,确保审核的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误差包括正、负误差两类。正误差主要是指对土方的实际开挖地面的标高以及设计室外高度进行计算时仍按照设计图进行计算,而没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楼地面地沟及孔洞所占面积没有扣除;墙体中的过梁及圈梁所占的体积没有扣除;计算钢筋时没有扣保护层;重复计算板、梁、柱等交接处的受力筋或者箍筋等等。负误差主要表现计算时在完全按照理论尺寸来计算工程量以及项目的遗漏。
(二)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的定额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法令性,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其主要形式、内容、计量标准及计算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直接套用的定额单价的审核
进行直接套用的定额单价的审核时,应先审核所采用的项目名称、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标准相一致,例如断面形式、构件名称、强度等级等。此外,应注意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出现重复套用现象。比如沥青卷材防水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预制构件的铁件、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以及属于建筑工程范畴内的给排水设施。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
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还应明确允许换算的内容,例如换算内容为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或材料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应注意审核换算方法是否正确,所采用的系数是否完全正确等,这些都对单价的准确性有直接性的影响。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
审核补充定额主要是要检查编制的依据及编制方法是否正确,审核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以及机械的台班单价是否准确合理。
(三)费用的审核
取费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颁发的文件及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文件如招投标文件、合同等资料来确定取费费率。
二、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工程设计图纸认识不够
招标前缺乏对建筑工程设计图深入认识,以致于最终的结算总价与预算中的合同总价之间的差别太大。例如工程设计图的设计不到位,以致于在施工过程中常需要临时增加较多的项目费用,工程造价变更频繁。此外,由于设计图本身存在不合理现象,致使设计变更过度。
(二)招标文件本身存在问题
由于招标文件不完善,使得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难度增加。主要是由于结算审核中缺乏专业的人员,而大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其计价概念,从而导致招标文件的编写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
(三)工程量及工程价的计算误差太大
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过于频繁,且没有及时地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增减工程造价的现象比较严重。此外,如果没有及时地办理现场签证,造成量、价的计算误差越来越大,增加了结算审核的难度。另外,在竣工结算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以及不规范操作。因此,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并完善结算审核管理,确保结算审核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四)材料价格差异大
由于使用设备和材料的产地、材质及型号等都不同,导致在计算主材价格与设备的实际价相差太大。尤其是目前,市场上存在较多的假冒产品,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异更是天壤之别,即便是同一种产品,当选择的规格及型号及生产厂家不同时,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
如果建设单位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合同本身的存在内容不详细、表达不清楚、操作问题不具体、措词不恰当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等问题,都会导致工程结算出现较大漏洞,而一些施工单位利用这些漏洞谋取利益,给工程结算审核埋下了较多隐患,甚至导致合同纠纷。
三、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管理
(一)做好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工程结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合同价款或预算,以考核投资的使用情况,从而科学合理地分析工程成本,结清工程价款,以核定工程造价,同时也为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工程决算的编制及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等提供重要依据。施工图纸、会审纪要、隐蔽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施工合同等都是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加强结算审核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结算审核的方法
工程结算的审核方法常用的有经验审查法、重点审核法以及全面审核法,具体的审核方法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及时间来确定。全面审核法主要是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结合预算定额的分项工程的细目逐项地进行审核,这种审核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细致、全面,且质量较高、误差较小,但这种审核方法比较费时,且工作量较大。重点审核法主要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工程量较大或者造价较高的项目、计取的各项费用及补充单价作为重点。经验法就是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分析审查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工程项目。
(三)结算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及要掌握的要领
1、加强工程量的计算的准确性审核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直接关系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准确性,因此,审核工程量是审核工程结算至关重要的内容。审核时,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按照施工图和预算定额规定计算,应注意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相一致,当审核竣工结算时,还应按照竣工图进行工程量计算。
(2)审查工程结算所报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相符。审查时,要注意施工企业有没有为增加结算费用,故意加大工程量、夸大工程施工难度的情况。
(3)审查是否存在假报结算的情况。
2、材料和人工单价的审核
工程量审定后,必须按照定额的规定,正确地套用单价。审核时,要注意审查工程项目内容是否与实际内容相符,是否有低单价套用高价额定子目以及一般建筑材料套用高级建筑材料的情况。如果因设计上的特殊要求,缺少定额依据的项目,应该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若需要换算的项目,必须附有单价明细分析表,并应审核材料的市场价差。审核材料市场价差主要有三种方法,一种是按甲乙双方合同中订明的差价补差,另一种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核定,还有一種是按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质保书及发票,按加权平均价计算。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如有多估或高套定额时,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审核结果予以核减;对于低估、漏算的部份,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招投标工程应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中标价的预算书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凡以招投标形式包干造价的工程,工程量应按核对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有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经过甲方签证认后方可增减工程量。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直接影响着建筑成本的控制,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科学合理地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加强对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以全方位地进行结算审核,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张福龙.关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问题研究[J].魅力中国,2009,(33):109-110.
[2]张玲.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研究[J].价值工程,2011,30(32):74.
[3]姜志强.浅议我国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机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1,(1):238.
[4]张延昕.论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J].改革与开放,2010,(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