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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新闻出版自由同公民或法人的人格权发生冲突的产物.抗辩事由是调适这一冲突的法律武器,是保护新闻出版自由及舆论监督的一道防线.全面抗辩事由最基本的有三个方面:传播内容的真实性、评论的公正性和报道的特许权;局部抗辩事由主要有更正和答辩.合法而正当地利用抗辩权既取决于新闻媒体对抗辩事由准确而全面的把握,也取决于策略运用上的适度和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