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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国新已经讲过,《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比国家的《公共图书馆法》先进,而我的基本评价是在国家《公共图书馆法》颁布后直到再修改的时候,《条例》可能还会比它先进。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条例》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现有的6部地方性图书馆法规中,它是最好的法规,我不相信其他的地方图书馆立法会达到《条例》这个认识水准,请大家接受我的这种自我吹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