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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党和政党制度是当代各国政治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政治现象。目前世界上224个国家和地区除29个国家之外,195个国家和地区都有政党。政党是当代民主国家一个普遍的标志和行为主体。本文对当代世界政党制度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当代世界 政党制度
政党是构成政党制度的基本要素,但政党制度的性质并非简单地由政党或政党在选举制度中的关系决定,而主要由政党联系与作用而形成的基本结构所决定的。政党制度的结构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党制度的内部结构,即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结构;二是政党制度的外部结构,即在整个制度环境中政党与代议机构、政党与政府、政党与社会的关系结构。也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各政党在国家政治发展实践中相互影响、相互妥协、相互作用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互动关系结构。之所以区分不同的政党制度类型,主要是因为它反映了不同的政党关系。一般来说,一党制有两种,一是执掌政权的只有一个政党,其他政党都不允许存在;二是除了一个执政党外,还允许其他政党存在。
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存在两个以上的政党,其中有两个强大的势均力敌的政党在议会选举中让人民去选择,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就成为执政党,而竞选失败的则成为在野党或反对党,一个在台上另一个必然在台下。在台上的在朝执政,在台下的则起到牵制和监督执政党及其政府的作用。在这些国家,一些其他小党也会参加竞选,但因其力量弱小,不足以与两大政党形成三角关系。西方国家两党制的模式也并非相同。英国是议会制的两党制,选胜的政党在议会中占多数就是执政党,由其选派首相组织内阁。其内阁成员的全部或大部分由本党的议会领袖和资深议员担任,内阁成员与议员兼容,体现出“议会至上”的原则。美国则是三权分立、总统制的两党制,民主、共和两党选出代表竞选总统,大选获胜的党即成为执政党。执政党不一定是议会中的多数党。其政府成员与议员不兼容,总统组织政府,除总统直属办事机构的领导人由總统安排外,组成政府各部的领导人由总统提名后须经国会同意才能生效。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受英国两党制的影响较重,但又不同于英国的两党制。两党制在政党关系上体现出的是一种势不两立的单一竞争关系。
多党制是指一个国家中有两个以上的政党并立竞争执政权力,由于大多实行比例代表制选举造成议席分散的缘故,多党制国家任何一个党都没有能力赢得议会的绝对多数,也难以产生势均力敌的两大政党,因此,只有大选前或选举结束后寻找合作伙伴结成政党联盟,联合起来参选或组成联合政府,共同执掌国家政权。在多党制国家,政党利益最大化就是在选举中获胜。所以,政党之间的合作与结盟是常态,联合执政是一种必然现象。由于这种政党的分化组合是在政治资源配置一定条件下的选举或执政联盟,因此,这种政党联盟组成的联合政府并不稳固,经常发生政权更迭现象,这势必影响到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连续性,这是多党制政权的最大弊端。多党制国家因其运作方式的不同又有多种模式。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多党制,法国是半总统制的多党制,徳国是实行5%门槛条款的多党制。还有约160个宣布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中,有近1/4实行的是“一党独大、多党陪衬”的多党制。如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马来西亚的巫统以及埃及、叙利亚、突尼斯、毛利塔尼亚等。多党制的政党关系所体现的是既有竞争又有合作联盟的双重关系。但是,这种政党之间基于相似的利益要求面临时结成的执政联盟,形成了政党间的合作关系,但这种合作关系是权宜性的。一旦政党间的利益发生冲突,这种合作联盟关系就会破裂。许多人称多党制下的政党为选举党,它的功能就在于选举。
由于各国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各国政党制度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模式,彼此也会显示鲜明的个性特征。不同历史渊源和现实国情导致不同国家政党制度具体形态、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的千差万别。不过,虽然具体政党制度各不相同,但是政党制度的基本功能则大致相似,如公众利益表达和凝聚、政治人才选拔和录用、政治文化塑造以及政治训练等。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由政党联系与作用形成的基本结构决定的,因此,政党制度的结构不同,不同的政党制度结构下各个政党的内部运作机制也会相应的发生改变。在多党制的条件下,每个政党的政策和策略以及竞选方式都要受到其他政党尤其是大党的影响;在一党制的条件下,这种影响则体现为大党对小党的控制和小党对大党的服从。影响政党制度运行机制的另一个重要因索是法制。在有些国家如德国、俄罗斯等表现为政党法直接对政党制度和政党内部运作的规制,在大部分国家则更多表现为宪法和惯例对政党制度的规范。
综观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历史,政党制度成功转型的一条普遍的经验是:执政党抓住有利的政治时机,适应民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主动加强党的建设,对自身进行改造,主动改革政治体制。在此同时,通过制度化的途径,逐步建立法制来规范政治运作和政党运作,把政党竞争限制在政治稳定许可的范围之内。这是那些转型比较成功政党的经验。而那些转型失败,或坚持不改革而被推翻的执政党的教训之一就在于没有很好地把握政治变革与政治稳定的界限,要么不主动改革而被推翻,要么变革太迟而大势已去,强大的反对党已经产生,容不得执政党从容地改革,执政党在这种情况下被动转型很难保住执政地位。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原来的执政党下台后连生存的权利都难以保证,国家陷入较长时期的政治动乱。放眼世界,这种事例比比皆是,如罗马尼亚共产党、苏联共产党等。
【参考文献】
【1】卢惟庸.世界政党制度研究[J],文化研究.2015.12.
【2】陈清华.世界政党制度的历史演变[J],世界博览.2015.12.
【作者简介】齐鲁(1986.04-),男,汉族,山东省聊城人,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中外政治制度。
【关键词】:当代世界 政党制度
政党是构成政党制度的基本要素,但政党制度的性质并非简单地由政党或政党在选举制度中的关系决定,而主要由政党联系与作用而形成的基本结构所决定的。政党制度的结构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党制度的内部结构,即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结构;二是政党制度的外部结构,即在整个制度环境中政党与代议机构、政党与政府、政党与社会的关系结构。也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各政党在国家政治发展实践中相互影响、相互妥协、相互作用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互动关系结构。之所以区分不同的政党制度类型,主要是因为它反映了不同的政党关系。一般来说,一党制有两种,一是执掌政权的只有一个政党,其他政党都不允许存在;二是除了一个执政党外,还允许其他政党存在。
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存在两个以上的政党,其中有两个强大的势均力敌的政党在议会选举中让人民去选择,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就成为执政党,而竞选失败的则成为在野党或反对党,一个在台上另一个必然在台下。在台上的在朝执政,在台下的则起到牵制和监督执政党及其政府的作用。在这些国家,一些其他小党也会参加竞选,但因其力量弱小,不足以与两大政党形成三角关系。西方国家两党制的模式也并非相同。英国是议会制的两党制,选胜的政党在议会中占多数就是执政党,由其选派首相组织内阁。其内阁成员的全部或大部分由本党的议会领袖和资深议员担任,内阁成员与议员兼容,体现出“议会至上”的原则。美国则是三权分立、总统制的两党制,民主、共和两党选出代表竞选总统,大选获胜的党即成为执政党。执政党不一定是议会中的多数党。其政府成员与议员不兼容,总统组织政府,除总统直属办事机构的领导人由總统安排外,组成政府各部的领导人由总统提名后须经国会同意才能生效。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受英国两党制的影响较重,但又不同于英国的两党制。两党制在政党关系上体现出的是一种势不两立的单一竞争关系。
多党制是指一个国家中有两个以上的政党并立竞争执政权力,由于大多实行比例代表制选举造成议席分散的缘故,多党制国家任何一个党都没有能力赢得议会的绝对多数,也难以产生势均力敌的两大政党,因此,只有大选前或选举结束后寻找合作伙伴结成政党联盟,联合起来参选或组成联合政府,共同执掌国家政权。在多党制国家,政党利益最大化就是在选举中获胜。所以,政党之间的合作与结盟是常态,联合执政是一种必然现象。由于这种政党的分化组合是在政治资源配置一定条件下的选举或执政联盟,因此,这种政党联盟组成的联合政府并不稳固,经常发生政权更迭现象,这势必影响到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连续性,这是多党制政权的最大弊端。多党制国家因其运作方式的不同又有多种模式。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多党制,法国是半总统制的多党制,徳国是实行5%门槛条款的多党制。还有约160个宣布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中,有近1/4实行的是“一党独大、多党陪衬”的多党制。如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马来西亚的巫统以及埃及、叙利亚、突尼斯、毛利塔尼亚等。多党制的政党关系所体现的是既有竞争又有合作联盟的双重关系。但是,这种政党之间基于相似的利益要求面临时结成的执政联盟,形成了政党间的合作关系,但这种合作关系是权宜性的。一旦政党间的利益发生冲突,这种合作联盟关系就会破裂。许多人称多党制下的政党为选举党,它的功能就在于选举。
由于各国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各国政党制度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模式,彼此也会显示鲜明的个性特征。不同历史渊源和现实国情导致不同国家政党制度具体形态、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的千差万别。不过,虽然具体政党制度各不相同,但是政党制度的基本功能则大致相似,如公众利益表达和凝聚、政治人才选拔和录用、政治文化塑造以及政治训练等。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由政党联系与作用形成的基本结构决定的,因此,政党制度的结构不同,不同的政党制度结构下各个政党的内部运作机制也会相应的发生改变。在多党制的条件下,每个政党的政策和策略以及竞选方式都要受到其他政党尤其是大党的影响;在一党制的条件下,这种影响则体现为大党对小党的控制和小党对大党的服从。影响政党制度运行机制的另一个重要因索是法制。在有些国家如德国、俄罗斯等表现为政党法直接对政党制度和政党内部运作的规制,在大部分国家则更多表现为宪法和惯例对政党制度的规范。
综观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历史,政党制度成功转型的一条普遍的经验是:执政党抓住有利的政治时机,适应民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主动加强党的建设,对自身进行改造,主动改革政治体制。在此同时,通过制度化的途径,逐步建立法制来规范政治运作和政党运作,把政党竞争限制在政治稳定许可的范围之内。这是那些转型比较成功政党的经验。而那些转型失败,或坚持不改革而被推翻的执政党的教训之一就在于没有很好地把握政治变革与政治稳定的界限,要么不主动改革而被推翻,要么变革太迟而大势已去,强大的反对党已经产生,容不得执政党从容地改革,执政党在这种情况下被动转型很难保住执政地位。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原来的执政党下台后连生存的权利都难以保证,国家陷入较长时期的政治动乱。放眼世界,这种事例比比皆是,如罗马尼亚共产党、苏联共产党等。
【参考文献】
【1】卢惟庸.世界政党制度研究[J],文化研究.2015.12.
【2】陈清华.世界政党制度的历史演变[J],世界博览.2015.12.
【作者简介】齐鲁(1986.04-),男,汉族,山东省聊城人,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