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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了,陆晓晨借住在解雨浩租住的房子里。过年之前,他都会住在这里,直到腊月二十八坐火车回家。
第一天,两个人下了几盘围棋,看了一部电影。解雨浩的女儿解子晰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做着什么。解雨浩推门进去看过一次,待了几分钟又面无表情地出来了。陆晓晨觉得他似乎不担心解子晰会弄伤自己,或是损坏什么东西。
在教育解子晰这件事上,解雨浩的理念有点奇特。陆晓晨以前觉得奇怪,后来就渐渐有些惊叹了。解子晰已经六岁了,看着一个小小的女孩逐渐长大,确实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解子晰在厨房里待了两个多小时,从半下午待到天擦黑,解雨浩才站起来敲了敲门:“出来,今晚我们出去吃。”
厨房里传来一阵混乱的水声。陆晓晨穿上外套,和解雨浩一起站在厨房门口等着。两分钟后,厨房门才被打开,解子晰甩着湿淋淋的手走出来。陆晓晨打量着她,又看了一眼仍旧面无表情的解雨浩,好不容易才没有当场笑倒。
解子晰的脑袋上套着一只透明的塑料袋,袋子上印着“绿豆1.2kg”的字样,身上穿着解雨浩的围裙。围裙太长,她把下摆折上来塞进胸口处的口袋,剩下的部分一路垂到地上扫呀扫,摇摇荡荡,这让她看上去像个穿着浴袍的稻草人,或者是头上顶着鱼缸的女巫。为了不打湿袖子,她挽起卫衣的长袖,细瘦的白色手臂上沾着几片紫色的……洋葱皮。
解雨浩神色平静,一本正经地问:“子晰,你为什么要戴头套?”
陆晓晨捂着嘴忍住笑,解子晰纠正道:“這是防毒面具。”
解雨浩弯下腰,语气还是一本正经,但他越是一本正经陆晓晨就越想笑。“下次不要套袋子,那样很容易窒息,你不是有游泳的护目镜吗?戴上它就不会流眼泪了。”
说完,解雨浩直起身引着她走进厨房。他把解子晰抱起来,让她站在灶台边的木台上——那个低矮的台子显然是为了让她可以够到灶台而特意摆在那儿的。解雨浩打开水龙头,拉过解子晰细瘦的小手,帮她洗净乱七八糟的洋葱皮。陆晓晨没有跟进去,站在外面看着。
解雨浩关上水龙头,拿毛巾擦干了子晰的手,领着她走到门口,拿掉她脑袋上的塑料袋。解子晰把鞋穿好,笨手笨脚地系鞋带。
穿好鞋后,解子晰抓起解雨浩的车钥匙,噔噔噔地跑下楼。陆晓晨等她跑远了,才说:“这么小就给她穿带鞋带的鞋子?”
解雨浩走出门:“对,我就是想让她踩着鞋带摔一跤。”
陆晓晨摇头,解雨浩的理念确实很奇特,他似乎在很多方面放任解子晰去撒野,一点儿也不担心。厨房里有水,有刀,有火……随便哪一样都会轻易让一个六岁的孩子受伤,可解雨浩全然不管……不过,解子晰好像也很安全。
第二天早晨,陆晓晨照例下楼跑步,解雨浩和他一起绕了一个弯,领着他到了旁边的小公园里。那公园不大,木头栈道绕湖修了一圈,大约一公里多一点。
陆晓晨惊讶地发现解子晰也跟来了。深冬的早晨寒气逼人,解子晰只穿了两件衣服——外面是件蓝色的带帽卫衣,里面是件白色的绒线衫。她呵着白气,像头小鹿似的蹦过来,朝解雨浩伸出手。
解雨浩蹲下去摸了摸她的膝盖,又拉起她的手看了看,然后掏出钥匙,从钥匙串上撇了一把给她:“挂好,戴上帽子。”
解子晰蹦蹦跳跳地走了。陆晓晨愕然:“她去哪儿?”
解雨浩原地蹦了几下开始拉伸:“取车。”
陆晓晨放了心,一边拉伸一边问:“她能骑吗?带辅助轮的?”
解雨浩回头看他,露出一个像看神经病的宽容的微笑:“不,是我的车。”
陆晓晨还没明白过来,跑了几步,身后传来一阵清脆的车铃声。他靠边停下回头看,只见解子晰骑在解雨浩那辆纯黑的山地车上。因为身高不够,她不得不站起来蹬踏板,每蹬一次,她的身体都要向用力的那一边倾斜。她就用这样摇摇欲坠的姿势控制着解雨浩的那辆性能优良、速度狂野的山地车,风驰电掣地从陆晓晨身边刮过去。
陆晓晨愣了。
他的反应慢了几秒,然后搓着手开始跳脚,跳到路中间想要追过去。解雨浩却在后面斩钉截铁地对他喊:“别管她,由她野去!”
陆晓晨气急了:“解雨浩,你的心也太大了!”
解雨浩开始慢跑,边跑边淡淡地说:“没事,不要慌。”
解子晰已经没影儿了,陆晓晨用目光四处搜寻;但湖面上升腾的雾气阻碍了他的视线,使他根本找不到那个撒欢的小姑娘。“就这么让她去呀,万一摔了呢?”
解雨浩的语气还是很平淡:“摔了她会自己爬起来。车速已经调到很低了,子晰戴着手套,穿着护膝,摔了就摔了,不会受伤。她这个年纪,就是该撒撒野。”
陆晓晨沉默了一会儿,赌气一样加速跑起来。解雨浩轻松地跟在他身后,步伐稳健。两人向前跑了快五分钟,解子晰又一次从他们身边骑过去,带起一阵有力的风。陆晓晨猛跑了几步想追上她,但很快就放弃了,慢下脚步等解雨浩追上。
解雨浩追上来,两个人又跑了几圈,天色越来越亮,渐渐有了穿着大衣晨练的老人,一对对地绕着湖慢走。陆晓晨给解雨浩使眼色:子晰会不会吓着老人家?
解雨浩不看他,拐了个弯,带着陆晓晨走了一段楼梯,走到了正对大门的广场上。陆晓晨一眼就看见解雨浩的山地车停在草地上,一边是长椅,另一边是单杠双杠健步器。解子晰坐在双杠上,背对着他们,轻轻地悠着两条腿。
解雨浩转到她身前,拍了拍手,解子晰利落地跳了下来,钻过双杠,跑向陆晓晨。陆晓晨抱起她,用力举起来。解子晰露出像阳光一样清澈的笑,在空中对解雨浩比了个V。
那一刻,陆晓晨只有一个念头——他愿意用一辈子的时间陪着这个小女孩,愿意让她一直这样野下去。她在风中撒野的时候,他就在她身后看着;也可以像解雨浩一样,看似不在意,但始终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为她迈出的每一步喝彩,在她回头时给她一个微笑。
陆晓晨把解子晰放下来,他再次发现,解雨浩父女眼睛的颜色一模一样,都是淡淡的琥珀色。解雨浩伸出一只手,解子晰用她的小手拉住他骨节清晰的大手,他们一起慢慢地向前走。 “我要让她知道,生活是自己的,生命是自己的。在这个世界上,她就是她自己。她可以撒野,可以犯错,她就是在错误里成长的。我给她的每个概念都是她犯错之后自己得到的。只有这样,她以后才不会再犯,不会忘记。久而久之,她才能用天真柔软的态度去对待别人,同时保护自己。”解雨浩在陆晓晨身后说道。
解雨浩后来告诉陆晓晨,他很早就告诉过子晰:早晨骑车,如果看到了老爷爷老奶奶,一定要把车停下来问好,然后推着车自己到广场上去玩。
陆晓晨真心觉得解雨浩不容易。他既当爹又当妈,把子晰养得健健康康已经挺不容易了。在解子晰身上,解雨浩花了太多心思,但归结起来居然是这么一句话——
“我要让她认认真真地撒一辈子野。”解雨浩说得斩钉截铁。
【简评】陆晓晨这个角色设计得巧妙,他集旁观者和参与者两个身份于一身,前者代表读者去近距离观看事件,去质疑,去抗议;后者串联起故事,引出解雨浩的解释。这篇小说选择具体事例来展现解雨浩独特的教养孩子的方式,情节完整,人物形象鲜活,引人思考。(无违)
【他山之玉】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了了,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還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朱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
——汪曾祺《多年父子成兄弟》
第一天,两个人下了几盘围棋,看了一部电影。解雨浩的女儿解子晰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做着什么。解雨浩推门进去看过一次,待了几分钟又面无表情地出来了。陆晓晨觉得他似乎不担心解子晰会弄伤自己,或是损坏什么东西。
在教育解子晰这件事上,解雨浩的理念有点奇特。陆晓晨以前觉得奇怪,后来就渐渐有些惊叹了。解子晰已经六岁了,看着一个小小的女孩逐渐长大,确实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解子晰在厨房里待了两个多小时,从半下午待到天擦黑,解雨浩才站起来敲了敲门:“出来,今晚我们出去吃。”
厨房里传来一阵混乱的水声。陆晓晨穿上外套,和解雨浩一起站在厨房门口等着。两分钟后,厨房门才被打开,解子晰甩着湿淋淋的手走出来。陆晓晨打量着她,又看了一眼仍旧面无表情的解雨浩,好不容易才没有当场笑倒。
解子晰的脑袋上套着一只透明的塑料袋,袋子上印着“绿豆1.2kg”的字样,身上穿着解雨浩的围裙。围裙太长,她把下摆折上来塞进胸口处的口袋,剩下的部分一路垂到地上扫呀扫,摇摇荡荡,这让她看上去像个穿着浴袍的稻草人,或者是头上顶着鱼缸的女巫。为了不打湿袖子,她挽起卫衣的长袖,细瘦的白色手臂上沾着几片紫色的……洋葱皮。
解雨浩神色平静,一本正经地问:“子晰,你为什么要戴头套?”
陆晓晨捂着嘴忍住笑,解子晰纠正道:“這是防毒面具。”
解雨浩弯下腰,语气还是一本正经,但他越是一本正经陆晓晨就越想笑。“下次不要套袋子,那样很容易窒息,你不是有游泳的护目镜吗?戴上它就不会流眼泪了。”
说完,解雨浩直起身引着她走进厨房。他把解子晰抱起来,让她站在灶台边的木台上——那个低矮的台子显然是为了让她可以够到灶台而特意摆在那儿的。解雨浩打开水龙头,拉过解子晰细瘦的小手,帮她洗净乱七八糟的洋葱皮。陆晓晨没有跟进去,站在外面看着。
解雨浩关上水龙头,拿毛巾擦干了子晰的手,领着她走到门口,拿掉她脑袋上的塑料袋。解子晰把鞋穿好,笨手笨脚地系鞋带。
穿好鞋后,解子晰抓起解雨浩的车钥匙,噔噔噔地跑下楼。陆晓晨等她跑远了,才说:“这么小就给她穿带鞋带的鞋子?”
解雨浩走出门:“对,我就是想让她踩着鞋带摔一跤。”
陆晓晨摇头,解雨浩的理念确实很奇特,他似乎在很多方面放任解子晰去撒野,一点儿也不担心。厨房里有水,有刀,有火……随便哪一样都会轻易让一个六岁的孩子受伤,可解雨浩全然不管……不过,解子晰好像也很安全。
第二天早晨,陆晓晨照例下楼跑步,解雨浩和他一起绕了一个弯,领着他到了旁边的小公园里。那公园不大,木头栈道绕湖修了一圈,大约一公里多一点。
陆晓晨惊讶地发现解子晰也跟来了。深冬的早晨寒气逼人,解子晰只穿了两件衣服——外面是件蓝色的带帽卫衣,里面是件白色的绒线衫。她呵着白气,像头小鹿似的蹦过来,朝解雨浩伸出手。
解雨浩蹲下去摸了摸她的膝盖,又拉起她的手看了看,然后掏出钥匙,从钥匙串上撇了一把给她:“挂好,戴上帽子。”
解子晰蹦蹦跳跳地走了。陆晓晨愕然:“她去哪儿?”
解雨浩原地蹦了几下开始拉伸:“取车。”
陆晓晨放了心,一边拉伸一边问:“她能骑吗?带辅助轮的?”
解雨浩回头看他,露出一个像看神经病的宽容的微笑:“不,是我的车。”
陆晓晨还没明白过来,跑了几步,身后传来一阵清脆的车铃声。他靠边停下回头看,只见解子晰骑在解雨浩那辆纯黑的山地车上。因为身高不够,她不得不站起来蹬踏板,每蹬一次,她的身体都要向用力的那一边倾斜。她就用这样摇摇欲坠的姿势控制着解雨浩的那辆性能优良、速度狂野的山地车,风驰电掣地从陆晓晨身边刮过去。
陆晓晨愣了。
他的反应慢了几秒,然后搓着手开始跳脚,跳到路中间想要追过去。解雨浩却在后面斩钉截铁地对他喊:“别管她,由她野去!”
陆晓晨气急了:“解雨浩,你的心也太大了!”
解雨浩开始慢跑,边跑边淡淡地说:“没事,不要慌。”
解子晰已经没影儿了,陆晓晨用目光四处搜寻;但湖面上升腾的雾气阻碍了他的视线,使他根本找不到那个撒欢的小姑娘。“就这么让她去呀,万一摔了呢?”
解雨浩的语气还是很平淡:“摔了她会自己爬起来。车速已经调到很低了,子晰戴着手套,穿着护膝,摔了就摔了,不会受伤。她这个年纪,就是该撒撒野。”
陆晓晨沉默了一会儿,赌气一样加速跑起来。解雨浩轻松地跟在他身后,步伐稳健。两人向前跑了快五分钟,解子晰又一次从他们身边骑过去,带起一阵有力的风。陆晓晨猛跑了几步想追上她,但很快就放弃了,慢下脚步等解雨浩追上。
解雨浩追上来,两个人又跑了几圈,天色越来越亮,渐渐有了穿着大衣晨练的老人,一对对地绕着湖慢走。陆晓晨给解雨浩使眼色:子晰会不会吓着老人家?
解雨浩不看他,拐了个弯,带着陆晓晨走了一段楼梯,走到了正对大门的广场上。陆晓晨一眼就看见解雨浩的山地车停在草地上,一边是长椅,另一边是单杠双杠健步器。解子晰坐在双杠上,背对着他们,轻轻地悠着两条腿。
解雨浩转到她身前,拍了拍手,解子晰利落地跳了下来,钻过双杠,跑向陆晓晨。陆晓晨抱起她,用力举起来。解子晰露出像阳光一样清澈的笑,在空中对解雨浩比了个V。
那一刻,陆晓晨只有一个念头——他愿意用一辈子的时间陪着这个小女孩,愿意让她一直这样野下去。她在风中撒野的时候,他就在她身后看着;也可以像解雨浩一样,看似不在意,但始终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为她迈出的每一步喝彩,在她回头时给她一个微笑。
陆晓晨把解子晰放下来,他再次发现,解雨浩父女眼睛的颜色一模一样,都是淡淡的琥珀色。解雨浩伸出一只手,解子晰用她的小手拉住他骨节清晰的大手,他们一起慢慢地向前走。 “我要让她知道,生活是自己的,生命是自己的。在这个世界上,她就是她自己。她可以撒野,可以犯错,她就是在错误里成长的。我给她的每个概念都是她犯错之后自己得到的。只有这样,她以后才不会再犯,不会忘记。久而久之,她才能用天真柔软的态度去对待别人,同时保护自己。”解雨浩在陆晓晨身后说道。
解雨浩后来告诉陆晓晨,他很早就告诉过子晰:早晨骑车,如果看到了老爷爷老奶奶,一定要把车停下来问好,然后推着车自己到广场上去玩。
陆晓晨真心觉得解雨浩不容易。他既当爹又当妈,把子晰养得健健康康已经挺不容易了。在解子晰身上,解雨浩花了太多心思,但归结起来居然是这么一句话——
“我要让她认认真真地撒一辈子野。”解雨浩说得斩钉截铁。
【简评】陆晓晨这个角色设计得巧妙,他集旁观者和参与者两个身份于一身,前者代表读者去近距离观看事件,去质疑,去抗议;后者串联起故事,引出解雨浩的解释。这篇小说选择具体事例来展现解雨浩独特的教养孩子的方式,情节完整,人物形象鲜活,引人思考。(无违)
【他山之玉】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了了,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還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朱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
——汪曾祺《多年父子成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