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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志明是同乡,自小相识,后来因为学业和工作而分别十几年,再见时便是去年五一。偶遇后我们聊了会天,都对彼此有了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志明在郑州上班,我在老家工作。假期结束后,他回到郑州,开始猛烈地追我,每天至少五六通电话,数十条短信,对我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我接受了这份感情,一个半月后,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
女人总是少点儿安全感,为了让自己安心,也为了试探志明的真诚,我要求他在老家买套新房,他二话不说,短短一周就办完所有相关手续。老家的房并不贵,120平方米,11万元的首付,25万元的贷款,一年后交房,作为婚房再合适不过。可是,也正是因为这套房,在我们的感情路上埋下了定时炸弹,使得今天的我们遍体鳞伤。
新房买下后,我对志明的心更加笃定,于是,我辞去老家的工作,赶赴郑州陪伴他。同居的日子很美好。一度,我曾天真地以为,我们的幸福和快乐会永远地延续下去,没有尽头……
争吵是从办理房产证时开始的。我要求房产证上要写我们两人的名字,他答应了,出于慎重,我建议他将此事告诉他妈妈。他踌躇半晌,在我的要求下,终于将事情告知他妈,而他妈妈听后大发雷霆,态度强硬地斥责儿子:“你怎么知道你和娇娇将来一定会结婚?万一分了手,房子怎么处理?”志明捺着性子跟妈妈解释:“正是因为一定会结婚,才会买下这套房。”
可任凭志明怎样说好话,他妈妈就是坚决不同意加上我的名字。再多说几句,她就发了狠:“如果非要加上娇娇的名字,那以后你们的所有事情我都不再管,而且还要做个公证,证明那11万元的首付里有我的4万元。”听到这话,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我家的条件比他家不知道要好多少倍,跟志明在一起后,两人的生活支出大部分都是我在负担,就冲这一点,他妈妈凭什么跟我斤斤计较?
生氣归生气,问题还是要解决的。考虑到交完首付后,他们已经捉襟见肘,我父母打算帮忙装修房子,这样,房产证上加名字一事也许会更加顺理成章。可他妈妈还是不肯让步,放言说:以后的房贷不用我管,装修也不用我操心。总之,房子跟我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今年8月份,志明的姐姐做生意出了问题,需要向银行贷款进行资金周转,要志明做担保人。他妈妈居然同意了这个匪夷所思的要求,而且,为了让女儿贷到更大数额的款项,一向对我不感冒的她,居然主动提出让我和志明先领取结婚证(据说,夫妻身份的担保在贷款时更有说服力)。
志明深以为然,他觉得新房的房产证还没办成,如果我们在此之前领取结婚证,那套房子自然就成了夫妻的婚后财产和共同财产,加不加名字也就无所谓了,皆大欢喜。
我不同意贷款,他妈妈便有了嫌弃我的理由,每天给他打两通电话,话里话外都在指责我的自私。在妈妈的教唆下,志明也对我渐生怨气,三天两头找茬儿吵架,前天,几句争执后他主动提出分手。
这是志明第一次对我提分手,当然,我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当天下午,趁着志明上班的时间,我叫了搬家公司,将行李搬到公司宿舍。分手就分手,这样自私阴损的准婆婆,这样不明事理的男友,对于他们,一丝一毫的留恋都是多余的。
两天来,志明只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听了我的想法后,他竟然没有一句挽留,或许我的离开正中他和他妈妈的下怀。也好,一张房产证让我看透了所有人的心,对于那些不值得珍惜和留恋的人,相忘于天涯才是最佳选择。
娇娇
娇娇:
女性要求在配偶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原本也有她们的道理:现在年轻貌美随了你,将来人老珠黄时把你一脚蹬掉,岂不是哭天无泪、入地无门?这种顾虑说到底还是一个安全感缺失的问题。但作为女性,千万记得这句话:安全感最好自己给自己,从别人那里讨来的一切都不可靠,随时都有被收回的可能。所以,千万别将结婚当做寻找一张永久饭票,并抱着这样的心思非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试图通过这个名字来拴住对方,如此反而更易出现过不到头的婚姻。
志明在郑州上班,我在老家工作。假期结束后,他回到郑州,开始猛烈地追我,每天至少五六通电话,数十条短信,对我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我接受了这份感情,一个半月后,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
女人总是少点儿安全感,为了让自己安心,也为了试探志明的真诚,我要求他在老家买套新房,他二话不说,短短一周就办完所有相关手续。老家的房并不贵,120平方米,11万元的首付,25万元的贷款,一年后交房,作为婚房再合适不过。可是,也正是因为这套房,在我们的感情路上埋下了定时炸弹,使得今天的我们遍体鳞伤。
新房买下后,我对志明的心更加笃定,于是,我辞去老家的工作,赶赴郑州陪伴他。同居的日子很美好。一度,我曾天真地以为,我们的幸福和快乐会永远地延续下去,没有尽头……
争吵是从办理房产证时开始的。我要求房产证上要写我们两人的名字,他答应了,出于慎重,我建议他将此事告诉他妈妈。他踌躇半晌,在我的要求下,终于将事情告知他妈,而他妈妈听后大发雷霆,态度强硬地斥责儿子:“你怎么知道你和娇娇将来一定会结婚?万一分了手,房子怎么处理?”志明捺着性子跟妈妈解释:“正是因为一定会结婚,才会买下这套房。”
可任凭志明怎样说好话,他妈妈就是坚决不同意加上我的名字。再多说几句,她就发了狠:“如果非要加上娇娇的名字,那以后你们的所有事情我都不再管,而且还要做个公证,证明那11万元的首付里有我的4万元。”听到这话,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我家的条件比他家不知道要好多少倍,跟志明在一起后,两人的生活支出大部分都是我在负担,就冲这一点,他妈妈凭什么跟我斤斤计较?
生氣归生气,问题还是要解决的。考虑到交完首付后,他们已经捉襟见肘,我父母打算帮忙装修房子,这样,房产证上加名字一事也许会更加顺理成章。可他妈妈还是不肯让步,放言说:以后的房贷不用我管,装修也不用我操心。总之,房子跟我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今年8月份,志明的姐姐做生意出了问题,需要向银行贷款进行资金周转,要志明做担保人。他妈妈居然同意了这个匪夷所思的要求,而且,为了让女儿贷到更大数额的款项,一向对我不感冒的她,居然主动提出让我和志明先领取结婚证(据说,夫妻身份的担保在贷款时更有说服力)。
志明深以为然,他觉得新房的房产证还没办成,如果我们在此之前领取结婚证,那套房子自然就成了夫妻的婚后财产和共同财产,加不加名字也就无所谓了,皆大欢喜。
我不同意贷款,他妈妈便有了嫌弃我的理由,每天给他打两通电话,话里话外都在指责我的自私。在妈妈的教唆下,志明也对我渐生怨气,三天两头找茬儿吵架,前天,几句争执后他主动提出分手。
这是志明第一次对我提分手,当然,我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当天下午,趁着志明上班的时间,我叫了搬家公司,将行李搬到公司宿舍。分手就分手,这样自私阴损的准婆婆,这样不明事理的男友,对于他们,一丝一毫的留恋都是多余的。
两天来,志明只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听了我的想法后,他竟然没有一句挽留,或许我的离开正中他和他妈妈的下怀。也好,一张房产证让我看透了所有人的心,对于那些不值得珍惜和留恋的人,相忘于天涯才是最佳选择。
娇娇
娇娇:
女性要求在配偶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原本也有她们的道理:现在年轻貌美随了你,将来人老珠黄时把你一脚蹬掉,岂不是哭天无泪、入地无门?这种顾虑说到底还是一个安全感缺失的问题。但作为女性,千万记得这句话:安全感最好自己给自己,从别人那里讨来的一切都不可靠,随时都有被收回的可能。所以,千万别将结婚当做寻找一张永久饭票,并抱着这样的心思非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试图通过这个名字来拴住对方,如此反而更易出现过不到头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