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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客观的记载”,但又不仅仅是“客观的记载”。历史叙述是一种言语行为。也是一种期待类型。由文体的名实不一、体用变化加以考察。今天我们所谓的历史叙述,其涵义和价值并不如“科学主义”历史观认为的那样简单划一与凝固不变。“历史”叙述的概念是一个历时发展的过程,又是一个中,外有别的概念,其中固然有所谓“历史叙述反历史性”,但更应该看到,历史叙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承担的“最后的裁判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