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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侵权责任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医疗损害责任一章明确了医务人员说明义务的“具体”要求,患者有关情形下的知情同意不再以“书面”同意为要件;增加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这一医疗产品责任主体;新增“遗失”病历这一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在有关条文增加了“在诊疗活动中”的责任构成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保护患者个人信息,同时增加了医疗机构替代责任的属性等内容。在具体法律适用中要准确把握立法内容及精神,做好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衔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