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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近代的自然秩序概念源于古希腊以来的自然法理论,在近代被广泛运用于政治、法律和经济等领域。它在重农学派那里得到凸显,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创者亚当.斯密那里表现为趋向消亡的发展态势。自然秩序的思想具有深厚的道德性质,客观自然的原初性和对人类的养育是其道德性的自然基础;它包含的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是其道德性的社会基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暂时性是其道德性质的历史局限性之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