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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在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等级、游戏货币、游戏账号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
目前在网络上玩游戏,并将赢得的虚拟货币和虚拟装备进行出售,转化成现实财产的大有人在。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的虚拟物品的纠纷已经见诸于广大媒体。2005年4月22日北京市消协公布的第一季度投诉分析显示,网络游戏的投诉已成为新的焦点。
大量“虚拟财产”的丢失或被盗,究其原因,在玩家?在运营商?还是关乎法律……责任究竟在何方?
游戏玩家
编者按:游戏,玩家将永远是这个世界的主角。面对游戏,身为主角的自己,该如何面对——
从自身做起
素质,或许是目前摆在玩家面前的一个最重要的话题。何为素质?简单地说来便是文明的体现。然而对于游戏世界来说,更应该加注一条,那就是玩家道德。在素质与道德的双重范畴下,我们的玩家又该如何去对待一款游戏呢?
被盗受害者玩家:自己经过长久时间在心爱的游戏中积累的“虚拟财富”,在顷刻之间却被席卷一空,那瞬间萌发的情绪是如何?气愤?恼火?失望?玩家是否想过,除了在悲观心境下接受现实外,我们还该做些什么呢?为什么自己的账号会被盗窃,为什么别人的完好无损,难道自身真的一点没有原因?我们是否该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呢?值得我们深思……
实施盗窃玩家:以不劳而获的心态掠取他人钱财,在现实生活中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而在虚拟游戏世界,似乎就不受这样的约束,能够为所欲为了。可能很多实施账号盗窃的玩家都是这样想的。这些玩家,或许在现实生活中的素质与道德并不低下,更可以说是正人君子,但在游戏世界中,以一种发泄满足的角度去娱乐游戏,自然人的贪欲将随之爆发。很多玩家是不是认为,在游戏中轻松获得他人账号中的“稀世珍宝”是一种不受约束的举动?在现实中无法得到满足的不劳而获的快感能在虚拟世界里得到大肆的满足?实施这种行为的玩家是否想过,在自己如此举动的同时,身为玩家所应该具备的道德还是否存在?引用一句游戏界的质问古语:你是在玩游戏,还是被游戏玩了?一个游戏就能轻易挖出一个人潜在的恶劣本质,这未免也太荒唐可笑了,难道不是么?
游戏,玩家将永远是这个世界的主角。面对游戏,身为主角的自己,我们该如何面对,如何打造良好的游戏氛围,或许只有从我们每个人自身做起。让我们为美好的游戏世界而努力!
运营商一
编者按:或许,目前在技术上有不可攻克的难关,但这不是他们能推脱责任的理由——
扮演着商场的角色
吴亮=撰文
如果是因为黑客或是系统故障等原因引起玩家装备的丢失,游戏运营商显然应该负主要责任了,并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
游戏玩家通过购买游戏点卡等方式已经成为了游戏运营商的顾客。既然运营商从中得到了利益,那么他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来保护消费者的应有权益。做一个类比,游戏制造商、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利益链就像工厂、商场和消费者一样,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了,那么谁应该负责呢?当然是商场了。
从这种利益关系上可以了解,游戏运营商在这里就是在扮演着商场的角色。如果有人买的衣服出现了问题,他肯定会找卖衣服的人来解决问题,而不可能直接去找制造衣服的厂商。按照现在的要求,商场出现这种问题肯定会退款或是让他再挑选一件衣服,之后再找这件衣服的供货商解决问题。这个流程在现在看来都是理所应当的,不过事情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顺利。类似这种问题,几年前还是处于互相推卸责任的阶段,后来随着行业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健全,这样的情况才能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
因此处在这种关系中,游戏运营商应该处理一切涉及到玩家利益的问题。如果是技术上的缺陷,那也是运营商和制造商之间应该协调解决的。玩家作为消费群体,在这种问题上没有任何责任。有些游戏运营商可能说,黑客的入侵是无法预料的人为原因,不像系统故障那样可以做出补救措施,因此责任不在他们。这其实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
试想,如果行礼寄存处的东西被偷了,难道这个还要顾客负责吗?所以我以为,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玩家装备的丢失,游戏运营商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由他们做出赔偿。
运营商二
最恰当的补偿者
王裕=撰文
网络游戏作为随着网络发展兴起的一座金矿,越来越展示出自身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频频发生的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或者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玩家网络虚拟财产丢失,成为摆在运营商和玩家面前的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
消费者,也就是所谓的玩家利益遭到了严重的侵害,辛辛苦苦付出了时间、精力、金钱换来的精良装备、武器,往往一夜间不翼而飞,真可谓是爱你爱到我心痛!很多玩家在遭受损失后,只能无奈地接受,因为在现实的环境下也确实没有什么可以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虽然在说网络财产的时候要加上虚拟,但是虚拟也是财产,它也有它的现实的意义。玩家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就要有人来对他们进行补偿,我认为最恰当的补偿者就应该是游戏的运营商!
可能运营商也会哭丧着脸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的声誉受到了损失;我们如果还要对玩家进行补偿,那么很有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玩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包括用伪造或者其它手法来欺诈我们,到那时候我们的生存环境会很恶劣。我们的利益谁来保障?
诚然,运营商说得有道理,他们也的确有需要被考虑的地方。但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利益就眼睁睁地看着别人的利益受损,这好像也说不过去吧?再退一步,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玩家与运营商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消费与被消费的经济关系,运营商有义务也有责任维护玩家的权益。
网络游戏运营商在这个世界里可以说是强势群体,而广大的玩家,就是散户了。玩家的利益遭到了侵害,打一个比方,网络运营商好比是江湖中一个有名望帮派的老大或者是掌门,就是统治阶级,他手下有很多弟子,这些弟子通过辛苦的劳动,来为帮会源源不断地聚敛财富。而广大的玩家就是这个帮派中的弟子,地位比较低、没有什么实际权力,他们完全依靠在这个帮派中做一些事情来维持自己在帮派中的生存。他们几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那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可以于将来某一天在这一方天地里称雄。当然,这个称雄也是有限的,他们在帮派中的地位也有记录。可是忽然有一天,他们在帮会的记录被人毁坏了,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成就马上就没了,本来指望帮会老大会给他们一些帮助,可是帮会老大说,这跟我们没有关系,你们自己回家里哭吧……
可能这个比方不是很实际,但是我认为还是比较贴切的。网络运营商作为强势群体有责任,也有义务保障广大玩家的利益。当年亨利·福特以每小时5美元的薪金才换来了员工的高昂的斗志和辛勤的工作。雖然反映的是劳资之间的关系,但是同样适用于经销商和玩家之间。网络游戏之所以发展这么迅速,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因为有消费者,也就是玩家。如果没有玩家的支持,网络游戏根本不能成为金矿,充其量就是一堆鹅卵石。如果玩家的利益保证得好,那么他们就会对网络游戏以及经营网游的运营商有信心,那时候不用说,自然是财源滚滚来了。
所以运营商没有必要过于计较现在的小小损失。为了做一个更大的蛋糕,这点投资还是值得的。玩家就是上帝,上帝笑的时候,自然是鲜花满人间,芬芳沁心房了!
法律一
编者按:玩家利益受到侵害后寻求不到相应的法律救济,这给网络游戏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一个行业发展成熟的标志往往是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漏洞:无法可依
王文斐=撰文
从电脑的普及到网络游戏的红火,一切都来得这么突然,让人容易在大潮中迷失方向。盲目,是我联想到最多的一个词了。游戏的魅力不言而喻,很多人都陷入其中。不过每一个新兴的事物,在暗藏着无限商机的同时,也存在着隐患。也许只有切身利益受到冲击的时候,人们才会冷静地思考一下。
中央电视台近日有一则名为“漏洞”的报道,讲述了一个游戏公司被黑客利用漏洞制造了大量的假游戏币和假装备,并以此营利,游戏公司上诉却得不到满意处理的事情。
实际上,游戏公司上诉得不到满意解决的主要原因是,类似案件在中国还没有立法。虽然国家近年推出了《网络安全法》,可是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分析,处理这种案件都是很困难的。报道中游戏公司的人也指责相关部门有推卸责任的嫌疑,不愿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过,这也说明此类案件是很棘手的,执法部门没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又无法可依,自然困难重重,以至于并没有明确地给它立案。就算后来找到了中央专门处理网络安全的部门,似乎也没有什么进展。可想而知,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漏洞是很大的。实际上,在韩国,由于游戏的职业化和对游戏业的高度重视,早已有了专门的法律来处理此类案件,这给我们国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对象。
目前的法律状况是,即使是游戏运营商的利益也是无法保证的。利用这个法律漏洞,黑客可以从游戏技术上的缺陷入手制造假游戏币和假的装备。在一则报道中,黑客中的一员还给游戏公司打来电话,内容是说奉劝游戏公司不要再追究了,国内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而且还说游戏公司是不可能找到他的;与其这样大费周折还不如好好修补自己的游戏。多么骇人听闻啊,可以说是猖獗了,显然他是很懂法的。
在虚拟装备丢失的问题上,玩家是无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虽然,网络游戏在运营的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游戏的更新换代,不能冷却玩家投入其中的热情。笔者希望在游戏走向职业化的过程中,我们的法律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让漏洞逐渐淡化,从有到无。
法律二
“虛拟财产”的护航员
美胤=撰文
在网络游戏世界,对一个玩家来说,角色及其身上的虚拟道具都将成为其在虚拟世界生存的基础与前提。或许这也是发展的必然,毕竟在这片领域中,虚拟物品变得格外重要也颇具价值。于是,虚拟物品线下交易、实物货币购买等行为都成了玩家常见的娱乐方式。花了大把的金钱,为的就是能得到在游戏社会中那被人称赞的“绝世神兵”或“霞光宝衣”。有人与人的接触,就有利益与利益的摩擦与碰撞。由于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价值所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如非法入侵他人账号、偷盗角色装备道具、掳劫钱财并占为己有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情况的产生已经严重地污染了原本纯净的网络游戏世界,就如同现实生活一样,网络世界的盗窃其实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然而,对涉及这种行为结果的受害玩家、实施偷盗玩家、游戏运营方三方,责任该怎样担负?受害者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实施行为的人又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我们从中应吸取怎样的教训?
笔者认为杜绝盗号行为的本质,其实并非在于我们玩家该如何防范或者游戏运营方应该如何补偿,而在于国家对虚拟物品的重视态度。因为光以玩家自身的保护与运营方的后续补偿,这仅仅是被动的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盗窃行为的发生。从数年前的状况来看,玩家的恶意攻击账号、窃取虚拟物品的行为并没有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制裁;对于那些实施偷窃的玩家来说,这并没有触犯国家法律,而只是一种没有道德的行为。没有了相关制度的有力阻止,这样的行为也将不受约束反复地出现,直至猖獗。对网络游戏这个21世纪正在发展壮大的新兴娱乐产业来说,这是一个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玩家正慢慢地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一个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要使这个群体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或许只有我们的国家法律才能为其承担护航员的职责了。
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在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等级、游戏货币、游戏账号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
目前在网络上玩游戏,并将赢得的虚拟货币和虚拟装备进行出售,转化成现实财产的大有人在。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的虚拟物品的纠纷已经见诸于广大媒体。2005年4月22日北京市消协公布的第一季度投诉分析显示,网络游戏的投诉已成为新的焦点。
大量“虚拟财产”的丢失或被盗,究其原因,在玩家?在运营商?还是关乎法律……责任究竟在何方?
游戏玩家
编者按:游戏,玩家将永远是这个世界的主角。面对游戏,身为主角的自己,该如何面对——
从自身做起
素质,或许是目前摆在玩家面前的一个最重要的话题。何为素质?简单地说来便是文明的体现。然而对于游戏世界来说,更应该加注一条,那就是玩家道德。在素质与道德的双重范畴下,我们的玩家又该如何去对待一款游戏呢?
被盗受害者玩家:自己经过长久时间在心爱的游戏中积累的“虚拟财富”,在顷刻之间却被席卷一空,那瞬间萌发的情绪是如何?气愤?恼火?失望?玩家是否想过,除了在悲观心境下接受现实外,我们还该做些什么呢?为什么自己的账号会被盗窃,为什么别人的完好无损,难道自身真的一点没有原因?我们是否该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呢?值得我们深思……
实施盗窃玩家:以不劳而获的心态掠取他人钱财,在现实生活中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而在虚拟游戏世界,似乎就不受这样的约束,能够为所欲为了。可能很多实施账号盗窃的玩家都是这样想的。这些玩家,或许在现实生活中的素质与道德并不低下,更可以说是正人君子,但在游戏世界中,以一种发泄满足的角度去娱乐游戏,自然人的贪欲将随之爆发。很多玩家是不是认为,在游戏中轻松获得他人账号中的“稀世珍宝”是一种不受约束的举动?在现实中无法得到满足的不劳而获的快感能在虚拟世界里得到大肆的满足?实施这种行为的玩家是否想过,在自己如此举动的同时,身为玩家所应该具备的道德还是否存在?引用一句游戏界的质问古语:你是在玩游戏,还是被游戏玩了?一个游戏就能轻易挖出一个人潜在的恶劣本质,这未免也太荒唐可笑了,难道不是么?
游戏,玩家将永远是这个世界的主角。面对游戏,身为主角的自己,我们该如何面对,如何打造良好的游戏氛围,或许只有从我们每个人自身做起。让我们为美好的游戏世界而努力!
运营商一
编者按:或许,目前在技术上有不可攻克的难关,但这不是他们能推脱责任的理由——
扮演着商场的角色
吴亮=撰文
如果是因为黑客或是系统故障等原因引起玩家装备的丢失,游戏运营商显然应该负主要责任了,并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
游戏玩家通过购买游戏点卡等方式已经成为了游戏运营商的顾客。既然运营商从中得到了利益,那么他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来保护消费者的应有权益。做一个类比,游戏制造商、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利益链就像工厂、商场和消费者一样,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了,那么谁应该负责呢?当然是商场了。
从这种利益关系上可以了解,游戏运营商在这里就是在扮演着商场的角色。如果有人买的衣服出现了问题,他肯定会找卖衣服的人来解决问题,而不可能直接去找制造衣服的厂商。按照现在的要求,商场出现这种问题肯定会退款或是让他再挑选一件衣服,之后再找这件衣服的供货商解决问题。这个流程在现在看来都是理所应当的,不过事情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顺利。类似这种问题,几年前还是处于互相推卸责任的阶段,后来随着行业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健全,这样的情况才能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
因此处在这种关系中,游戏运营商应该处理一切涉及到玩家利益的问题。如果是技术上的缺陷,那也是运营商和制造商之间应该协调解决的。玩家作为消费群体,在这种问题上没有任何责任。有些游戏运营商可能说,黑客的入侵是无法预料的人为原因,不像系统故障那样可以做出补救措施,因此责任不在他们。这其实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
试想,如果行礼寄存处的东西被偷了,难道这个还要顾客负责吗?所以我以为,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玩家装备的丢失,游戏运营商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由他们做出赔偿。
运营商二
最恰当的补偿者
王裕=撰文
网络游戏作为随着网络发展兴起的一座金矿,越来越展示出自身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频频发生的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或者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玩家网络虚拟财产丢失,成为摆在运营商和玩家面前的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
消费者,也就是所谓的玩家利益遭到了严重的侵害,辛辛苦苦付出了时间、精力、金钱换来的精良装备、武器,往往一夜间不翼而飞,真可谓是爱你爱到我心痛!很多玩家在遭受损失后,只能无奈地接受,因为在现实的环境下也确实没有什么可以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虽然在说网络财产的时候要加上虚拟,但是虚拟也是财产,它也有它的现实的意义。玩家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就要有人来对他们进行补偿,我认为最恰当的补偿者就应该是游戏的运营商!
可能运营商也会哭丧着脸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的声誉受到了损失;我们如果还要对玩家进行补偿,那么很有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玩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包括用伪造或者其它手法来欺诈我们,到那时候我们的生存环境会很恶劣。我们的利益谁来保障?
诚然,运营商说得有道理,他们也的确有需要被考虑的地方。但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利益就眼睁睁地看着别人的利益受损,这好像也说不过去吧?再退一步,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玩家与运营商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消费与被消费的经济关系,运营商有义务也有责任维护玩家的权益。
网络游戏运营商在这个世界里可以说是强势群体,而广大的玩家,就是散户了。玩家的利益遭到了侵害,打一个比方,网络运营商好比是江湖中一个有名望帮派的老大或者是掌门,就是统治阶级,他手下有很多弟子,这些弟子通过辛苦的劳动,来为帮会源源不断地聚敛财富。而广大的玩家就是这个帮派中的弟子,地位比较低、没有什么实际权力,他们完全依靠在这个帮派中做一些事情来维持自己在帮派中的生存。他们几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那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可以于将来某一天在这一方天地里称雄。当然,这个称雄也是有限的,他们在帮派中的地位也有记录。可是忽然有一天,他们在帮会的记录被人毁坏了,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成就马上就没了,本来指望帮会老大会给他们一些帮助,可是帮会老大说,这跟我们没有关系,你们自己回家里哭吧……
可能这个比方不是很实际,但是我认为还是比较贴切的。网络运营商作为强势群体有责任,也有义务保障广大玩家的利益。当年亨利·福特以每小时5美元的薪金才换来了员工的高昂的斗志和辛勤的工作。雖然反映的是劳资之间的关系,但是同样适用于经销商和玩家之间。网络游戏之所以发展这么迅速,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因为有消费者,也就是玩家。如果没有玩家的支持,网络游戏根本不能成为金矿,充其量就是一堆鹅卵石。如果玩家的利益保证得好,那么他们就会对网络游戏以及经营网游的运营商有信心,那时候不用说,自然是财源滚滚来了。
所以运营商没有必要过于计较现在的小小损失。为了做一个更大的蛋糕,这点投资还是值得的。玩家就是上帝,上帝笑的时候,自然是鲜花满人间,芬芳沁心房了!
法律一
编者按:玩家利益受到侵害后寻求不到相应的法律救济,这给网络游戏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一个行业发展成熟的标志往往是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漏洞:无法可依
王文斐=撰文
从电脑的普及到网络游戏的红火,一切都来得这么突然,让人容易在大潮中迷失方向。盲目,是我联想到最多的一个词了。游戏的魅力不言而喻,很多人都陷入其中。不过每一个新兴的事物,在暗藏着无限商机的同时,也存在着隐患。也许只有切身利益受到冲击的时候,人们才会冷静地思考一下。
中央电视台近日有一则名为“漏洞”的报道,讲述了一个游戏公司被黑客利用漏洞制造了大量的假游戏币和假装备,并以此营利,游戏公司上诉却得不到满意处理的事情。
实际上,游戏公司上诉得不到满意解决的主要原因是,类似案件在中国还没有立法。虽然国家近年推出了《网络安全法》,可是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分析,处理这种案件都是很困难的。报道中游戏公司的人也指责相关部门有推卸责任的嫌疑,不愿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过,这也说明此类案件是很棘手的,执法部门没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又无法可依,自然困难重重,以至于并没有明确地给它立案。就算后来找到了中央专门处理网络安全的部门,似乎也没有什么进展。可想而知,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漏洞是很大的。实际上,在韩国,由于游戏的职业化和对游戏业的高度重视,早已有了专门的法律来处理此类案件,这给我们国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对象。
目前的法律状况是,即使是游戏运营商的利益也是无法保证的。利用这个法律漏洞,黑客可以从游戏技术上的缺陷入手制造假游戏币和假的装备。在一则报道中,黑客中的一员还给游戏公司打来电话,内容是说奉劝游戏公司不要再追究了,国内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而且还说游戏公司是不可能找到他的;与其这样大费周折还不如好好修补自己的游戏。多么骇人听闻啊,可以说是猖獗了,显然他是很懂法的。
在虚拟装备丢失的问题上,玩家是无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虽然,网络游戏在运营的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游戏的更新换代,不能冷却玩家投入其中的热情。笔者希望在游戏走向职业化的过程中,我们的法律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让漏洞逐渐淡化,从有到无。
法律二
“虛拟财产”的护航员
美胤=撰文
在网络游戏世界,对一个玩家来说,角色及其身上的虚拟道具都将成为其在虚拟世界生存的基础与前提。或许这也是发展的必然,毕竟在这片领域中,虚拟物品变得格外重要也颇具价值。于是,虚拟物品线下交易、实物货币购买等行为都成了玩家常见的娱乐方式。花了大把的金钱,为的就是能得到在游戏社会中那被人称赞的“绝世神兵”或“霞光宝衣”。有人与人的接触,就有利益与利益的摩擦与碰撞。由于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价值所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如非法入侵他人账号、偷盗角色装备道具、掳劫钱财并占为己有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情况的产生已经严重地污染了原本纯净的网络游戏世界,就如同现实生活一样,网络世界的盗窃其实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然而,对涉及这种行为结果的受害玩家、实施偷盗玩家、游戏运营方三方,责任该怎样担负?受害者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实施行为的人又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我们从中应吸取怎样的教训?
笔者认为杜绝盗号行为的本质,其实并非在于我们玩家该如何防范或者游戏运营方应该如何补偿,而在于国家对虚拟物品的重视态度。因为光以玩家自身的保护与运营方的后续补偿,这仅仅是被动的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盗窃行为的发生。从数年前的状况来看,玩家的恶意攻击账号、窃取虚拟物品的行为并没有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制裁;对于那些实施偷窃的玩家来说,这并没有触犯国家法律,而只是一种没有道德的行为。没有了相关制度的有力阻止,这样的行为也将不受约束反复地出现,直至猖獗。对网络游戏这个21世纪正在发展壮大的新兴娱乐产业来说,这是一个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玩家正慢慢地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一个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要使这个群体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或许只有我们的国家法律才能为其承担护航员的职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