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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网络而言,它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注定了它为人性的展示提供了最好的空间。有人说网络导致世风日下,民风不淳,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人的劣根性在作怪,提高人的素质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当人性遭遇网络,犹如隐匿的妖魔碰到了照妖镜,一下子无处可逃了。就此问题我们不妨分析一下。
网络的虚幻性和隐匿性为人性的“本我”满足提供了最好平台。虚幻性是网络的一大特点,它满足了人们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渴望和追求。现代人不愿面对真实世界,因为现实社会的各种关系并不那么简单,处处存在着压抑,网络于是成了缓解这种压抑的工具。在网络空间,无论对与错、主流与另类、宣泄与安慰、困惑与诠释都可以被容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依据,这个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地给了人们被尊重和理解的机会,是一种宽松的环境。人们在虚拟世界里发现了自由,尽情地释放自己。这种自由的释放在大多数时候变成了一种发泄。
隐匿性是网络由虚幻性延伸出的一个特点。网络中的交流是互动的,人们在网上常常用虚假身份与别人打交道,我们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符号和另一个符号的交流,对方是男是女、到底有多大年纪都无从了解。人们之所以要用虚假身份,一个原因是出于个人安全的考虑,当你对交流对象不甚了解时,不恰当地自我表露只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甚至授人把柄,从而给自己造成伤害。而网络传播中的隐匿性、伪装性则会给自己带来一种莫大的安全感,使人们可以更加放心更加大胆地进行自我表露。这种在虚拟的环境中向素昧平生的人做深度的自我表露更接近于一种宣泄和感情的释放。第二个原因就是释放真实的自我,这也是网络最迎合网民心理的地方。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因素的制约,人们不得不说话办事小心谨慎,生怕得罪人,不敢说真话实话,总以假面具示人。而在网络传播中只要以一个化名或昵称,就可畅所欲言,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来去自由,无拘无束。
网络的虚幻性和隐匿性也带来了“本我”的迷失。从心理学上讲,人的内在压抑总要有一个释放的地方,否则对人的精神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的就是精神崩溃,甚至会诱发社会暴力,这在现实中并不在少数,尤其是竞争日益激烈、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发泄压力有助于心理健康。现实社会中的酒吧、迪厅实际上都具有这种功能,网络由于具有虚幻性和隐匿性两个特点而成为这种心理压力发泄的最好平台。自由是网络传播中一个突出的特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网上自由的本身就是现实中不自由的表征,人们是在网络中寻找现实中所无法实现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网络中的人们活得更为真实和自然。压力的有效缓解是降低社会暴力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从这个角度来看,网络存在的价值是不容质疑的。如在2005年4月浙江大学网络信息研究会开展的浙江大学校园网络信息使用状况的调查中显示,在关于“在BBS上可以做什么”的多项选择中,有高达71.99%的受调查者选择“展示个性,自由讨论”,其次是“自由发泄情绪、情感”,占到了40.03%。BBS是网络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对它的调查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网络在展现自我、缓解压力方面起到的不可小觑的作用。
然而,这也就是问题的所在。网络是缓解压力的一个好地方,但过犹不及,人们总是把自己放在首位:在网络发泄中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人们在匿名情况下可以传播虚假信息而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可以对他人进行欺骗而不怕被发现,也可以对他人进行谩骂、攻击而不怕遭到报复。在网络中虚假、低俗信息的泛滥正是“主体逃逸”的结果。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主体的逃逸成了普遍现象,就会营造出网络的虚华风气和氛围,这是对人类信息传播赖以存在的真实性的巨大挑战,同样也会对现实世界产生很大的影响。
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超我”意识是解决网络问题的最终途径。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人格的第三个构成部分,是人性中高级的、道德的、超个人的方面,它代表着理想的而不是现实的东西,它要达到的是完美而不是实际或快乐。“超我”让人们遵循现实准则,其主要作用是控制和调节那些一旦失去控制就会危及社会安定的各种冲动。在现实社会,人性“超我”的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追求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当然,这种作用离不开现实社会法律、道德的规范约束。而网络的虚幻性和隐匿性使个体更多地只停留在人性的“本我”层面上,使“超我”部分变得微乎其微。互联网犹如一个巨大的信息万花筒,它在拥有许许多多有用有益的知识的同时,也游离着很多垃圾信息,诸如色情、暴力、迷信乃至反动的信息,这些信息垃圾正是少了自我约束的人们制造的,他们把网络变成了乌烟瘴气的场所。
这些问题我们又该如何面对?巨大的信息量、极强的时效性、丰富的多媒体功能,以及交互性、全球性、个性化正是网络传播呈现出的为越来越多受众青睐的特点。在心理学上,潜意识对人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暗示作用,对人格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网络传播满足了人们自我认可、自我表达以及求新、求真的潜在需要。毫无疑问,网络交流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与公开的人际交流相对应的隐蔽的交流形式,在某种情况下,它更适合于交流信息和思想感情,人也活得更真实。我们要把它作为一种宣泄情感、排遣寂寞、暴露自我、逃避现实、寻找慰藉的家园时,是不是更应该提高自身素质,用人性中的“超我”去保有这一片自由的空间呢?人们是不是应该多创造一些更为积极向上的交流形式,主动摒弃那些丑陋的东西,真正发挥网络所带给我们的弥足珍贵的虚幻而又真实的世界,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以良好的心态来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和健康呢?
(作者单位:郑州电视台)
编校:杨彩霞
网络的虚幻性和隐匿性为人性的“本我”满足提供了最好平台。虚幻性是网络的一大特点,它满足了人们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渴望和追求。现代人不愿面对真实世界,因为现实社会的各种关系并不那么简单,处处存在着压抑,网络于是成了缓解这种压抑的工具。在网络空间,无论对与错、主流与另类、宣泄与安慰、困惑与诠释都可以被容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依据,这个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地给了人们被尊重和理解的机会,是一种宽松的环境。人们在虚拟世界里发现了自由,尽情地释放自己。这种自由的释放在大多数时候变成了一种发泄。
隐匿性是网络由虚幻性延伸出的一个特点。网络中的交流是互动的,人们在网上常常用虚假身份与别人打交道,我们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符号和另一个符号的交流,对方是男是女、到底有多大年纪都无从了解。人们之所以要用虚假身份,一个原因是出于个人安全的考虑,当你对交流对象不甚了解时,不恰当地自我表露只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甚至授人把柄,从而给自己造成伤害。而网络传播中的隐匿性、伪装性则会给自己带来一种莫大的安全感,使人们可以更加放心更加大胆地进行自我表露。这种在虚拟的环境中向素昧平生的人做深度的自我表露更接近于一种宣泄和感情的释放。第二个原因就是释放真实的自我,这也是网络最迎合网民心理的地方。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因素的制约,人们不得不说话办事小心谨慎,生怕得罪人,不敢说真话实话,总以假面具示人。而在网络传播中只要以一个化名或昵称,就可畅所欲言,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来去自由,无拘无束。
网络的虚幻性和隐匿性也带来了“本我”的迷失。从心理学上讲,人的内在压抑总要有一个释放的地方,否则对人的精神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的就是精神崩溃,甚至会诱发社会暴力,这在现实中并不在少数,尤其是竞争日益激烈、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发泄压力有助于心理健康。现实社会中的酒吧、迪厅实际上都具有这种功能,网络由于具有虚幻性和隐匿性两个特点而成为这种心理压力发泄的最好平台。自由是网络传播中一个突出的特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网上自由的本身就是现实中不自由的表征,人们是在网络中寻找现实中所无法实现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网络中的人们活得更为真实和自然。压力的有效缓解是降低社会暴力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从这个角度来看,网络存在的价值是不容质疑的。如在2005年4月浙江大学网络信息研究会开展的浙江大学校园网络信息使用状况的调查中显示,在关于“在BBS上可以做什么”的多项选择中,有高达71.99%的受调查者选择“展示个性,自由讨论”,其次是“自由发泄情绪、情感”,占到了40.03%。BBS是网络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对它的调查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网络在展现自我、缓解压力方面起到的不可小觑的作用。
然而,这也就是问题的所在。网络是缓解压力的一个好地方,但过犹不及,人们总是把自己放在首位:在网络发泄中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人们在匿名情况下可以传播虚假信息而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可以对他人进行欺骗而不怕被发现,也可以对他人进行谩骂、攻击而不怕遭到报复。在网络中虚假、低俗信息的泛滥正是“主体逃逸”的结果。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主体的逃逸成了普遍现象,就会营造出网络的虚华风气和氛围,这是对人类信息传播赖以存在的真实性的巨大挑战,同样也会对现实世界产生很大的影响。
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超我”意识是解决网络问题的最终途径。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人格的第三个构成部分,是人性中高级的、道德的、超个人的方面,它代表着理想的而不是现实的东西,它要达到的是完美而不是实际或快乐。“超我”让人们遵循现实准则,其主要作用是控制和调节那些一旦失去控制就会危及社会安定的各种冲动。在现实社会,人性“超我”的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追求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当然,这种作用离不开现实社会法律、道德的规范约束。而网络的虚幻性和隐匿性使个体更多地只停留在人性的“本我”层面上,使“超我”部分变得微乎其微。互联网犹如一个巨大的信息万花筒,它在拥有许许多多有用有益的知识的同时,也游离着很多垃圾信息,诸如色情、暴力、迷信乃至反动的信息,这些信息垃圾正是少了自我约束的人们制造的,他们把网络变成了乌烟瘴气的场所。
这些问题我们又该如何面对?巨大的信息量、极强的时效性、丰富的多媒体功能,以及交互性、全球性、个性化正是网络传播呈现出的为越来越多受众青睐的特点。在心理学上,潜意识对人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暗示作用,对人格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网络传播满足了人们自我认可、自我表达以及求新、求真的潜在需要。毫无疑问,网络交流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与公开的人际交流相对应的隐蔽的交流形式,在某种情况下,它更适合于交流信息和思想感情,人也活得更真实。我们要把它作为一种宣泄情感、排遣寂寞、暴露自我、逃避现实、寻找慰藉的家园时,是不是更应该提高自身素质,用人性中的“超我”去保有这一片自由的空间呢?人们是不是应该多创造一些更为积极向上的交流形式,主动摒弃那些丑陋的东西,真正发挥网络所带给我们的弥足珍贵的虚幻而又真实的世界,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以良好的心态来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和健康呢?
(作者单位:郑州电视台)
编校: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