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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诗礼"并提,《诗经》与先秦社会礼俗之间的密切关系是无可置疑的。尽管有很多著作对此议题进行过论述,但是在文献征考中,又不能以后来形成的礼制去解说先秦的婚姻现象,否则本末倒置,失去立论的逻辑基础。因此,仅以《诗经》中所展示的婚嫁与礼书中所载"六礼"之间对应的关系,《诗经》中"弃妇诗"与后来"七出"礼制形成之间的关系这两个部分作为讨论的重点,大致展示先秦婚姻与社会礼俗流衍的关系。同时,对这两个部分的解读分别以礼制本身的"经权之变"、社会上"弃妇"现象的存在先于"七出"礼制的形成为切入点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