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英美日及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之定义——兼论我国金融消费者概念应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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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如何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金融市场中应该关注的问题之一。对法律主体概念进行界定是法律制度产生的起点,并且直接关系到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因而如何界定金融消费者的涵义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英国、美国、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其相对成熟的消费者保护制度为我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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