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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是城市化发展中的必然发生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宅基地房屋拆迁的规定没有形成体系,在实际中常产生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利的现象.制度的缺失、政府的不当介入是产生该现象的重要原因.基于宪法保护公民的生存权和合法的财产权利,有必要完善宅基地房屋拆迁法律体系,对被拆迁人权益采取严密的法律保护,以体现“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根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