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对工会组织加强法制化建设、提高法制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会要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以职工法律援助为载体,切实履行工会维权职能,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的“娘家人”。
关键词:职工维权;法侓援助;创建和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对工会组织加强法制化建设、提高法制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星火开发区总工会现有基层工会26家,其中外资企业工会7家、台资企业工会3家、民营企业工会10家、国有企业工会4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2家,共有会员7000多人,其中农民工近3000人。2011年7月星火开发区职工法律援助站正式揭牌成立,四年多来,接待职工来电来访50多人次,配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余起,涉及企业7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建立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机制
1.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工作站建立以来,明确指定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聘请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由奉贤区法院、奉贤区劳动仲裁院、星火派出所等领导组成援助站的顾问团,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业资源,为开发区职工及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1)针对来访的个人或企业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援助条件、申办程序、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编印了《星火开发区职工法律援助站服务指南》下发到每位职工手中。并在管委会办公大楼前亮牌,以扩大法律援助站的影响。
(2)自始至终做好每一位来访者的接待工作,承办好每一件援助案件,为每一位咨询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3)借助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奉贤区法院、奉贤区劳动仲裁院的资源举办劳动法律法规讲座。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例进行讲解,现场解答企业行政领导、职工代表、工会干部在实践中遇到的疑惑,澄清企业和员工存在的误区,帮助基层更好地提高相关的调解技巧和业务能力。
(二)服务尽心尽职,工作取得实效。
1.热情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认真做好来访记录
力争做到能化解的矛盾不激化,能和解的纠纷不起诉、不仲裁。采用这种方式,最终使纠纷化解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之前,既及时维护了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开发区的稳定。
2.善于借助多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化解纠纷、处理案件
工作站顾问团由区司法行政机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上级工会法律服务部等相关人员及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组成,先天兼具了与地方法院、仲裁院等部门进行良好沟通的条件,因此在处理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可以得天独厚地借力于上述部门。
(三)成立基层劳动争议协调小组,形成基本维权网络。
为满足职工维权需求,畅通基层企业与开发区总工会的维权联动,2013年20家基层企业相继成立了各自的劳动争议协调小组。成员由行政、工会、职工三方代表组成,强化劳资矛盾的预防机制,为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等矛盾的处置提供了组织保证,有效地促进了工会维权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法律援助站接待处理事件例举
开发区内现已关闭的一家日资企业——蓝星牛仔服装(上海)有限公司在2011年發生了群体性罢工事件。该公司因经济危机影响效益下滑,订单锐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做出了提前解散的决定,并根据每个员工的工龄做出了“N+1”的补偿方案。提前解散的通知一经公布,立即在全体员工中引起巨大反响,一部分员工认为补偿少而拒绝继续工作,公司顿时陷入瘫痪状态。在此紧急情况下,法律援助站人员和江三角事务所律师迅速赶到现场,对该公司相关的文件进行审阅、核实,向公司管理层及基层员工了解公司现状,根据情况迅速制定解决方案。之后,在公司召开的全员会议上解释“N+1”补偿方案的法律依据,解答员工提出的疑惑,并运用《公司法》、《劳动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解释利害得失。律师的专业解答和换位思考的态度得到了员工的信任。最终,在大家的信任和理解下,公司近百名员工在当天下午签订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并恢复剩余生产线,避免了一起因工厂关闭而引起的劳资纠纷。
三、工会法律援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需矛盾突出
面对目前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要求法律援助的企业和职工不断增多。而企业工会中维权人员缺乏,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此外,在企业工会中,工会的人、财、物权都受控于企业。因此,企业工会很难做到真正维护职工权益。
(二)职工过度维权现象较普遍
如今职工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对法律知识往往是一知半解,有些职工只了解相关法律中对自己有利的内容,盲目地认为公司应该赔偿或补偿自己多少钱,并不清楚须在具备什么条件和依据下才能达到赔偿或补偿的标准。因此如何正确引导职工正当维权、合理维权还需做大量的工作。
(三)法制宣传的广度、力度还需加大
由于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时间较短,主要精力放在具体案件的援助上较多,虽然也发放了一些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资料,但力度不够。
(四)工作站人力配备不足
工作人员为兼职且不是专业法律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缺乏实际经验,理论基础薄弱,在具体处理纠纷时对法律的把握有难度,有时会力不从心。
四、对今后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要从内部管理、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出发,高起点、规范化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1.严格内部管理
着手制订《值班接待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等,从而严格规定工作人员的目标责任制、办案流程、监督回访等要求。
2.规范服务程序
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建立接待登记本,热情接待企业及员工来访,认真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力争做到事实经过问清楚、法律条文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
3.建立质量评价机制
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评价反馈机制,对法律援助的状况及时进行评估反馈,及时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志愿服务规范运行机制。
(二)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1.加强联动,互通有无
组织与劳动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委及法院的联动,工作站作为星火开发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窗口,从立案办案到结案,必须保证程序上每一个环节严谨周密。为此,与劳动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委及法院进行有效对接,学习了解上述部门的立案条件、立案证据、办案依据等业务知识,会给工作站的工作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避免为了一个案件在立案上反复折腾,也不会在办案过程中再为证据奔波而白白耽误职工的维权时机。充分运用顾问团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维权时间;加强与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的配合,在法律援助的基础上实现司法救助,进一步减轻职工的诉讼成本。
2.现场办公,提供咨询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务所的作用,请律师定期到星火开发区坐班办公,现场为区内职工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借助其力量大力推进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1.推进送法进企业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工作站现有资源并整合社会法律资源,通过组织劳动法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厂、进车间、进班组“的“三进活动”,宣传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员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扩大法律援助在职工中的知晓度。
2.加强企业沟通交流
走进企业,获取多种反馈信息,多方面提高工作站的服务水平。从目前情况来看,职工的许多维权问题根源还在于其工作的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有效沟通,不仅能及时解决作为个案的职工维权问题,还能长远地完善整个企业的用工问题。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有关法律、政策的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年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联络员进行2—3次集中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到,倡导无私奉献精神,立足本职,规范办案,全身心地投入法律援助事业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指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星火开发区的稳定大局。星火开发区职工法律援助站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争取建立一套相对稳定的运转机制,深入开展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途经解决争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多研究多思考,为职工与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共建和谐开发区。
关键词:职工维权;法侓援助;创建和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对工会组织加强法制化建设、提高法制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星火开发区总工会现有基层工会26家,其中外资企业工会7家、台资企业工会3家、民营企业工会10家、国有企业工会4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2家,共有会员7000多人,其中农民工近3000人。2011年7月星火开发区职工法律援助站正式揭牌成立,四年多来,接待职工来电来访50多人次,配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余起,涉及企业7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建立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机制
1.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工作站建立以来,明确指定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聘请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由奉贤区法院、奉贤区劳动仲裁院、星火派出所等领导组成援助站的顾问团,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业资源,为开发区职工及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1)针对来访的个人或企业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援助条件、申办程序、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编印了《星火开发区职工法律援助站服务指南》下发到每位职工手中。并在管委会办公大楼前亮牌,以扩大法律援助站的影响。
(2)自始至终做好每一位来访者的接待工作,承办好每一件援助案件,为每一位咨询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3)借助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奉贤区法院、奉贤区劳动仲裁院的资源举办劳动法律法规讲座。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例进行讲解,现场解答企业行政领导、职工代表、工会干部在实践中遇到的疑惑,澄清企业和员工存在的误区,帮助基层更好地提高相关的调解技巧和业务能力。
(二)服务尽心尽职,工作取得实效。
1.热情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认真做好来访记录
力争做到能化解的矛盾不激化,能和解的纠纷不起诉、不仲裁。采用这种方式,最终使纠纷化解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之前,既及时维护了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开发区的稳定。
2.善于借助多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化解纠纷、处理案件
工作站顾问团由区司法行政机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上级工会法律服务部等相关人员及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组成,先天兼具了与地方法院、仲裁院等部门进行良好沟通的条件,因此在处理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可以得天独厚地借力于上述部门。
(三)成立基层劳动争议协调小组,形成基本维权网络。
为满足职工维权需求,畅通基层企业与开发区总工会的维权联动,2013年20家基层企业相继成立了各自的劳动争议协调小组。成员由行政、工会、职工三方代表组成,强化劳资矛盾的预防机制,为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等矛盾的处置提供了组织保证,有效地促进了工会维权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法律援助站接待处理事件例举
开发区内现已关闭的一家日资企业——蓝星牛仔服装(上海)有限公司在2011年發生了群体性罢工事件。该公司因经济危机影响效益下滑,订单锐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做出了提前解散的决定,并根据每个员工的工龄做出了“N+1”的补偿方案。提前解散的通知一经公布,立即在全体员工中引起巨大反响,一部分员工认为补偿少而拒绝继续工作,公司顿时陷入瘫痪状态。在此紧急情况下,法律援助站人员和江三角事务所律师迅速赶到现场,对该公司相关的文件进行审阅、核实,向公司管理层及基层员工了解公司现状,根据情况迅速制定解决方案。之后,在公司召开的全员会议上解释“N+1”补偿方案的法律依据,解答员工提出的疑惑,并运用《公司法》、《劳动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解释利害得失。律师的专业解答和换位思考的态度得到了员工的信任。最终,在大家的信任和理解下,公司近百名员工在当天下午签订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并恢复剩余生产线,避免了一起因工厂关闭而引起的劳资纠纷。
三、工会法律援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供需矛盾突出
面对目前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要求法律援助的企业和职工不断增多。而企业工会中维权人员缺乏,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此外,在企业工会中,工会的人、财、物权都受控于企业。因此,企业工会很难做到真正维护职工权益。
(二)职工过度维权现象较普遍
如今职工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对法律知识往往是一知半解,有些职工只了解相关法律中对自己有利的内容,盲目地认为公司应该赔偿或补偿自己多少钱,并不清楚须在具备什么条件和依据下才能达到赔偿或补偿的标准。因此如何正确引导职工正当维权、合理维权还需做大量的工作。
(三)法制宣传的广度、力度还需加大
由于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时间较短,主要精力放在具体案件的援助上较多,虽然也发放了一些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资料,但力度不够。
(四)工作站人力配备不足
工作人员为兼职且不是专业法律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缺乏实际经验,理论基础薄弱,在具体处理纠纷时对法律的把握有难度,有时会力不从心。
四、对今后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要从内部管理、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出发,高起点、规范化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1.严格内部管理
着手制订《值班接待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等,从而严格规定工作人员的目标责任制、办案流程、监督回访等要求。
2.规范服务程序
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建立接待登记本,热情接待企业及员工来访,认真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力争做到事实经过问清楚、法律条文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
3.建立质量评价机制
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评价反馈机制,对法律援助的状况及时进行评估反馈,及时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志愿服务规范运行机制。
(二)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1.加强联动,互通有无
组织与劳动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委及法院的联动,工作站作为星火开发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窗口,从立案办案到结案,必须保证程序上每一个环节严谨周密。为此,与劳动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委及法院进行有效对接,学习了解上述部门的立案条件、立案证据、办案依据等业务知识,会给工作站的工作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避免为了一个案件在立案上反复折腾,也不会在办案过程中再为证据奔波而白白耽误职工的维权时机。充分运用顾问团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维权时间;加强与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的配合,在法律援助的基础上实现司法救助,进一步减轻职工的诉讼成本。
2.现场办公,提供咨询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务所的作用,请律师定期到星火开发区坐班办公,现场为区内职工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借助其力量大力推进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1.推进送法进企业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工作站现有资源并整合社会法律资源,通过组织劳动法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厂、进车间、进班组“的“三进活动”,宣传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员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扩大法律援助在职工中的知晓度。
2.加强企业沟通交流
走进企业,获取多种反馈信息,多方面提高工作站的服务水平。从目前情况来看,职工的许多维权问题根源还在于其工作的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有效沟通,不仅能及时解决作为个案的职工维权问题,还能长远地完善整个企业的用工问题。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有关法律、政策的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年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联络员进行2—3次集中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到,倡导无私奉献精神,立足本职,规范办案,全身心地投入法律援助事业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指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星火开发区的稳定大局。星火开发区职工法律援助站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争取建立一套相对稳定的运转机制,深入开展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途经解决争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多研究多思考,为职工与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共建和谐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