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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话西游》风靡一时的时候,我经常骄傲地对别人说:“好多年前我就在电影院看过了。”实际,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舅舅拖着上初中的我和流着鼻涕的弟弟去家门口的电影院里打乒乓球,原因是他有个哥们儿在电影院里上班,放电影,我们可以趁他上班的时候去打乒乓球,不要钱。结果那天乒乓球室没开门。他说:“算了,你们去看电影吧,武侠的,香港西游记。”舅舅问:“好么?”他说:“还行。”然后我们就去影院里找了个舒服的位子坐下来。开场十分钟,什么都没看懂。我说的是我没看懂,不知道舅舅看得怎么样。而弟弟已经开始吵着肚子饿了。大概又过了不久,我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开始放下半部了。那天是《大圣娶亲》和《月光宝盒》连放。其间我保持清醒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惟一的印象是香港的猴子长得真吓人,不如电视里的孙悟空好看。
后来那只香港的猴子又拍了好多电影,曾有一度把香港电影从票房低谷里拯救了出来,成为香港电影的精神偶像,得到很多人的尊敬,大家亲切地称呼他为“星爷”。而我在电影院里睡觉的毛病却延续至今。经常是看一会儿,睡着了,醒来了,接着看。越是这样,却越是热爱电影。我在电影院里,像着了魔一般,从一个梦境,走向另一个梦境。曾经以为,这就是电影的真谛了。黑暗中的一场梦。而人生则是更长久的梦境。我们做了一场大梦,人生就完了。爱恨只是转瞬之间。这样一想,就难免有些玩世不恭了。
周星驰的喜剧突破了原有的喜剧模式,他的无厘头被生活在这个无厘头社会里的大多数人所认同。因为许多事情变得荒谬,所以我们不停地去嘲讽一切,把语言极端化,用来掩饰自己的脆弱无助。而这种讽刺背后,浸润出的却是不曾被同化的那一点真与善。
在电影《食神》中,莫文蔚扮演的双刀火鸡是我见过的最丑的扮相,龅牙、疤脸、乱发。她保持着香港武侠电影中传统的江湖义气。当食神落难的时候,侠义相救。知道没有色相,情意难求,于是只要求他为她画一颗心,在纸上。被拒绝,还是愿意为他挡住一颗子弹。也不是全然没有私心的,只是付出已成习惯。食神去参加厨艺大赛,剩最后三分钟,煲里的佛跳墙被仇家对手打碎,一切重来。匆匆做了一碗叉烧饭,竟然让评委夸张地流泪惊呼:这碗饭充满感情,吃得我好感动啊!
原来,回味起这一生吃过的最好的饭,竟然不过是被人打昏又醒过来,发现伤口已包好时莫文蔚递过来的那碗叉烧饭。至于让人流泪的秘诀,只是在炒饭的时候加了一点洋葱粒。突然想起《重庆森林》中那个失恋之后拼命跑步想把身体里多余的水分蒸发掉的金城武,觉得还是周星驰的方法更简单些。
叉烧饭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常饭菜,一般来说会出现在港式茶餐厅的菜单里不起眼的角落中。味道也不甚特殊,无非是浇汁叉烧配上小油菜和卤蛋,像是幼儿园里阿姨给配置的营养餐。唯独颜色婉妙。红的叉烧。绿的油菜。黄的卤蛋。吃的时候分门别类,不用裹拌,比鳗鱼腊肉全家福煲仔饭看起来漂亮得多。似乎也更文明。不过我还是更爱吃拌在一起的饭。尤其喜欢搅拌的过程,煲仔饭端上来,用长柄勺子奋力搅拌,直到调料均匀地裹在肉和米饭上,一片混沌,五味杂陈。
好色相的人,和好色相的饭一样可以打动别人。片子里最后演,其实莫文蔚没有死,那颗飞来的子弹射在了假牙上,于是索性去做了整容手术。再次出现在周星驰面前,惊艳。终于得到了画在纸上的一颗心,加上原来她自己画的那颗,一共两颗,用箭穿起来。——早知如此,何必替他挡刀挡枪。一早去做了整容手术,就该换他替你挡刀挡枪了。
这样凉薄的世间情意。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后来那只香港的猴子又拍了好多电影,曾有一度把香港电影从票房低谷里拯救了出来,成为香港电影的精神偶像,得到很多人的尊敬,大家亲切地称呼他为“星爷”。而我在电影院里睡觉的毛病却延续至今。经常是看一会儿,睡着了,醒来了,接着看。越是这样,却越是热爱电影。我在电影院里,像着了魔一般,从一个梦境,走向另一个梦境。曾经以为,这就是电影的真谛了。黑暗中的一场梦。而人生则是更长久的梦境。我们做了一场大梦,人生就完了。爱恨只是转瞬之间。这样一想,就难免有些玩世不恭了。
周星驰的喜剧突破了原有的喜剧模式,他的无厘头被生活在这个无厘头社会里的大多数人所认同。因为许多事情变得荒谬,所以我们不停地去嘲讽一切,把语言极端化,用来掩饰自己的脆弱无助。而这种讽刺背后,浸润出的却是不曾被同化的那一点真与善。
在电影《食神》中,莫文蔚扮演的双刀火鸡是我见过的最丑的扮相,龅牙、疤脸、乱发。她保持着香港武侠电影中传统的江湖义气。当食神落难的时候,侠义相救。知道没有色相,情意难求,于是只要求他为她画一颗心,在纸上。被拒绝,还是愿意为他挡住一颗子弹。也不是全然没有私心的,只是付出已成习惯。食神去参加厨艺大赛,剩最后三分钟,煲里的佛跳墙被仇家对手打碎,一切重来。匆匆做了一碗叉烧饭,竟然让评委夸张地流泪惊呼:这碗饭充满感情,吃得我好感动啊!
原来,回味起这一生吃过的最好的饭,竟然不过是被人打昏又醒过来,发现伤口已包好时莫文蔚递过来的那碗叉烧饭。至于让人流泪的秘诀,只是在炒饭的时候加了一点洋葱粒。突然想起《重庆森林》中那个失恋之后拼命跑步想把身体里多余的水分蒸发掉的金城武,觉得还是周星驰的方法更简单些。
叉烧饭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常饭菜,一般来说会出现在港式茶餐厅的菜单里不起眼的角落中。味道也不甚特殊,无非是浇汁叉烧配上小油菜和卤蛋,像是幼儿园里阿姨给配置的营养餐。唯独颜色婉妙。红的叉烧。绿的油菜。黄的卤蛋。吃的时候分门别类,不用裹拌,比鳗鱼腊肉全家福煲仔饭看起来漂亮得多。似乎也更文明。不过我还是更爱吃拌在一起的饭。尤其喜欢搅拌的过程,煲仔饭端上来,用长柄勺子奋力搅拌,直到调料均匀地裹在肉和米饭上,一片混沌,五味杂陈。
好色相的人,和好色相的饭一样可以打动别人。片子里最后演,其实莫文蔚没有死,那颗飞来的子弹射在了假牙上,于是索性去做了整容手术。再次出现在周星驰面前,惊艳。终于得到了画在纸上的一颗心,加上原来她自己画的那颗,一共两颗,用箭穿起来。——早知如此,何必替他挡刀挡枪。一早去做了整容手术,就该换他替你挡刀挡枪了。
这样凉薄的世间情意。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