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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社会各阶层间的贫富两极分化十分明显。行业收益的差异,阶级特权主宰下的利益分配模式,以及税负的严重不均,导致贫富之间田产占有和生活水平出现惊人差距。唐政府试图通过调整田产占有、均平税役负担、救济贫弱民众等举措,控制贫富两极分化态势的发展。但由于调控方式的局限与制度层面的痼疾,历项举措皆无法取得长效,并未能阻止贫富之间的两极分化与群际矛盾的尖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