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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具备与生俱来的悖论:从语言的角度看,它应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从艺术的角度看,它无疑将创造性当成自己的精髓。所谓"文学传统"便是二者调适的结果。文学传统既是某种权威、范作和惯例的统一体(因而体现约定俗成),又承认上述权威、范作和惯例来自创新(因而符合艺术精神)。它既相对稳定(因而能够成为效法的根据),又因时而变(因而能够成为发展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