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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十堰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面实现十堰城区2011年“禁现”目标任务,近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连续多期在《十堰日报》和《卜堰晚报》刊登“禁现”公告,规定自2011年5日起,十堰城区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禁止堆放砂、水泥和现场搅拌砌筑、抹面等普通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