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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了及时总结几年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工作的经验,以把《标准》的实施推向新阶段,1987年4月27日——5月3日,国家体委群体司与国家教委体育卫生司在京联合召开了《标准》工作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来自北京、上海、江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教委(厅、局)有关人员及部分中小学校长、体育教师代表,修改《标准》指导小组、咨询小组、审定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全体成员共6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