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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食品包装安全,既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企业信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本文介绍了塑料包装材料在食品包装上的应用安全指南。
【关键词】食品;塑料包装;安全
1.接触食品塑料的安全指南
所谓接触食品包装塑料的安全计量指南,主要是指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塑料中化学物质允许迁移极限量的计量,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欧美有关官方机构对此十分重视,例如美国FDA定期公布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及其计量标准。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计量,欧盟的相关法令很多。在欧盟理事会89/109/EEC、2002/72/EC等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指令中,首要关注的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是塑料,其次是纸。在欧盟,玻璃和金属被认为是惰性的。89/109/EEC提出了总体要求,其中有两个具体的转移类型,允许透过/迁移极限量为60mg/kg(60mg的任何物质、1kg的食品)。2002/72/EC的颁布,全部取代了90/128/EEC和7个修正案,并且修订了2002/17/EC,对转移采取了与89/109/EEC不同的量纲,并且特别关注与薄膜复合的材料,允许透过/迁移极限为10mg/dm2(10mg的任何物质、1dm2的包装材料)。2002/711/EEC中规定了测试计量方法。
2.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安全指南
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安全指南是人类社会保护生命、维护环境、国家安全、消费者利益和减少能源消耗最第一的、最合理的要求。因此,国际协议和世界贸易组织对各个国家全部的包装产品、包装材料、包装管理、包装设计、包装生产、以及包装流通、包装使用和包装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基于这些基本的要求和目标,制订出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措施。另外,具体的实施还有相关的指令、协调标准及合格评定制度。
3.塑料包装的环保安全指南
为了人类社会的生存安全和持续发展,保护环境也成为全球200多个国家60多亿人民共同的要求。如今,地球上也有200多个保护环境的多边环境协议,例如最近国内外媒体沸沸扬扬宣传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它们实施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全球各国包装和所有包装塑料。欧盟指令94/62/EC给出了包装塑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的最大元素安全含量的规定。例如,94/62/EC规定,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100mg/kg,其目的在于保护人们生存必须的地下水源和地球土壤。
4.包装塑料限制使用生命安全指南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欧美等国家一直在对诱发癌症等未知病理的研究,对于可能导致发病的物质(诱变体)进行逐一排查,特别是包装塑料、包装辅料(如粘合剂、印刷油墨、涂料和染料等)被视为可疑对象。在美国、欧盟官方公开的出版物或网站上公布各种不同形式的研究报告或提出的限制性要求。
人类社会在发展,包装科学也如此。1835年法国科学家发现氯乙烯单体,1930年德国工业生产聚氯乙烯PVC,20世纪中期发现氯乙烯单体的毒性,1972年科学家发现氯乙烯单体致癌,于是1975年美国政府禁止使用PVC包装食品。用安全的包装塑料替代受限制的或可疑的包装塑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例如聚氯乙烯(PVC)中氯乙烯单体,纸制品中的氯联苯(PCB)等被列为在食品包装、医药包装以及可能与儿童接触的产品包装中被限制使用的材料。例如欧盟78/142/EEC中规定的用于食品包装塑料的氯乙烯单体限制在0.70mg/kg以下。为了规避风险和严格的检测计量,欧盟的企业大都采取用安全的、低风险的包装塑料替代它,例如用PET替代PVC,用PP替代PS等。在欧盟27国,聚氯乙烯已经逐渐退出某些产品的包装特别是食品包装盒儿童包装。目前对PS虽无统一的、明确的限制,但苯乙烯单体的有害性是明确的,而且PS在常温或需要加温的状态下容易产生异味,在某些包装应用上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产品,以PP取代PS是可行的做法。
5.禁/限用包装辅料的生命安全指南
对于包装辅料诸如粘合剂、印刷油墨、涂料和染料等中的可溶性、可挥发物质和有害重金属,在国际上也做了限制或禁用的规定,其计量检测也十分严格。一般说来,在包装的基本功能可以满足的前提下,尽量不使用复合材料,慎重使用粘合剂和涂料和染料等,以避免含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甲醇等有害物质的危害。
关于染料,欧盟2002/61/EC《工厂禁用偶氮染料指令》及2003/3/EC《关于禁止使用和销售蓝色素指令》等法规已于2003年9月11日在欧盟成员国中实施。各成员国如西班牙、英国、意大利等国也制订了相关法规,禁止多类含有害偶氮染料的产品及包装在市场销售,同时瑞士等北欧部分国家、组织和地区客户对中国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类等商品包装(主要是瓦楞纸箱、鞋盒、布袋)要求禁用偶氮染料并进行检测(简称AZO检测)。根据欧盟指令,可释出浓度超过百万分之三十被禁芳族胺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与人体长期直接接触的纺织品或皮革制品及包装。指令列出可与人体长期直接接触的物品及塑料包装,包括多种产品,如:服装、鞋帽、床上用品、毛巾、腕表带、行李箱、钱包、布制或皮制玩具,以及供消费者使用的纱线或布料等。从2003年6月30日起,欧盟各成员国将禁止市场上销售含蓝色素的皮革制品、纺织品及包装。
6.限制使用不易回收的包装塑料的生态安全指南
由于热固型塑料包装材料和发泡塑料缓冲垫等等的特殊性,按照国际法规的要求,它们在包装中的使用必然受到限制,成为“不受欢迎”的家伙。首先,欧盟限制使用不易回收的热固型塑料包装材料和发泡塑料缓冲垫。理由很简单,由于使用后它们的收集、分类、运输成本高于回收利用(资源或能源)的价值,一般被视为不能商业化回收利用的产品。依据欧盟94/62/EC指令的规定,此类产品属于需缴税(强制回收)的范围,因此成为"不受消费者欢迎"的包装产品,逐渐退出欧美市场。相反,由植物纤维制造的缓冲垫;蜂窝纸板或瓦楞纸板(折叠后)加工成型的缓冲包装;用塑料收缩薄膜或捆扎材将产品直接固定在纸托盘上的缓冲包装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技术。
7.对实施强制性措施包装的安全指南
我们知道,在世界范围内最近几年包装受到“特殊待遇”—实施强制性措施的包装。2003年,欧盟开始对肉类包装实行强制性要求,要求欧盟国家不断加强对肉类生产、储存、包装、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的控制,在生产环节建立验证和注册体系,强制性实行肉类制品生产、包装、销售情况透明度政策。新指令还将"机械割肉"排除在肉概念之外,即在新规定实施后的食品包装标签中必须将"机械割肉"单独列出来。受到该新规定影响的包装产品主要包括香肠、馅饼、煮肉、高档塑料盘装食品、罐头等肉类食品及包装。该指令于2003年7月1日正式生效。此外,受到“特殊待遇”的塑料包装还有:转基因食品包装,有机食品包装等等。总而言之,我国塑料包装在繁荣经济,规范市场,走向世界,提高国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伟大的成绩和贡献。但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地球资源,有利人体健康、造福子孙后代的包装塑料方面,还有待我们做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刘海潮,王玮.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与食品安全[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7,(12).
【关键词】食品;塑料包装;安全
1.接触食品塑料的安全指南
所谓接触食品包装塑料的安全计量指南,主要是指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塑料中化学物质允许迁移极限量的计量,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欧美有关官方机构对此十分重视,例如美国FDA定期公布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及其计量标准。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计量,欧盟的相关法令很多。在欧盟理事会89/109/EEC、2002/72/EC等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指令中,首要关注的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是塑料,其次是纸。在欧盟,玻璃和金属被认为是惰性的。89/109/EEC提出了总体要求,其中有两个具体的转移类型,允许透过/迁移极限量为60mg/kg(60mg的任何物质、1kg的食品)。2002/72/EC的颁布,全部取代了90/128/EEC和7个修正案,并且修订了2002/17/EC,对转移采取了与89/109/EEC不同的量纲,并且特别关注与薄膜复合的材料,允许透过/迁移极限为10mg/dm2(10mg的任何物质、1dm2的包装材料)。2002/711/EEC中规定了测试计量方法。
2.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安全指南
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安全指南是人类社会保护生命、维护环境、国家安全、消费者利益和减少能源消耗最第一的、最合理的要求。因此,国际协议和世界贸易组织对各个国家全部的包装产品、包装材料、包装管理、包装设计、包装生产、以及包装流通、包装使用和包装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基于这些基本的要求和目标,制订出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措施。另外,具体的实施还有相关的指令、协调标准及合格评定制度。
3.塑料包装的环保安全指南
为了人类社会的生存安全和持续发展,保护环境也成为全球200多个国家60多亿人民共同的要求。如今,地球上也有200多个保护环境的多边环境协议,例如最近国内外媒体沸沸扬扬宣传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它们实施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全球各国包装和所有包装塑料。欧盟指令94/62/EC给出了包装塑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的最大元素安全含量的规定。例如,94/62/EC规定,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100mg/kg,其目的在于保护人们生存必须的地下水源和地球土壤。
4.包装塑料限制使用生命安全指南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欧美等国家一直在对诱发癌症等未知病理的研究,对于可能导致发病的物质(诱变体)进行逐一排查,特别是包装塑料、包装辅料(如粘合剂、印刷油墨、涂料和染料等)被视为可疑对象。在美国、欧盟官方公开的出版物或网站上公布各种不同形式的研究报告或提出的限制性要求。
人类社会在发展,包装科学也如此。1835年法国科学家发现氯乙烯单体,1930年德国工业生产聚氯乙烯PVC,20世纪中期发现氯乙烯单体的毒性,1972年科学家发现氯乙烯单体致癌,于是1975年美国政府禁止使用PVC包装食品。用安全的包装塑料替代受限制的或可疑的包装塑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例如聚氯乙烯(PVC)中氯乙烯单体,纸制品中的氯联苯(PCB)等被列为在食品包装、医药包装以及可能与儿童接触的产品包装中被限制使用的材料。例如欧盟78/142/EEC中规定的用于食品包装塑料的氯乙烯单体限制在0.70mg/kg以下。为了规避风险和严格的检测计量,欧盟的企业大都采取用安全的、低风险的包装塑料替代它,例如用PET替代PVC,用PP替代PS等。在欧盟27国,聚氯乙烯已经逐渐退出某些产品的包装特别是食品包装盒儿童包装。目前对PS虽无统一的、明确的限制,但苯乙烯单体的有害性是明确的,而且PS在常温或需要加温的状态下容易产生异味,在某些包装应用上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产品,以PP取代PS是可行的做法。
5.禁/限用包装辅料的生命安全指南
对于包装辅料诸如粘合剂、印刷油墨、涂料和染料等中的可溶性、可挥发物质和有害重金属,在国际上也做了限制或禁用的规定,其计量检测也十分严格。一般说来,在包装的基本功能可以满足的前提下,尽量不使用复合材料,慎重使用粘合剂和涂料和染料等,以避免含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甲醇等有害物质的危害。
关于染料,欧盟2002/61/EC《工厂禁用偶氮染料指令》及2003/3/EC《关于禁止使用和销售蓝色素指令》等法规已于2003年9月11日在欧盟成员国中实施。各成员国如西班牙、英国、意大利等国也制订了相关法规,禁止多类含有害偶氮染料的产品及包装在市场销售,同时瑞士等北欧部分国家、组织和地区客户对中国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类等商品包装(主要是瓦楞纸箱、鞋盒、布袋)要求禁用偶氮染料并进行检测(简称AZO检测)。根据欧盟指令,可释出浓度超过百万分之三十被禁芳族胺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与人体长期直接接触的纺织品或皮革制品及包装。指令列出可与人体长期直接接触的物品及塑料包装,包括多种产品,如:服装、鞋帽、床上用品、毛巾、腕表带、行李箱、钱包、布制或皮制玩具,以及供消费者使用的纱线或布料等。从2003年6月30日起,欧盟各成员国将禁止市场上销售含蓝色素的皮革制品、纺织品及包装。
6.限制使用不易回收的包装塑料的生态安全指南
由于热固型塑料包装材料和发泡塑料缓冲垫等等的特殊性,按照国际法规的要求,它们在包装中的使用必然受到限制,成为“不受欢迎”的家伙。首先,欧盟限制使用不易回收的热固型塑料包装材料和发泡塑料缓冲垫。理由很简单,由于使用后它们的收集、分类、运输成本高于回收利用(资源或能源)的价值,一般被视为不能商业化回收利用的产品。依据欧盟94/62/EC指令的规定,此类产品属于需缴税(强制回收)的范围,因此成为"不受消费者欢迎"的包装产品,逐渐退出欧美市场。相反,由植物纤维制造的缓冲垫;蜂窝纸板或瓦楞纸板(折叠后)加工成型的缓冲包装;用塑料收缩薄膜或捆扎材将产品直接固定在纸托盘上的缓冲包装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技术。
7.对实施强制性措施包装的安全指南
我们知道,在世界范围内最近几年包装受到“特殊待遇”—实施强制性措施的包装。2003年,欧盟开始对肉类包装实行强制性要求,要求欧盟国家不断加强对肉类生产、储存、包装、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的控制,在生产环节建立验证和注册体系,强制性实行肉类制品生产、包装、销售情况透明度政策。新指令还将"机械割肉"排除在肉概念之外,即在新规定实施后的食品包装标签中必须将"机械割肉"单独列出来。受到该新规定影响的包装产品主要包括香肠、馅饼、煮肉、高档塑料盘装食品、罐头等肉类食品及包装。该指令于2003年7月1日正式生效。此外,受到“特殊待遇”的塑料包装还有:转基因食品包装,有机食品包装等等。总而言之,我国塑料包装在繁荣经济,规范市场,走向世界,提高国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伟大的成绩和贡献。但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地球资源,有利人体健康、造福子孙后代的包装塑料方面,还有待我们做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刘海潮,王玮.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与食品安全[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7,(12).